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参考资料之一
国务院、中央部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黄冈市人民政府
文件选编
二○二○年六月
目录
■大学设置
1.教育部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 1
■“双一流”建设
2.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 7
3.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 17
4.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25
5.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实施意见..... 39
6.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 49
■人才培养
7.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 56
8.湖北省教育厅等5部门湖北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 65
9.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 72
10.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的意见.................. 86
11.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程院关于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 93
12.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医教协同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 99
13.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农科教结合实施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 106
14.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 112
15.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提高高校新闻传播人才培养能力实施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 117
16.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的意见. 122
17.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 128
1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 136
■科学研究
19.教育部高等学校乡村振兴科技创新行动计划(2018—2022年).. 149
20.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 161
■社会服务(地方发展)
21.黄冈市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 164
22.黄冈市先进制造业发展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 176
23.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 188
24.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黄冈市地标优品目录企业和产品名录的通知195
25.黄冈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 201
26.黄冈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法............................... 212
27.黄冈市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5年)................... 222
28.黄冈市支持大健康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 253
教发〔2006〕18号,2006年9月28日发布
为做好高等学校设置工作,保证普通本科学校设置的质量,现就普通本科学校(独立设置的学院和大学)的设置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设置标准
(一)办学规模
普通本科学校主要实施本科及本科以上教育。
称为学院的,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5000人以上。
称为大学的,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8000人以上,在校研究生数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5%。
艺术、体育及其他特殊科类或有特殊需要的学院,经教育部批准,办学规模可以不受此限。
(二)学科与专业
1.在人文学科(哲学、文学、历史学)、社会学科(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中,称为学院的应拥有1个以上学科门类作为主要学科,称为大学的应拥有3个以上学科门类作为主要学科。
2.称为学院的其主要学科门类中应能覆盖该学科门类3个以上的专业;称为大学的其每个主要学科门类中的普通本科专业应能覆盖该学科门类3个以上的一级学科,每个主要学科门类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均不低于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总数的15%,且至少有2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学校的普通本科专业总数至少在20个以上。
(三)师资队伍
1.普通本科学校应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力量,专任教师总数一般应使生师比不高于18∶1;兼任教师人数应当不超过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1/4。
2.称为学院的在建校初期专任教师总数不少于280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数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0%,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人数一般应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的30%,其中具有正教授职务的专任教师应不少于10人。各门公共必修课程和专业基础必修课程,至少应当分别配备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2人;各门专业必修课程,至少应当分别配备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1人;每个专业至少配备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1人。
3.称为大学的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位的人员比例一般应达到50%以上,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20%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数一般应不低于400人,其中具有正教授职务的专任教师一般应不低于100人。
(四)教学与科研水平
1.普通本科学校应具有较强的教学力量和较高的教学水平,在教育部组织的教学水平评估中,评估结论应达到“良好”以上(对申办学院的学校是指高职高专学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对学院更名为大学的学校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称为大学的学校应在近两届教学成果评选中至少有2个以上项目获得过国家级一、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
2.普通本科学校应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水平。称为大学的学校还应达到以下标准:
(1)近5年年均科研经费,以人文、社会学科为主的学校至少应达到500万元,其他类高校至少应达到3000万元;
(2)近5年来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奖励20项,其中至少应有2个国家级奖励;
(3)至少设有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个和重点学科2个;
(4)一般至少应具有10个硕士点,并且有5届以上硕士毕业生。
(五)基础设施
1.土地。普通本科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应达到60平方米以上。学院建校初期的校园占地面积应达到500亩以上。
2.建筑面积。普通本科学校的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应达到30平方米以上。称为学院的学校,建校初期其总建筑面积应不低于15万平方米;普通本科学校的生均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理、工、农、医类应不低于20平方米,人文、社科、管理类应不低于15平方米,体育、艺术类应不低于30平方米。
3.仪器设备。普通本科学校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理、工、农、医类和师范院校应不低于5000元,人文、社会科学类院校应不低于3000元,体育、艺术类院校应不低于4000元。
4.图书。普通本科学校生均适用图书,理、工、农、医类应不低于80册,人文、社会科学类和师范院校应不低于100册,体育、艺术类应不低于80册。
各校都应建有现代电子图书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
5.实习、实训场所。普通本科学校必须拥有相应的教学实践、实习基地。以理学、工学、农林等科类专业教育为主的学校应当有必需的教学实习工厂和农(林)场和固定的生产实习基地;以师范类专业教育为主的学校应当有附属的实验学校或固定的实习学校;以医学专业教育为主的学校至少应当有一所直属附属医院和适用需要的教学医院。
(六)办学经费
普通本科学校所需基本建设投资和教育事业费,须有稳定、可靠的来源和切实的保证。
(七)领导班子
必须具备《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的关于高等学校领导任职条件要求,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品德高尚、熟悉高等教育、有高等教育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领导班子。
位于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的普通本科学校,在设置时,其办学规模和有关条件在要求上可以适当放宽。
设置民办普通本科学校,应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二、学校名称
1.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称为“××大学”或“××学院”。
2.设置普通学校,应当根据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办学层次、类型、学科门类、教学和科研水平、规模、领导体制、所在地等,确定名实相符的学校名称。
3.校名不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不以个人姓名命名,不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所在城市以外的地域名。
4.普通高等学校实行一校一名制。
三、设置申请
1.教育部每年第4季度办理设置普通本科学校的审批手续。设置普通本科学校的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第3季度提出申请,逾期则延至下次审批时间办理。
2.设置普通本科学校的审批,一般分为审批筹建和审批正式建校招生两个阶段。完全具备建校招生条件的,也可直接申请建校招生。
3.设置普通本科学校,应当由学校的主管部门委托其教育行政部门邀请规划、人才、劳动人事、财政、基本建设等有关部门和专家共同进行考察、论证,并提出论证报告。论证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1)拟建学校的名称、校址、类型、办学定位、学科和专业设置、规模、领导体制、办学特色、服务面向;(2)人才需求预测、办学效益、本地区高等教育的布局结构;(3)拟建学校的发展规划,特别是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学科建设规划和校园基本建设规划;(4)拟建学校的经费来源和财政保障。
