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转型发展个人改革创新类(B类)项目验收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学院:
2016年度学校立项建设的转型发展个人改革创新类(B类)项目共43项,建设期限1-2年。为做好项目验收结题工作,根据学校转型发展工作要求,现就转型发展个人改革创新类(B类)项目验收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程序
项目责任人完成项目申请书约定的全部转型发展工作任务后,填写项目《验收结题报告书》,向发展规划处提出验收和结题申请。
二、申请材料
申请验收和结题须报送以下材料:
1.项目《验收结题报告书》一式5份(含原件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有关证明材料附于《验收结题报告书》之后装订。
2.申报项目时填写的项目申请书1份(复印件)。
三、申请时间
评估验收和结项材料于12月31日之前报发展规划处(多功能楼710办公室)。
四、评估验收和结项程序
1.发展规划处对评估验收和结题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者组织专家鉴定。
2.专家组评审验收。验收结题专家组由发展规划处遴选组成,项目达到以下条件且通过专家组审核同意可以结题。
(1)已完成项目申请书约定的工作任务,最终工作成果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成果相符;
(2)项目的实施对学校、学院、专业或教师个人转型发展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项目成果具有推广应用的价值;
(3)经费开支合理合规。
五、其他事项
未按规定时间结题的项目,学校终止对项目的经费资助,取消立项,同时对项目经费开支情况进行核查,对超进度开支、不合理开支予以追回;未按规定时间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立项。
附件:黄冈师范学院转型发展个人改革创新类(B类)项目验收结题报告.doc
发展规划处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