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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湖北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25浏览次数:183

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湖北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5〕91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地区〔2015〕1400号)精神,加快推进包括黄冈、随州、孝感、襄阳、武汉等5市22县(市、区)在内的湖北大别山革命老区(以下简称老区)振兴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弘扬老区精神,围绕《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提升精准扶贫质效,着力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注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快建设红色、绿色、发展、富裕“四个大别山”,使老区人民共享发展成果、早日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扶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果,绝对贫困现象全面消除,突出民生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贫困地区与其他地区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得到扭转,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初步形成,粮食生产能力稳步提高。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交通、能源、水利、信息设施的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城乡发展一体化步伐加快,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取得阶段性成果。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经济社会发展活力进一步迸发,与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努力将老区建设成为欠发达地区科学发展示范区、全国重要的粮食和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长江和淮河中下游地区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全国重要的旅游目的地。 
  二、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三)构建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加快老区运输通道建设,优化通道布局,构建内联外畅的综合立体交通运输体系。加快推进武汉至西安、安庆至九江等高铁项目建设,启动实施京九高铁黄冈至黄梅段等项目,谋划沿江高铁湖北段等项目。加快麻竹高速公路黄冈段和大悟段、武汉城市圈环线孝感段、硚孝、麻阳高速公路等项目建设,努力推进武汉市四环线北段、武汉机场东线公路通道、麻竹高速东延段、武汉至大悟、蕲春至太湖高速公路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完善区域内普通公路网,打通省际、县际断头路,提升道路技术等级和安全水平,加强与重要资源开发地和旅游景区相连接、对经济发展有突出作用的公路建设。统筹区域内港口和航道建设,推进港口专业化、规模化和现代化发展,提高支线航道等级,重点推进长江武汉至安庆段6米深水航道整治工程,早日实现武汉至上海万吨级船舶直达目标,推动武汉成为中西部的“出海口”。加快武汉机场三期工程建设,积极推进随州、麻城、红安、大悟、孝昌等通用机场建设。加快客货运交通枢纽和集疏运通道建设,重点建设集铁路、公路、民航、城市交通等多种交通方式于一体的综合客运枢纽及货运枢纽型、综合服务型、城市配送型物流园区,加快实现客运零距离换乘、货运无缝衔接。(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武汉铁路局、民航湖北监管局、省交投集团、省铁投集团、湖北机场集团) 
  (四)完善水利基础设施体系。全面提升防洪保安、水资源供给能力。完成府澴河、汉北河、举水、巴水、浠水等长江重要支流重点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加高加固华阳河蓄滞洪区西隔堤,加固穿堤建筑物。重点实施黄冈、随州等城市防洪工程,加快实施麻城、大悟、孝昌、安陆、团风、蕲春、广水、随县等地的城区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增强防洪减灾能力。综合治理涨渡湖、龙感湖、赤东湖、武湖、太白湖、童家湖、野猪湖等重要湖泊。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大中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水资源配置、城乡供水保障工程。加快完成枣阳、大悟、曾都、随县、广水等易旱县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继续实施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加快推进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统筹推进沿线县(市、区)配套工程。巩固“十二五”农村人口安全饮水工作成果,新建一批供水工程,对已有水厂进行改扩建和管网配套,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建设和运行管护体系,健全水质安全监测系统,全面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牵头单位:省水利厅,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卫生计生委) 
  (五)增强能源保障供应能力。加快形成煤、油、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多元互补供应体系。坚持水电开发建设和生态保护并重,重点推进黄冈上进山、黄梅紫云山抽水蓄能电站的前期工作。加快农村电气化建设,在罗田、麻城等小水电富集地区,推进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和小水电代燃料等工程建设。发展清洁煤电,加快随州电厂、大别山电厂二期建设步伐,稳步推进安陆电厂建设。因地制宜开发新能源,积极推进黄冈、随州、孝感风能资源开发,有序开展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统筹布局生物质能电站建设。支持随州、麻城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按照国家核电战略布局,做好浠水核电厂址保护工作,稳步推进前期工作。加快阳逻煤炭物流基地、孝感—大悟(广水)等天然气管道及城镇燃气管网、云应地下盐穴储气库等工程建设。完善500千伏骨干网架,加快农网改造升级,推进智能电网建设。鼓励发展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牵头单位:省能源局,参加单位: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电力公司) 