4.凡经过论证,确需设置普通本科学校的,按学校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向教育部提出申请,并附交论证报告及拟设学校的章程。国务院有关部门申请设立普通本科学校的,还应当附交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意见书。
5.普通本科学校的筹建期限,从批准之日起,应当不少于1年,最长不超过5年。拟要求“去筹”、正式设立的普通本科学校,须在其正式批准的筹建期满后,由其主管部门向教育部提出正式设立的申请。
6.凡提出设置普通本科学校的申请,在经由教育部形式审查通过后,由教育部委托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进行考察、评议;通过考察、评议的学校,由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未通过教育部形式审查或未通过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评议的学校,若仍需设置,需在下次由学校主管部门重新向教育部提出申请。凡未通过考察、评议的学校,教育部将以书面形式告知其主管部门。
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教育部发布的有关普通本科学校设置问题的文件与本《暂行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暂行规定》为准。
国发〔2015〕64号,2015年10月24日发布
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提升我国教育发展水平、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奠定长远发展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多年来,通过实施“211工程”、“985工程”以及“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特色重点学科项目”等重点建设,一批重点高校和重点学科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带动了我国高等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重点建设也存在身份固化、竞争缺失、重复交叉等问题,迫切需要加强资源整合,创新实施方式。为认真总结经验,加强系统谋划,加大改革力度,完善推进机制,坚持久久为功,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我国从高等教育大国到高等教育强国的历史性跨越,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中国特色、世界一流为核心,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加快建成一批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提升我国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就是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扎根中国大地,遵循教育规律,创造性地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的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之路,努力成为世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参与者和推动者,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一流为目标。引导和支持具备一定实力的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学科瞄准世界一流,汇聚优质资源,培养一流人才,产出一流成果,加快走向世界一流。
——坚持以学科为基础。引导和支持高等学校优化学科结构,凝练学科发展方向,突出学科建设重点,创新学科组织模式,打造更多学科高峰,带动学校发挥优势、办出特色。
——坚持以绩效为杠杆。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公平竞争,强化目标管理,突出建设实效,构建完善中国特色的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评价体系,充分激发高校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引导高等学校不断提升办学水平。
——坚持以改革为动力。深化高校综合改革,加快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学校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当好教育改革排头兵。
(三)总体目标。
推动一批高水平大学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加快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水平,使之成为知识发现和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先进思想和优秀文化的重要源泉、培养各类高素质优秀人才的重要基地,在支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等方面发挥重大作用。
——到2020年,若干所大学和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干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前列。
——到2030年,更多的大学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干所大学进入世界一流大学前列,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前列,高等教育整体实力显著提升。
——到本世纪中叶,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数量和实力进入世界前列,基本建成高等教育强国。
二、建设任务
(四)建设一流师资队伍。
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强化高层次人才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培养和引进一批活跃在国际学术前沿、满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一流科学家、学科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聚集世界优秀人才。遵循教师成长发展规律,以中青年教师和创新团队为重点,优化中青年教师成长发展、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培育跨学科、跨领域的创新团队,增强人才队伍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优秀教师队伍。
(五)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坚持立德树人,突出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着力培养具有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心,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各类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优秀人才。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大力推进个性化培养,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科学精神和创业意识、创造能力。合理提高高校毕业生创业比例,引导高校毕业生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将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导向正确、科学有效、简明清晰的评价体系,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健康成长。
(六)提升科学研究水平。
以国家重大需求为导向,提升高水平科学研究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战略实施作出重要贡献。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加强学科布局的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重点建设一批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优势学科和领域。提高基础研究水平,争做国际学术前沿并行者乃至领跑者。推动加强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研究,着力提升解决重大问题能力和原始创新能力。大力推进科研组织模式创新,依托重点研究基地,围绕重大科研项目,健全科研机制,开展协同创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打造一批具有中国特色和世界影响的新型高校智库,提高服务国家决策的能力。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评价和学术标准体系。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和宽松的创新环境,保护创新、宽容失败,大力激发创新活力。
(七)传承创新优秀文化。
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增强文化自觉和制度自信,形成推动社会进步、引领文明进程、各具特色的一流大学精神和大学文化。坚持用价值观引领知识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静心治学,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勤学、修德、明辨、笃实,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基本遵循,形成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研究、宣传,认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做到扬弃继承、转化创新,并充分发挥其教化育人作用,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
(八)着力推进成果转化。
深化产教融合,将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着力提高高校对产业转型升级的贡献率,努力成为催化产业技术变革、加速创新驱动的策源地。促进高校学科、人才、科研与产业互动,打通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移与产业化链条,推动健全市场导向、社会资本参与、多要素深度融合的成果应用转化机制。强化科技与经济、创新项目与现实生产力、创新成果与产业对接,推动重大科学创新、关键技术突破转变为先进生产力,增强高校创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驱动力。
三、改革任务
(九)加强和改进党对高校的领导。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不断改革和完善高校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牢牢把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不断坚定广大师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全面推进高校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着力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推进工作创新,有效发挥高校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完善体现高校特点、符合学校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十)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建立健全高校章程落实机制,加快形成以章程为统领的完善、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加强学术组织建设,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充分发挥其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完善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扩大有序参与,加强议事协商,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共青团、学生会等在民主决策机制中的作用,积极探索师生代表参与学校决策的机制。
