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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中层单位2016年度目标管理全面推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5-19浏览次数:120


     为全面推进学校中层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我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5月18日下午,我校举行中层单位2016年度目标管理任务书签订仪式。校党委副书记、校长陈兴荣,副校长刘焕彬、彭锦、王芹,副校级干部陈年友,党委常委、校长助理汪晓凌出席仪式。彭锦主持仪式。


    仪式上,陈兴荣分别与学校办公室、科学技术与开发处、财务处等3个机关及直属单位以及商学院、音乐学院、交通学院等3个教学学院主要负责人签订了2016年度目标管理任务书。


    彭锦要求,全校各单位要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圆满完成中层单位2016年度目标管理任务书的各项任务,推动学校各项事业迈上新台阶。


    陈兴荣指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目标管理任务,目标任务的完成是我校提升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加强内涵建设,创建综合性应用型大学的需要。针对下阶段工作,他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端正态度。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要认识到,解决学校办学存在的各种矛盾,维护校园和谐稳定要靠发展,实现创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应用型大学的奋斗目标,在激烈竞争的高教格局中立于不败之地,也要靠发展,目标管理考核是推动发展前行的钥匙;要以动态的眼光看待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要以问题为导向,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根据问题适时科学地对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调整。二是要真抓实干。各部门的目标管理任务艰巨,要变以往“不愿为、不敢为、不会为”的惯性思维为“主动为、敢作为、善作为”的真作为,积极研究改革方案,抓实任务的层层分解。三是要落实责任。要将中层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与落实“两大责任”及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结合起来,并与干部的“能上能下”挂钩,要着力改变“上面倾盆大雨,下面纹丝不动”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在全校范围内形成浓厚的干事创业、遵纪守法、履职尽责、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四是要及时总结。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科学分解任务,科学制定实施方案,保证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顺利推进。


    全校中层单位党政负责人参加签订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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