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师范学院章程》获湖北省教育厅核准公布
近日,湖北省教育厅发布《湖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23号)》,正式核准并对社会公开发布《黄冈师范学院章程》,标志着我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进入了新阶段。
我校章程制定工作自2015年3月启动以来,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先后组织召开5次讨论会和征集意见会,历经13次修改完善,提交第三届教代会执委会扩大会议审议,经校长办公会和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形成《报审稿》,报省教育厅核准。
据悉,此次省教厅核准并通过了包括我校在内的20所省属高校章程,于发布之日正式生效。我校章程除了序言外,有总则、学校功能与教育形式、学校组织结构、教学学院或直属教学系、教职工、学生、校友、资产经费后勤、校训校徽校旗校歌校庆日和附则等十章,共70条,928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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