(十一)实现关键环节突破。
加快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科教协同育人,完善高水平科研支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加快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积极完善岗位设置、分类管理、考核评价、绩效工资分配、合理流动等制度,加大对领军人才倾斜支持力度。加快推进科研体制机制改革,在科研运行保障、经费筹措使用、绩效评价、成果转化、收益处置等方面大胆尝试。加快建立资源募集机制,在争取社会资源、扩大办学力量、拓展资金渠道方面取得实质进展。
(十二)构建社会参与机制。
坚持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加快建立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理事会制度,制定理事会章程,着力增强理事会的代表性和权威性,健全与理事会成员之间的协商、合作机制,充分发挥理事会对学校改革发展的咨询、协商、审议、监督等功能。加快完善与行业企业密切合作的模式,推进与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资源共享,形成协调合作的有效机制。积极引入专门机构对学校的学科、专业、课程等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估。
(十三)推进国际交流合作。
加强与世界一流大学和学术机构的实质性合作,将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有效融合到教学科研全过程,开展高水平人才联合培养和科学联合攻关。加强国际协同创新,积极参与或牵头组织国际和区域性重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营造良好的国际化教学科研环境,增强对外籍优秀教师和高水平留学生的吸引力。积极参与国际教育规则制定、国际教育教学评估和认证,切实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竞争力和话语权,树立中国大学的良好品牌和形象。
四、支持措施
(十四)总体规划,分级支持。
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立足高等教育发展现状,对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加强总体规划,鼓励和支持不同类型的高水平大学和学科差别化发展,加快进入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每五年一个周期,2016年开始新一轮建设。
高校要根据自身实际,合理选择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路径,科学规划、积极推进。拥有多个国内领先、国际前沿高水平学科的大学,要在多领域建设一流学科,形成一批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一流学科,全面提升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进入世界一流大学行列或前列。拥有若干处于国内前列、在国际同类院校中居于优势地位的高水平学科的大学,要围绕主干学科,强化办学特色,建设若干一流学科,扩大国际影响力,带动学校进入世界同类高校前列。拥有某一高水平学科的大学,要突出学科优势,提升学科水平,进入该学科领域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
中央财政将中央高校开展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纳入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中统筹考虑,并通过相关专项资金给予引导支持;鼓励相关地方政府通过多种方式,对中央高校给予资金、政策、资源支持。地方高校开展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由各地结合实际推进,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统筹安排,中央财政通过支持地方高校发展的相关资金给予引导支持。中央基本建设投资对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相关基础设施给予支持。
(十五)强化绩效,动态支持。
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更加突出绩效导向,形成激励约束机制。资金分配更多考虑办学质量特别是学科水平、办学特色等因素,重点向办学水平高、特色鲜明的学校倾斜,在公平竞争中体现扶优扶强扶特。完善管理方式,进一步增强高校财务自主权和统筹安排经费的能力,充分激发高校争创一流、办出特色的动力和活力。
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积极采用第三方评价,提高科学性和公信度。在相对稳定支持的基础上,根据相关评估评价结果、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动态调整支持力度,增强建设的有效性。对实施有力、进展良好、成效明显的,适当加大支持力度;对实施不力、进展缓慢、缺乏实效的,适当减少支持力度。
(十六)多元投入,合力支持。
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完善政府、社会、学校相结合的共建机制,形成多元化投入、合力支持的格局。
鼓励有关部门和行业企业积极参与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围绕培养所需人才、解决重大瓶颈等问题,加强与有关高校合作,通过共建、联合培养、科技合作攻关等方式支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
按照平稳有序、逐步推进原则,合理调整高校学费标准,进一步健全成本分担机制。高校要不断拓宽筹资渠道,积极吸引社会捐赠,扩大社会合作,健全社会支持长效机制,多渠道汇聚资源,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五、组织实施
(十七)加强组织管理。
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顶层设计、宏观布局、统筹协调、经费投入等重要事项决策,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国务院。教育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负责规划部署、推进实施、监督管理等工作,日常工作由教育部承担。
(十八)有序推进实施。
要完善配套政策,根据本方案组织制定绩效评价和资金管理等具体办法。
要编制建设方案,深入研究学校的建设基础、优势特色、发展潜力等,科学编制发展规划和建设方案,提出具体的建设目标、任务和周期,明确改革举措、资源配置和资金筹集等安排。
要开展咨询论证,组织相关专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国家战略需要,对学校建设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进行咨询论证,提出意见建议。
要强化跟踪指导,对建设过程实施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建立信息公开公示网络平台,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暂行)
教研〔2017〕2号,2017年1月24日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根据《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国发〔2015〕64号,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中国特色、世界一流为核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一流为目标、以学科为基础、以绩效为杠杆、以改革为动力,推动一批高水平大学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
第三条 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面向经济社会主战场,面向世界科技发展前沿,突出建设的质量效益、社会贡献度和国际影响力,突出学科交叉融合和协同创新,突出与产业发展、社会需求、科技前沿紧密衔接,深化产教融合,全面提升我国高等教育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中的综合实力。
到2020年,若干所大学和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干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前列;到2030年,更多的大学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干所大学进入世界一流大学前列,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前列,高等教育整体实力显著提升;到本世纪中叶,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数量和实力进入世界前列,基本建成高等教育强国。
第四条 加强总体规划,坚持扶优扶需扶特扶新,按照“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两类布局建设高校,引导和支持具备较强实力的高校合理定位、办出特色、差别化发展,努力形成支撑国家长远发展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体系。
第五条 坚持以学科为基础,支持建设一百个左右学科,着力打造学科领域高峰。支持一批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学科,加强建设关系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的学科,鼓励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布局一批国家急需、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发展的学科,积极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体系,着力解决经济社会中的重大战略问题,提升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强化学科建设绩效考核,引领高校提高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
第六条 每五年一个建设周期,2016年开始新一轮建设。建设高校实行总量控制、开放竞争、动态调整。
第二章 遴选条件
第七条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是经过长期重点建设、具有先进办学理念、办学实力强、社会认可度较高的高校,须拥有一定数量国内领先、国际前列的高水平学科,在改革创新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成效显著。
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应具有居于国内前列或国际前沿的高水平学科,学科水平在有影响力的第三方评价中进入前列,或者国家急需、具有重大的行业或区域影响、学科优势突出、具有不可替代性。
人才培养方面,坚持立德树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协同育人机制、创新创业教育方面成果显著;积极推进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成果丰硕;资源配置、政策导向体现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质量保障体系完善,有高质量的本科生教育和研究生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高度认可。
科学研究方面,科研组织和科研机制健全,协同创新成效显著。基础研究处于科学前沿,原始创新能力较强,形成具有重要影响的新知识新理论;应用研究解决了国民经济中的重大关键性技术和工程问题,或实现了重大颠覆性技术创新;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提供了有效支撑。
社会服务方面,产学研深度融合,实现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发展,科研成果转化绩效突出,形成具有中国特色和世界影响的新型高端智库,为国家和区域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和技术变革、服务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做出突出贡献,运用新知识新理论认识世界、传承文明、科学普及、资政育人和服务社会成效显著。
文化传承创新方面,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成效显著;增强文化自信,具有较强的国际文化传播影响力;具有师生认同的优秀教风学风校风,具有广阔的文化视野和强大的文化创新能力,形成引领社会进步、特色鲜明的大学精神和大学文化。