  (六)提升信息化发展水平。建设“数字大别山”,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实施综合性网络应用工程、公益性信息服务工程、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工程,加快重大应用网络平台建设,支持孝感建设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支持黄冈、随州推进数字城市管理系统建设。优化布局大型云计算数据中心,加快推进中国联通云数据公司华中(随州)云数据中心建设。提升农业信息化发展水平,促进信息化在农业产业化中的应用、渗透。实施“宽带村村通”工程,促进建制村互联网全覆盖。实施移动通信网络升级工程,提升互联网接入用户普及率,推广城市光纤到楼入户。(牵头单位:省经信委,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通信管理局) 
  三、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七)实施精准扶贫。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总要求,以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切实做到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对有发展条件和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加大特色产业扶持力度,实现发展生产脱贫一批;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贫困人口,在群众自愿的前提下,采取集中安置、插花分散安置等方式,实现易地搬迁脱贫一批;对居住在生态脆弱需要保护修复地区的贫困人口,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实现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实施教育扶贫工程,提高贫困地区人口基本文化素质和劳动者技术技能,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实现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到2019年,实现老区163.76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1688个贫困村全部出列,8个贫困县全部摘帽,使老区人民早日过上小康生活。(牵头单位:省扶贫办,参加单位:省委财经办〈省委农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等) 
  (八)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支持新建、改扩建一批乡镇、村幼儿园,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重点解决城镇学校大班额问题。促进高中教育优质发展,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开展中职教育资源整合,每个县(市、区)重点扶持1所中职学校或职教中心建设,注重基础理论和实习实训相统一,打造市场需求与劳动就业紧密结合、学校与企业紧密合作的中职学校。围绕大别山地域特点及市场需求发展高等教育,支持湖北工程学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黄冈职业技术学院、随州职业技术学院重点建设现代农业、先进材料等应用型学科群,打造实验实训基地和创新中心,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发展特殊教育,巩固残障儿童九年义务教育,稳步发展残障儿童高中阶段职业教育。在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安排上,对老区倾斜支持。加大农村教师补充力度,鼓励免费师范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推进教育信息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完善教育资助制度,简化补贴对象认定程序,提高补贴标准,落实应补尽补、直补到户的补贴政策。(牵头单位:省教育厅,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残联) 
  (九)提升卫生计生服务水平。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市级重点支持中心医院、中医院和儿童、肿瘤等专科建设,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确保每个街道有1所达标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相应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支持每个县重点办好1—2所县级医院(含中医院),每个乡镇办好1所卫生院,每个村办好1所村卫生室。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支持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急救中心、卫生监督、采供血等机构建设,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重点实施血吸虫病综合防治策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巩固完善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的对口支援与协作制度,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整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系统、连续、全方位的医疗卫生服务。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培养,支持人口健康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便民惠民措施,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支持建设大别山(黄冈)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检测中心。(牵头单位:省卫生计生委,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十)促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依托老区红色文化资源优势,发展文化创意、影视制作、演艺娱乐、出版发行等特色文化产业。加快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推动县级公共文化设施全面达到国家标准,开展乡镇(街道)、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村级文化活动广场建设。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平台、文化资源建设和服务推广,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现代科技融合。着力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开展文化下乡、文化进社区、群众文艺精品巡演巡展等公益性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推动艺术事业繁荣,扶持优秀艺术作品创作与生产,支持以黄梅戏为主体的地方戏曲发展,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艺术作品。挖掘民间特色文化资源,走特色化、差异化、集聚化发展之路。