师资队伍建设方面,教师队伍政治素质强,整体水平高,潜心教书育人,师德师风优良;一线教师普遍掌握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技术,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有一批活跃在国际学术前沿的一流专家、学科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教师结构合理,中青年教师成长环境良好,可持续发展后劲足。
国际交流合作方面,吸引海外优质师资、科研团队和学生能力强,与世界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换、学分互认、联合培养成效显著,与世界高水平大学和学术机构有深度的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深度参与国际或区域性重大科学计划、科学工程,参加国际标准和规则的制定,国际影响力较强。
第三章 遴选程序
第八条 坚持公平公正、开放竞争。采取认定方式确定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
第九条 设立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专家委员会,由政府有关部门、高校、科研机构、行业组织人员组成。专家委员会根据《总体方案》要求和本办法,以中国特色学科评价为主要依据,参考国际相关评价因素,综合高校办学条件、学科水平、办学质量、主要贡献、国际影响力等情况,以及高校主管部门意见,论证确定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认定标准。
第十条 根据认定标准专家委员会遴选产生拟建设高校名单,并提出意见建议。教育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审议确定建议名单。
第十一条 列入拟建设名单的高校要根据自身实际,以改革为动力,结合学校综合改革方案和专家委员会咨询建议,确定建设思路,合理选择建设路径,自主确定学科建设口径和范围,科学编制整体建设方案、分学科建设方案(以下统称建设方案)。建设方案要以人才培养为核心,优化学科建设结构和布局,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形成调动各方积极参与的长效建设机制,以一流学科建设引领健全学科生态体系,带动学校整体发展。以5年为一周期,统筹安排建设和改革任务,综合考虑各渠道资金和相应的管理要求,设定合理、具体的分阶段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细化具体的执行项目,提出系统的考核指标体系,避免平均用力或碎片化。高校须组织相关专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国家战略需要,对建设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进行深入论证。
第十二条 论证通过的建设方案及专家论证报告,经高校报所属省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教育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第十三条 专家委员会对高校建设方案进行审核,提出意见。
第十四条 教育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根据专家委员会意见,研究确定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报国务院批准。
第四章 支持方式
第十五条 创新支持方式,强化精准支持,综合考虑建设高校基础、学科类别及发展水平等,给予相应支持。
第十六条 中央高校开展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支持;中央预算内投资对中央高校学科建设相关基础设施给予支持。纳入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范围的地方高校,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统筹安排,中央财政予以引导支持。
有关部门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改革,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在考试招生、人事制度、经费管理、学位授权、科研评价等方面切实落实建设高校自主权。
第十七条 地方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应通过多种方式,对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加大资金、政策、资源支持力度。建设高校要积极争取社会各方资源,形成多元支持的长效机制。
第十八条 建设高校完善经费使用管理方式,切实管好用好,提高使用效益。
第五章 动态管理
第十九条 加强过程管理,实施动态监测,及时跟踪指导。以学科为基础,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办法,开展中期和期末评价,加大经费动态支持力度,形成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建设实效。
第二十条 建设中期,建设高校根据建设方案对建设情况进行自评,对改革的实施情况、建设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学科水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进行分析,发布自评报告。专家委员会根据建设高校的建设方案和自评报告,参考有影响力的第三方评价,对建设成效进行评价,提出中期评价意见。根据中期评价结果,对实施有力、进展良好、成效明显的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加大支持力度;对实施不力、进展缓慢、缺乏实效的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提出警示并减小支持力度。
第二十一条 打破身份固化,建立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有进有出动态调整机制。建设过程中,对于出现重大问题、不再具备建设条件且经警示整改仍无改善的高校及建设学科,调整出建设范围。
第二十二条 建设期末,建设高校根据建设方案对建设情况进行整体自评,对改革的实施情况、建设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学科水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分析,发布整体自评报告。专家委员会根据建设高校的建设方案及整体自评报告,参考有影响力的第三方评价,对建设成效进行评价,提出评价意见。根据期末评价结果等情况,重新确定下一轮建设范围。对于建设成效特别突出、国际影响力特别显著的少数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在资金和政策上加大支持力度。
第六章 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 教育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建立部际协调机制,负责规划部署、推进实施、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 省级政府应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基础条件,统筹推动区域内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优势学科建设,积极探索不同类型高校的一流建设之路。
第二十五条 建设高校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坚持正确办学方向,深化综合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统筹学校整体建设和学科建设,加强组织保障,营造良好建设环境。
第二十六条 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参与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鼓励行业企业加强与高校合作,协同建设。省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建设高校的投入,强化跟踪指导,及时发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七条 坚持公开透明,建立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公布建设高校的建设方案及建设学科、绩效评价情况等,强化社会监督。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教育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教研〔2018〕5号,2018年8月8日发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提升我国高等教育整体水平,根据《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和《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中国特色世界一流为核心,以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为主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紧抓住坚持办学正确政治方向、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和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三项基础性工作,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着力点,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在深化改革、服务需求、开放合作中加快发展,努力建成一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标杆大学,确保实现“双一流”建设总体方案确定的战略目标。
(二)基本原则
坚持特色一流。扎根中国大地,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传承创新优秀文化,积极主动融入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和民族复兴伟大进程,体现优势特色,提升发展水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瞄准世界一流,吸收世界上先进的办学治学经验,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交流,有效扩大国际影响,实现跨越发展、超越引领。
坚持内涵发展。创新办学理念,转变发展模式,以多层次多类型一流人才培养为根本,以学科为基础,更加注重结构布局优化协调,更加注重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更加注重资源的有效集成和配置,统筹近期目标与长远规划,实现以质量为核心的可持续发展。
坚持改革驱动。全面深化改革,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充分激发各类人才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高校内生动力,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动态竞争的体制机制。
坚持高校主体。明确高校主体责任,对接需求,统筹学校整体建设和学科建设,主动作为,充分发掘集聚各方面积极因素,加强多方协同,确保各项建设与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二、落实根本任务,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必须坚持办学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四个自信”转化为办好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自信和动力。践行“四个服务”,立足中国实践、解决中国问题,为国家发展、人民福祉做贡献。高校党委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实施基层党建质量提升攻坚行动,全面推进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和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加强教师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建设,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
(四)引导学生成长成才
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着力培养一大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深入研究学生的新特点新变化新需求,大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国情教育,抓好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不懈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使党的创新理论全面融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实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实施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大力推动以“思政课+课程思政”为目标的课堂教学改革,使各类课程、资源、力量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育人优势,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引导。实施高校体育固本工程和美育提升工程,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艺术审美素养。鼓励学生参与教学改革和创新实践,改革学习评价制度,激励学生自主学习、奋发学习、全面发展。做好学生就业创业工作,鼓励学生到基层一线发光发热,在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中大显身手。
(五)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
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一体化构建课程、科研、实践、文化、网络、心理、管理、服务、资助、组织等育人体系,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贯通人才培养全体系。突出特色优势,完善切合办学定位、互相支撑发展的学科体系,充分发挥学科育人功能;突出质量水平,建立知识结构完备、方式方法先进的教学体系,推动信息技术、智能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构建“互联网+”条件下的人才培养新模式,推进信息化实践教学,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开放共享,全面提升师生信息素养;突出价值导向,建立思想性、科学性和时代性相统一的教材体系,加快建设教材建设研究基地,把教材建设作为学科建设的重要内容和考核指标,完善教材编写审查、遴选使用、质量监控和评价机制,建立优秀教材编写激励保障机制,努力编写出版具有世界影响的一流教材;突出服务效能,创新以人为本、责权明确的管理体系;健全分流退出机制和学生权益保护制度,完善有利于激励学习、公平公正的学生奖助体系。
(六)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率先确立建成一流本科教育目标,强化本科教育基础地位,把一流本科教育建设作为“双一流”建设的基础任务,加快实施“六卓越一拔尖” 人才培养计划2.0,建成一批一流本科专业;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明确不同学位层次的培养要求,改革培养方式,加快建立科教融合、产学结合的研究生培养机制,着力改进研究生培养体系,提升研究生创新能力。深化和扩大专业学位教育改革,强化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大力培养高精尖急缺人才,多方集成教育资源,制定跨学科人才培养方案,探索建立政治过硬、行业急需、能力突出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新机制。推进课程改革,加强不同培养阶段课程和教学的一体化设计,坚持因材施教、循序渐进、教学相长,将创新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融入课程体系。
三、全面深化改革,探索一流大学建设之路
(七)增强服务重大战略需求能力
需求是推动建设的源动力。加强对各类需求的针对性研究、科学性预测和系统性把握,主动对接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加强各类教育形式、各类专项计划统筹管理,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完善以社会需求和学术贡献为导向的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推进高层次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不同层次学生的培养结构,适应需求调整培养规模与培养目标,适度扩大博士研究生规模,加快发展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加强国家战略、国家安全、国际组织等相关急需学科专业人才的培养,超前培养和储备哲学社会科学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相关人才。进一步完善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为核心、科学公正的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建立面向服务需求的资源集成调配机制,充分发挥各类资源的集聚效应和放大效应。
(八)优化学科布局
构建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学科体系。立足学校办学定位和学科发展规律,打破传统学科之间的壁垒,以“双一流”建设学科为核心,以优势特色学科为主体,以相关学科为支撑,整合相关传统学科资源,促进基础学科、应用学科交叉融合,在前沿和交叉学科领域培植新的学科生长点。与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需求紧密衔接,加快建设对接区域传统优势产业,以及先进制造、生态环保等战略型新兴产业发展的学科。加强马克思主义学科建设,加快完善具有支撑作用的学科,突出优势、拓展领域、补齐短板,努力构建全方位、全领域、全要素的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优化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点布局,处理好交叉学科与传统学科的关系,完善学科新增与退出机制,学科的调整或撤销不应违背学校和学科发展规律,力戒盲目跟风简单化。
(九)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
人才培养,关键在教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把选聘考核晋升思想政治素质关,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打造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教师队伍,建成师德师风高地。坚持引育并举、以育为主,建立健全青年人才蓬勃生长的机制,精准引进活跃于国际学术前沿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坚决杜绝片面抢挖“帽子”人才等短期行为。改革编制及岗位管理制度,突出教学一线需求,加大教师教学岗位激励力度。建立建强校级教师发展中心,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促进高校教师职业发展,加强职前培养、入职培训和在职研修,完善访问学者制度,探索建立专任教师学术休假制度,支持高校教师参加国际化培训项目、国际交流和科研合作。支持高校教师参与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等工作。深入推进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不唯头衔、资历、论文作为评价依据,突出学术贡献和影响力,激发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
(十)提升科学研究水平
突出一流科研对一流大学建设的支撑作用。充分发挥高校基础研究主力军作用,实施高等学校基础研究珠峰计划,建设一批前沿科学中心,牵头或参与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哲学社会科学平台建设,促进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融通创新、全面发展、重点突破。加强协同创新,发挥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主体在人才、资本、市场、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加大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力度;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和前沿共性问题,完善成果转化管理体系和运营机制,探索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及新型研发机构,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精准对接。主动融入区域发展、军民融合体系,推进军民科技成果双向转移转化,提升对地方经济社会和国防建设的贡献度。推进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从我国改革发展的实践中挖掘新材料、发现新问题、提出新观点、构建新理论,打造高水平的新型高端智库。探索以代表性成果和原创性贡献为主要内容的科研评价,完善同行专家评价机制。
(十一)深化国际合作交流
大力推进高水平实质性国际合作交流,成为世界高等教育改革的参与者、推动者和引领者。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顶尖科研机构的实质性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建立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等;推动中外优质教育模式互学互鉴,以我为主创新联合办学体制机制,加大校际访问学者和学生交流互换力度。以“一带一路”倡议为引领,加大双语种或多语种复合型国际化专业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完善国际学生招收、培养、管理、服务的制度体系,不断优化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和中外人文交流项目,在推进孔子学院建设中,进一步发挥建设高校的主体作用。选派优秀学生、青年教师、学术带头人等赴国外高水平大学、机构访学交流,积极推动优秀研究生公派留学,加大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荐高校优秀人才在国际组织、学术机构、国际期刊任职兼职。
(十二)加强大学文化建设
培育理念先进、特色鲜明、中国智慧的大学文化,成为大学生命力、竞争力重要源泉。立足办学传统和现实定位,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推动中华优秀教育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构建具有时代精神、风格鲜明的中国特色大学文化。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和学术道德建设,深入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大学生艺术展演、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营造全方位育人文化。塑造追求卓越、鼓励创新的文化品格,弘扬勇于开拓、求真务实的学术精神,形成中外互鉴、开放包容的文化气质。坚定对发展知识、追求真理、造福人类的责任感使命感,在对口支援、精准扶贫、合建共建等行动中,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发挥带动作用。传播科学理性与人文情怀,承担引领时代风气和社会未来、促进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使命。
(十三)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
以制度建设保障高校整体提升。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大学章程,规范高校内部治理体系,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强化依法治校;创新基层教学科研组织和学术管理模式,完善学术治理体系,保障教学、学术委员会在人才培养和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建立和完善学校理事会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支持和参与学校发展的组织形式和制度平台。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数字校园支撑体系,提升教育教学管理能力。
四、强化内涵建设,打造一流学科高峰
(十四)明确学科建设内涵
学科建设要明确学术方向和回应社会需求,坚持人才培养、学术团队、科研创新“三位一体”。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和国际学术前沿,遵循学科发展规律,找准特色优势,着力凝练学科方向、增强问题意识、汇聚高水平人才队伍、搭建学科发展平台,重点建设一批一流学科。以一流学科为引领,辐射带动学科整体水平提升,形成重点明确、层次清晰、结构协调、互为支撑的学科体系,支持大学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十五)突出学科优势与特色