推进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打造大别山红色文化、随州炎帝根亲文化、孝感孝文化、黄州东坡文化、黄梅禅宗文化等品牌,支持应城、麻城等地创建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注重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推动区域内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造性发展,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工程,推动黄陂盘龙城、黄冈禹王城等国家、省级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加强新洲问津书院等文庙类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支持随州、枣阳建设曾(随)文化大遗址片区。(牵头单位:省文化厅,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旅游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十一)加大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力度。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力拓宽就业渠道,鼓励发展服务业和小微企业,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完善鼓励自主创业政策,鼓励黄冈推进创业试点工作。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扎实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服务活动,大力推进有组织的跨区域劳务协作。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建设,出台支持围绕劳务品牌创业带动就业办法。逐步提高老区城乡低保水平,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筹财力对老红军、老八路、老复员军人给予更多的关怀照顾及物质帮助,继续提高“三红”人员(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抚恤和定期生活补助标准,研究其遗孀定期生活补助政策,保障好老无所养和伤病残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优抚对象申请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和农村危房改造的,同等条件优先安排;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优抚对象家庭成员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辅助人员向优抚对象的家庭成员倾斜。(牵头单位:省人社厅,参加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 
  四、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 
  (十二)发展优势农林业。稳定粮食生产,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孝感香稻等超高产新品种选育推广,完善粮食良种补贴、信贷、机械化生产、新技术应用扶持政策,持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打造枣阳、随县、麻城、蕲春、浠水、黄梅等一批粮食生产能力超10亿斤的粮食生产大县。壮大特色农业,着力推进武穴、黄梅、浠水等优质油料基地建设,打造沿江区域双低油菜高产示范区;促进红安、大悟花生和罗田板栗等特色农业板块发展,实现规模化、品牌化升级。支持随州、黄冈有序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打造优质安全畜禽产品生产基地。扩大优质无公害水产养殖范围,加快鱼苗孵化基地建设,重点建设新洲、孝昌等地小龙虾养殖示范基地,做大做强“随州花鲢”“涨渡湖黄颡鱼”“云梦翘嘴鲌”等一批无公害、绿色、有机和本土特色水产品牌。支持英山、红安、麻城、蕲春、随县、广水、曾都、大悟等县(市、区)整合茶产业资源,合力打造“大别山茶谷”。推动蕲春、罗田、英山、麻城、随县等药材主产县加快药材产业集群示范区建设,打造“大别山药谷”。支持随州大力发展食用菌工厂化生产,打造全国最大食用菌产业基地。加速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直供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农业新业态,促进农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多元经营主体、新型职业农民,不断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着力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充分利用森林和林地空间资源,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牵头单位:省农业厅,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十三)发展加工制造业。做强特色优势产业,扩大特色产业规模,增强“造血”功能。每个县(市、区)做大做强1—2个特色支柱产业。打造一批百亿元、千亿元产业集群和产业基地。重点建设武汉—孝感—随州—枣阳汽车工业走廊,培育形成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加快建设中航武汉航空产业园、黄冈高新技术产业园、广水风机产业园、李时珍生物医药产业园、武穴医药化工产业集群等项目。突破性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四个一批”工程,将老区建成全国重要的茶叶、食用菌、水产、畜禽等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和出口基地。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和信息技术,加快纺织服装、装备制造、盐磷化工、石材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培育创新主体,构建创新体系,打造创新和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实现工业经济“创新驱动、内生增长”良性发展。支持黄冈建设区域性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和安全生产监管技术支撑中心,支持随州建设湖北专用汽车设计服务平台和国家级专用汽车质量检测中心。加快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黄冈区域生物产业园区建设。推动黄冈、孝感等地与武汉共建产业园区,探索建设飞地工业园。推动随州高新区创建国家级高新区,支持孝感、黄陂依托天河机场打造临空经济区,支持新洲依托阳逻核心港打造临港经济区。(牵头单位:省经信委,参加单位:省委财经办〈省委农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住建厅、省质监局、省安监局) 
  (十四)发展现代物流业。支持黄冈、随州、孝感和枣阳、麻城等地加强物流基础设施、信息平台建设,建成一批特色物流园区和综合物流中心。加快沿江城市港口物流园区建设,推动多式联运无缝对接。推进工商企业与运输、仓储、快运等企业联合重组,发展第三方综合物流,培育一批大型现代物流企业。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鼓励发展订单生产、农超对接、直供配送和农产品电子商务业态,建设农产品冷链系统和生鲜农产品配送中心。构建以批发市场为中心,以集贸市场、零售经营门店和超市为基础,布局合理、辐射力强的农产品流通网络。拓展农村商业网点覆盖面,逐步形成城乡互通、方便快捷的农村流通服务网络。支持黄陂、麻城、曾都等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全国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县。(牵头单位:省商务厅,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交通运输厅) 