学科建设的重点在于尊重规律、构建体系、强化优势、突出特色。国内领先、国际前沿高水平的学科,加快培育国际领军人才和团队,实现重大突破,抢占未来制高点,率先冲击和引领世界一流;国内前列、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学科,围绕主干领域方向,强化特色,扩大优势,打造新的学科高峰,加快进入世界一流行列。在中国特色的领域、方向,立足解决重大理论、实践问题,积极打造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一流学科和一流教材,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教材体系,不断提升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
(十六)拓展学科育人功能
以学科建设为载体,加强科研实践和创新创业教育,培养一流人才。强化科研育人,结合国家重点、重大科技计划任务,建立科教融合、相互促进的协同培养机制,促进知识学习与科学研究、能力培养的有机结合。学科建设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支撑引领专业建设,推进实践育人,积极构建面向实践、突出应用的实践实习教学体系,拓展实践实习基地的数量、类型和层次,完善实践实习的质量监控与评价机制。加强创新创业教育,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探索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机制,依托大学科技园、协同创新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等,搭建创新创业平台,鼓励师生共同开展高质量创新创业。
(十七)打造高水平学科团队和梯队
汇聚拔尖人才,激发团队活力。完善开放灵活的人才培育、吸引和使用机制,着眼长远,构建以学科带头人为领军、以杰出人才为骨干、以优秀青年人才为支撑,衔接有序、结构合理的人才团队和梯队,注重培养团队精神,加强团队合作。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凝练方向、引领发展的重要作用,既看重学术造诣,也看重道德品质,既注重前沿方向把握,也关注组织能力建设,保障学科带头人的人财物支配权。加大对青年教师教学科研的稳定支持力度,着力把中青年学术骨干推向国际学术前沿和国家战略前沿,承担重大项目、参与重大任务,加强博士后等青年骨干力量培养;建立稳定的高水平实验技术、工程技术、实践指导和管理服务人才队伍,重视和培养学生作为科研生力军。以解决重大科研问题与合作机制为重点,对科研团队实行整体性评价,形成与贡献匹配的评价激励体系。
(十八)增强学科创新能力
学术探索与服务国家需求紧密融合,着力提高关键领域原始创新、自主创新能力和建设性社会影响。围绕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凝练提出学科重大发展问题,加强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有组织攻关创新,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和建设性社会影响的重大突破。加强重大科技项目的培育和组织,积极承担国家重点、重大科技计划任务,在国家和地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中发挥积极作用。积极参与、牵头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研究和解决全球性、区域性重大问题,在更多前沿领域引领科学方向。
(十九)创新学科组织模式
聚焦建设学科,加强学科协同交叉融合。整合各类资源,加大对原创性、系统性、引领性研究的支持。围绕重大项目和重大研究问题组建学科群,主干学科引领发展方向,发挥凝聚辐射作用,各学科紧密联系、协同创新,避免简单地“搞平衡、铺摊子、拉郎配”。瞄准国家重大战略和学科前沿发展方向,以服务需求为目标,以问题为导向,以科研联合攻关为牵引,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重点,依托科技创新平台、研究中心等,整合多学科人才团队资源,着重围绕大物理科学、大社会科学为代表的基础学科,生命科学为代表的前沿学科,信息科学为代表的应用学科,组建交叉学科,促进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之间的交叉融合。鼓励组建学科联盟,搭建国际交流平台,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五、加强协同,形成“双一流”建设合力
(二十)健全高校“双一流”建设管理制度
明确并落实高校在“双一流”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增强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高校党委在“双一流”建设全程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重大安排部署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确保“双一流”建设方案全面落地。健全高校“双一流”建设管理机构,创新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完善部门分工负责、全员协同参与的责任体系,建立内部监测评价制度,按年度发布建设进展报告,加强督导考核,避免简单化层层分解、机械分派任务指标。
(二十一)增强高校改革创新自觉性
改革创新是高校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建设高校要积极主动深化改革,发挥教育改革排头兵的引领示范作用,以改革增添动力,以创新彰显特色。全面深化高校综合改革,着力加大思想政治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人事制度、科研体制机制、资源募集调配机制等关键领域环节的改革力度,重点突破,探索形成符合教育规律、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增强高校外部体制机制改革协同与政策协调,加快形成高校改革创新成效评价机制,完善社会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合作机制,促进优质资源共享,为高校创新驱动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十二)加大地方区域统筹
将“双一流”建设纳入区域重大战略,结合区域内科创中心建设等重大工程、重大计划,主动明确对高校提出需求,形成“双一流”建设与其他重大工程互相支撑、协同推进的格局,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地方政府通过多种方式,对建设高校在资金、政策、资源等方面给予支持。切实落实“放管服”要求,积极推动本地区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引导“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本地区高水平大学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构建协调发展、有序衔接的建设体系。
(二十三)加强引导指导督导
强化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引导。适度扩大高校自主设置学科权限,完善多元化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适度提高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比例。建立健全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机制,实施国家急需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探索研究生招生计划与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重点科技创新基地等相衔接的新路径。继续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符合高等教育规律和管理需要的绩效管理机制,增强建设高校资金统筹权,在现有财政拨款制度基础上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建设高校要建立多元筹资机制,统筹自主资金和其他可由高校按规定自主使用的资金等,共同支持“双一流”建设。完善政府、社会、高校相结合的共建机制,形成多元化投入、合力支持的格局。
强化建设过程的指导督导。履行政府部门指导职责,充分发挥“双一流”建设专家委员会咨询作用,支持学科评议组、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等各类专家组织开展建设评价、诊断、督导,促进学科发展和学校建设。推进“双一流”建设督导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按建设周期跟踪评估建设进展情况,建设期末对建设成效进行整体评价。根据建设进展和评价情况,动态调整支持力度和建设范围。推动地方落实对“双一流”建设的政策支持和资源投入。
(二十四)完善评价和建设协调机制
坚持多元综合性评价。以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探索建立中国特色“双一流”建设的综合评价体系,以人才培养、创新能力、服务贡献和影响力为核心要素,把一流本科教育作为重要内容,定性和定量、主观和客观相结合,学科专业建设与学校整体建设评价并行,重点考察建设效果与总体方案的符合度、建设方案主要目标的达成度、建设高校及其学科专业在第三方评价中的表现度。鼓励第三方独立开展建设过程及建设成效的监测评价。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现代高等教育评估制度。
健全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双一流”建设部际协调工作机制,创新省部共建合建机制,统筹推进“双一流”建设与地方高水平大学建设,实现政策协同、分工协同、落实协同、效果协同。
鄂政发〔2016〕75号,2016年12月28日发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64号)精神,提高我省高等教育质量,促进内涵发展,率先建成高等教育强省,实现教育现代化,现就我省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需求为导向,以学科为基础,以改革为动力,以绩效为杠杆,加快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提升我省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为实现我省“率先、进位、升级、奠基”总体目标,加快推进“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进程提供关键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服务发展。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对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先建设关系国家和区域重大利益、能够形成战略优势的学科。建设一流科研创新平台,培养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产出高质量科技成果,促进科教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坚持分类指导,争创一流。瞄准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分类规划、分步推进、特色发展,在不同层次争创一流。支持部属高校顶天创一流、立地促发展。支持省属高校特色创一流、服务促发展。
坚持改革引领,激发活力。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破解制约高校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改革动力,释放创新活力。深化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重点建设,整体提升。实行政府主导、高校主责、地方参与、企业融入、项目引领、择优择需、动态调整,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学科,全面提升我省高等教育整体实力、区域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
(三)建设目标。
一流大学建设。到2020年,力争10所以上大学进入全国百强,至少5所大学列入国家层面开展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到2030年,至少2所大学进入世界一流大学行列,至少10所大学进入国内一流大学行列,力争更多高校进入全国百强。到本世纪中叶,我省世界一流大学、国内一流大学的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一流学科建设。到2020年,6个以上的学科领域进入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I)全球同类学科前1‰,20个左右进入前200位,70个以上学科进入前1%,在全国学科评估中,排名第一的学科数占全国总数的10%左右,60个左右学科进入前5名,120个左右学科进入前30%。到2030年,我省高校更多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国内一流行列。到本世纪中叶,我省世界一流学科、国内一流学科的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二、建设任务
(四)建设一流师资队伍。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着力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依托国家和省重大人才工程,重点引进高精尖缺、活跃在国际学术前沿、满足区域重大战略需求的战略科学家、学术大师、科技领军人物、高端创新人才。加快培养杰出学科带头人和优秀创新团队。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吸引集聚大批国内外优秀人才,建成智力资源密集高地。(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社厅,各市州人民政府、高等学校,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五)培养一流创新人才。以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机制,着力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建立和完善与一流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人才培养体系,实施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强化协同育人、实践育人,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品牌专业、精品课程、实习实训基地、创新创业基地等,打造一流本科教育和一流研究生教育,培养一大批拔尖创新创业人才和高级专门人才。(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各市州人民政府、高等学校)
(六)打造一流科技平台。瞄准全国乃至全球最高标杆,对接湖北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积极参与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重点建设一批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一流创新平台,建设一批全球有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统筹整合现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进一步改善平台条件,建立健全开放共享的体制机制。着力构建符合办学定位、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科技创新体系,力争在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中取得重大突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各市州人民政府、高等学校)
(七)产出一流科研成果。承接国家和关系湖北全局的重大科技项目,积极参与重大科研合作,加强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和前沿技术研究,开展跨学科、跨部门协同创新,产出一大批具有原创性、前沿性的标志性成果。促进高校学科、人才、科研与产业互动,打通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移与产业化链条,提升科研成果转化能力,增强高校创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驱动力,努力成为催化产业技术变革、加速创新驱动的策源地。(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各市州人民政府、高等学校)
(八)传承创新优秀文化。坚持理想信念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文化自觉和自信。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彰显湖北地方特色文化、红色文化,形成各具特色的大学文化。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使高校成为先进文化主阵地,引导教师潜心育人、静心治学,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勤学、修德、明辨、笃实。推进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围绕国家和湖北发展需要,建设一批高端新型智库,产出一大批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研究成果和精神文化精品力作,提升我省文化软实力。(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教育厅,各市州人民政府、高等学校)
三、改革任务
(九)加强党对高校领导。落实高校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强化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推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加强高校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高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工程。加强对课堂教学和各类思想文化阵地的建设管理,牢牢把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导权。加强思想政治队伍建设,实施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专项绩优奖励。推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加强互联网思想政治工作载体建设。推进校级领导干部任期“全职化”试点和院系党政主职“一肩挑”试点,深化高校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责任单位:省委高校工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各高等学校)
(十)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以章程为统领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和组织架构。完善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在民主决策中的作用,积极探索师生代表参与学校决策的机制。开展扩大院(系)办学自主权改革试点工作。(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各高等学校)
(十一)实现关键环节突破。深化教育供给侧改革,调整优化学科专业、培养规模、区域布局结构,构建人才培养的质量保障和监督体系。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探索省属高校合并重组,突破省属高校研究生教育发展瓶颈。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的科研创新资源分配、成果评价和转移转让机制,赋予领军人才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落实完善支持教学科研人员创业创新的股权期权激励等相关政策,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凡是高校能够自主管理的事项,相关权限都要下放,特别是要扩大在经费使用、成果处置、职称评审、高端人才引进、选人用人、薪酬分配、设备采购、学科专业设置等方面的自主权。(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知识产权局,各市州人民政府、高等学校)
(十二)构建社会参与机制。加强理事会章程及制度建设,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逐步增强理事会对高校重大事项决策的参与权,形成支持、协商、合作、监督的长效机制。加强部省共建、省地共建、校地共建、校所(院)合作、校企合作、部门联动,促进资源共享,形成协调合作有效机制。改革办学资源募集机制,积极争取社会资源,充分利用教育发展基金会、校友会等,拓宽经费筹措渠道,提升高校社会影响和声誉。积极引入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参与高校学科、专业、课程等水平和质量评估。(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各市州人民政府、高等学校)
(十三)推进国际交流合作。深入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与世界一流大学和学术机构的实质性合作,有效融合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先进教育理念与管理经验,开展高水平人才联合培养,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在鄂落地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大力推进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开展国际和区域性重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联合攻关,推动高校科技国际协同创新。促进中外双向留学,打造“留学湖北”品牌。加强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建设,构建国际型高水平师资队伍,吸引更多外籍优秀教师来鄂任教讲学。稳妥推进优质高校境外办学,深度参与“一带一路”教育行动计划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加强人文交流,办好孔子学院,鼓励高校举办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外侨办,各市州人民政府、高等学校)
四、支持措施
(十四)保障建设投入。落实省属高校生均经费财政拨款政策,并逐步提高拨款标准。建立健全省和市州对高校投入的分担机制,合理调整高校收费政策,逐步建立分类分档财政拨款机制和差异性收费标准。省和武汉市等共同设立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专项资金和奖补资金,支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统筹中央、省和武汉市等市州现有对高校的教育、科技、人才等专项资金,向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倾斜。继续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持续实施“省属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建设工程”。通过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对我省高校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予以支持。省财政设立高校捐赠收入配比奖励资金,动员并鼓励社会参与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建立高校多渠道筹措经费机制。高校要统筹安排全部收入,向承担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任务的重点学科倾斜。(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物价局,各市州人民政府、高等学校)
(十五)建立激励机制。建立创新资源服务湖北的激励机制,对每年新增创新人才、创新平台、创新成果的高校和个人给予奖励。围绕国家和省重大人才建设工程,鼓励和支持高校培养、吸引国内外高端创新人才服务湖北发展。围绕国家和省高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鼓励和支持高校建设一批高端科技创新平台服务湖北发展。围绕国家和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和支持高校提升创新能力,并将创新成果服务湖北发展。由省分类制订激励性奖补范围、标准及办法,由省和高校所在市州给予创新人才、创新平台激励性奖补经费支持,由受益企业和地方政府给予创新成果激励性奖补经费支持。(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各市州人民政府、高等学校)
(十六)实行综合奖补。设立综合奖补专项。综合国内外公认的权威评价结果,结合湖北“双一流”建设目标和任务要求,根据高校综合排名、进位情况和学科排名、进位情况,由省财政、高校所在市州财政共同设立综合奖补专项资金,给予经费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和标准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研究制订。(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各市州人民政府、高等学校)