  (十五)发展特色旅游业。突出红色、文化、生态特色,构筑老区旅游产业发展新格局。以红安县黄麻起义和鄂豫皖苏区革命烈士陵园,大悟县、随州市新四军第五师旧址群等为重点,形成红安、麻城、蕲春、大悟、孝昌、黄陂、新洲、曾都、随县等为核心的红色生态文化旅游景区。发挥大别山主峰区域生态旅游资源优势,建设麻城龟峰山、英山吴家山、罗田天堂寨和薄刀锋、浠水三角山、蕲春云丹山、红安天台山、团风大崎山、黄梅龙感湖湿地、孝感双峰山、安陆白兆山、大悟五峰山、随州大洪山、随县桐柏山等绿色景区,创建一批4A级以上景区。依托红安将军文化品牌、麻城杜鹃文化旅游节、世界华人炎帝故里寻根节、李时珍医药节等聚集效应,深入挖掘红色文化、生态文化、神农文化、医药文化、禅宗文化、编钟文化等特色文化内涵,合理传承和开发云梦皮影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文化旅游产品开发,形成具有持续影响力的文化旅游品牌。推进乡村旅游扶贫,培育一批旅游名镇和旅游名村,推动形成大别山乡村旅游热点。完善景区公路、通信、供水供电、污水处理、停车场、标识导引系统以及住宿、餐饮、购物、娱乐、休闲等设施建设,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加强旅游线路衔接整合,形成红色经典、生态休闲、寻根问祖、参禅养生、乡村体验五大主题旅游线路。(牵头单位:省旅游委,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林业厅、省文化厅) 
  五、促进绿色永续发展 
  (十六)加强环境保护。加强水生态保护,实施长江、澴河、倒水、滠水、长河、唐河等流域水污染防治和综合治理。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十小”企业实行关停并转,加大城镇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以及污水管网建设力度,保障水生态环境特别是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深化城市扬尘等面源污染治理,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有效减少重污染天气,切实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开展黄冈沿江生态文明示范带等重点区域的农村突出环境问题治理,调整种植业、养殖业生产模式,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等实用技术,划定畜禽禁养、限养区,加强畜禽养殖场废弃物处理和储存设施建设,合理确定水库、湖泊、河流水产养殖方式和密度。优化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支持大悟、广水、红安等县(市、区)创建清洁能源示范县。(牵头单位:省环保厅,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能源局) 
  (十七)构筑生态屏障。采取有力措施,加快生态文明领域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努力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的良性循环。深入推进“绿满荆楚”行动,加大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和植树造林力度,加快库区森林生态、沿江防护林等重点工程建设。实施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恢复和增加林草植被,遏制石漠化面积扩大,加强云应地区膏盐矿区盐渍化、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采取坡改梯、修建拦沙堰、沉沙凼等工程措施和封禁治理、兴建水保林等生态措施,保持水土、涵养水源。设立湿地保护区,保护与修复湿地。优化水资源配置,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和节约保护,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加大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力度,开展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生态自然修复和预防保护,支持浠水开展国家主体功能区生态试点示范工作。(牵头单位:省林业厅,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 
  六、统筹优化城乡建设布局 
  (十八)构建区域性中心城市。培育壮大黄冈、随州和麻城等区域性中心城市,科学定位城市功能,发展各具特色的产业体系,增强城市创新能力。完善城市功能布局,合理设置开发强度,加快建设安全便捷的公共交通系统,强化市政公用设施和城市防洪排涝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提高城镇居民的生活质量。限期关停城市公共供水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源,严格限制新开采地下水。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推动、因地制宜的原则,有序推进建成区内城中村、旧住宅小区、棚户区和老厂区、商业中心(街区)、老工业区、独立工矿区改造。结合人防工程建设,推进地下交通、停车场、商业设施和城市生命线等多种形式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牵头单位:省住建厅,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人防办) 
  (十九)促进城市组团发展。以黄冈中心城区为龙头,依托黄冈高新技术开发区、城东新区,抢抓长江经济带建设机遇,着力打造黄冈临港经济带;促进黄冈与武汉互动融合,推进开放合作平台建设,有序承接产业转移。推动随(州)孝(感)武(汉)组团联动发展。支持随州、枣阳依托武汉—十堰汽车走廊,加快推进专用汽车产业提质增效,建设国家专用汽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支持孝感、新洲、黄陂加强与长江中游城市群联动发展,依托临空经济区和武汉新港现代物流园,着力发展临空、临港经济。(牵头单位:省住建厅,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 
  (二十)推进城乡一体化。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推进《湖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实施。科学定位城镇发展目标和功能,推进产城融合。构筑交通、能源、水利、信息、市场、环保“六网一体”的城乡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搭建一体化发展平台。支持中心城市近郊县、产业强县、资源富集县发挥比较优势,参与区域产业分工协作,壮大主导产业。促进城镇发展,支持麻城等地开展县域经济科学发展创新试验,鼓励新洲区凤凰镇建设国家建制镇示范试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推进幸福新农村、美丽乡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省经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厅) 
  七、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二十一)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创新扶贫开发机制,建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推进机制、贫困县资金整合机制等。积极探索破解融资难题,支持各地通过PPP模式,筹措项目建设资金,支持孝昌等地开展全国县城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对符合条件的地区,鼓励发行城投企业债、专项企业债和项目收益债。积极培育上市资源,扩大直接融资比重。积极引导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和重点产业项目建设。支持和鼓励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推动具备条件的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创新金融服务县域经济业务模式,开展普惠性金融创新服务,推进罗田县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创新财政资金管理机制,支持贫困县(市、区)统筹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推进扩权强镇试点镇建设,加快黄梅小池等小城镇综合改革。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力推进孝感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推动武穴探索城乡发展一体化机制。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机制,依法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建立健全森林、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支持孝感高新区(孝感园区)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鼓励开展产城融合、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试点示范。开展跨区域、跨流域的生态补偿试点,引导提供生态产品的老区与受益地区之间通过资金、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园区共建等方式实施补偿。(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省编办、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旅游委、省政府金融办、省扶贫办、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监局、湖北证监局、湖北保监局、省农信联社) 
  (二十二)开展区域合作协作。对接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战略,积极推进湖北长江经济带及汉江生态经济带开放开发,加强与长江中游城市群的融合发展。推进交通、水利、能源、信息等重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协调区域内产业发展,深化农产品、文化旅游、经贸交流、生态建设、流域治理等领域的合作,有序推进产业转移与承接,联手打造优势产业集群。共建环境保护联防联治机制,实施多种污染物的协同控制。建立市场准入一体化机制,共建开放通道和平台,推动区域市场一体化发展。推动黄梅小池与江西九江、浠水散花与黄石、广水与河南信阳以及麻城与河南新县、安徽金寨等地开展跨区域合作。支持随州整合文化旅游资源,创建湖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试验区。加强与河南、安徽省大别山地区沟通衔接,完善协调机制,共同推进跨省工程实施,重点支持省际毗邻地区一体化发展,创建三省合作示范区。(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委、省工商局、省能源局) 
  八、保障措施 
  (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湖北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省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制定重点领域专项规划或工作方案并推进实施。省发展改革委、省委财经办(省委农办)、省住建厅要分别发挥对《规划》实施、湖北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和大别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的牵头作用,合力推进老区振兴发展;在重大项目、重大合作事项方面,密切与河南、安徽两省沟通对接;实施过程中的重要工作及时向国家有关部委汇报,争取指导支持。黄冈、随州、孝感、襄阳、武汉市及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制订行动计划,全面推进落实,确保规划目标实现。 
  (二十四)统筹规划实施。统筹推进《规划》与《湖北省大别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2011—2020年)》、《湖北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规划(2011—2020年)》及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各地、各部门在政策制定、专项规划编制方面,要加强与《规划》有效衔接,整合资源,突出重点,推动规划内的重大项目尽快落地。 
  (二十五)加大政策倾斜。省有关部门要在土地、财政、金融、投资、产业、生态、环保等方面制定政策措施,支持老区建设发展。继续执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湖北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的意见》(鄂发〔2011〕8号)中明确的10条政策、《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湖北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扩点县(市、区)的意见〉的通知》(鄂办文〔2013〕4号)中明确的12条政策,新纳入《规划》的曾都、随县、孝南、应城、云梦、枣阳等6个县(市、区)比照享受鄂办文〔2013〕4号文件的支持政策,上述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0年。从2016年起5年内,省发展改革委每年分别给孝南、应城、云梦各安排1000万元省预算内投资,省财政厅每年分别给曾都、随县、枣阳各安排1000万元资金。要把老区振兴发展与扶贫开发紧密结合起来,将各项扶持政策、项目资金聚焦在脱贫攻坚上,促进老区率先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任务。 
  (二十六)加强项目支持。省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将老区具备条件的项目纳入“十三五”相关行业规划或专项规划。在重大项目审批核准方面,探索建立“绿色通道”,推动老区在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产业转型、生态环保等领域尽快启动一批“十三五”标志性工程。 
  (二十七)强化人才保障。支持老区加强与国内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合作,通过定向培养、委托培养、专业进修、短期培训等方式,解决人才不足的瓶颈问题。依托省重大人才建设工程,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到老区就业创业。开展教育、医疗等专业人员对口支援、定点帮扶。组织高校毕业生到老区开展支农、支教、支医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二十八)开展监测评估。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开展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2016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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