(十七)落实支持政策。省相关部门、地方要根据本意见提出的建设任务和改革任务要求,协同制订一揽子配套政策、管理办法,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高校特色发展、争创一流的内生动力,为我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营造良好氛围、提供有力保障。(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外侨办,各市州人民政府、高等学校)
五、组织实施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湖北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顶层设计、宏观布局、经费投入等重要事项的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全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是高校的主体责任。高校要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建设领导小组,主动对接国家、省、市州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管理部门,多渠道汇聚资源,增强自我发展能力。要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学科优势与特色、发展潜力等,科学谋划建设目标、建设任务、改革举措,制订切实可行的建设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加强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过程监管。(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相关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高等学校)
(十九)创新支持方式。按照管理权限,区分省属和部属高校,按照公平竞争、绩效评价、动态调整、激励奖补的支持方式,对我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分类给予资金引导支持。对进入国家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行列的部委属高校,主要通过争取中央财政、中央相关部委专项资金予以支持,省和武汉市等市州给予项目与激励性奖补支持。对进入国家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行列的省属高校,主要通过省和武汉市等市州财政资金予以重点支持,并积极争取中央有关部门的项目和经费支持。(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十)强化绩效管理。建立健全我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经费投入、项目管理、责任落实、决策咨询、科学评价等保障机制,将建设目标完成情况纳入高校领导班子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跟踪、检查、验收等过程管理和项目经费审计监督。加强绩效管理,对省属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建设等项目、工程实行年度绩效评价,建立投入与绩效挂钩机制和有进有出的动态调整机制。对进展缓慢、推进不力、建设成效差的高校和项目,严格问责,追缴资金。建立信息公开公示网络平台,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高等学校)
我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施行,以5年为一个周期长期推进。
鄂政办发〔2018〕2号,2018年1月18日发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64号)、《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教研〔2017〕2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6〕75号)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人才培养中心地位,以一流为目标,以学科为基础,以绩效为杠杆,以改革为动力,推动一批高水平大学和学科进入国际国内一流行列或前列,进一步提升湖北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区域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提供关键支撑,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第二条 面向国家和湖北重大战略需求,面向经济社会主战场,面向科技发展前沿,强化建设的质量效益、贡献度和影响力,强化学科交叉融合和协同创新,强化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密衔接,深化产教融合,全面提升湖北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水平。
第三条 坚持“扶优扶需扶特扶新”,以学科为基础,按照世界一流和国内一流两个层次,布局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引导和支持实力较强的高校合理定位、内涵发展,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第四条 建设高校实行总量控制、开放竞争、动态调整,每五年为一个建设周期,滚动支持。“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数量为2所左右,“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数量为5所左右;“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数量为5所左右,“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数量为15所左右。
第二章 遴选条件
第五条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是具有先进办学理念、办学实力强、社会认可度高的高校,须拥有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学科,在改革创新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成效明显。
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应具有比较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发展潜力大的高水平学科。
人才培养方面,坚持立德树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协同育人机制、创新创业教育方面成效明显;积极推进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资源配置、政策导向体现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质量保障体系完善,有高质量的本科生教育和研究生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人才培养质量社会认可度和留鄂就业创业率较高,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大。
科学研究方面,科研组织和科研机制健全,科研成果突出,创新能力强,应用研究解决了区域、行业重大技术和工程问题;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提供了有效支撑;具有若干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高水平科研创新平台,平台建设成效明显;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水平高。
社会服务方面,产学研深度融合,成果转化绩效突出,形成具有中国特色和一定影响的新型高端智库,为服务国家和湖北经济转型、产业升级、技术变革和社会发展等作出积极贡献。
文化传承创新方面,具有较强的文化创新能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服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成效明显;具有优良的教风学风校风,形成引领社会进步、特色鲜明的大学精神和大学文化。
师资队伍建设方面,教师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强,潜心教书育人,师德师风优良;有一批活跃在国际国内学术前沿的专家、学科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教师结构合理,中青年教师成长环境好,可持续发展后劲足。
国际交流合作方面,吸引海外优质师资、科研团队和学生能力强,与国际知名大学学生交换、学分互认、联合培养成效明显,与国际知名大学和学术机构有较为紧密的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
第三章 遴选程序
第六条 建设高校和学科的遴选,坚持公平公正、开放竞争的原则。基本程序是:专家遴选产生拟建设高校和学科名单,高校编制建设方案,专家审核建设方案,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建设高校和学科名单,报省政府批准。
第七条 设立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专家委员会,由省政府有关部门、高校、科研机构、行业组织等人员组成。专家委员会以中国特色学科评价为主要依据,参考国际国内相关评价因素,紧密结合湖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综合高校办学条件、学科水平、办学质量、主要贡献、国际国内影响力等情况,论证确定建设高校和学科的遴选条件,并遴选产生拟建设高校和学科名单。
进入国家层面的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直接列为我省“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第八条 列入建设名单的高校要根据自身实际,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和专家委员会意见建议,围绕国家战略需要和湖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合理确定学科建设口径和范围,科学编制建设方案。统筹安排建设和改革任务,综合考虑各渠道资金和相应的管理要求,设定合理、具体的分阶段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细化具体的执行项目,明确绩效评价指标。高校应组织相关专家,对建设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进行深入论证。
第四章 经费支持
第九条 省和武汉等市(州)共同设立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专项资金和奖补资金,建设周期内经费投入总额不少于150亿元,其中省财政投入不少于50亿元。建立省市共建机制,统筹各方资源,对建设高校进行重点支持。建设高校要积极争取社会资源,形成多元支持的长效机制。
第十条 综合考虑建设高校的基础条件、学科类别、发展水平、主要贡献、国内外声誉、国家专项投入、隶属关系等情况,确定建设高校资金的投入额度。专项资金和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商省教育厅另行制订。
第十一条 对入选的省属高校和部属高校分类采取不同的支持方式。对省属高校以专项和奖补相结合的方式予以支持,以省级投入为主,建立激励机制,引导武汉等相关市(州)支持省属高校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对省属高校学科建设相关基础设施给予支持。对部属高校以支撑和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项目为主给予专项资金支持,省及相关市政府积极参与部属高校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根据高校建设的目标完成情况、质量效益、贡献度和影响力,给予奖补支持。
第十二条 继续实施“省属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建设工程”“本科教学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和“楚天学者计划”等,围绕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目标任务,加强资源整合,对建设高校给予倾斜支持,促进高校内涵建设、特色发展和整体提升。
第十三条 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建设高校要统筹安排建设资金,向重点建设学科倾斜,完善经费使用管理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继续实施省属公办本科高校捐赠收入配比政策,对省属高校接受的社会捐赠收入实行奖励性补助,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向省属高校捐赠;省财政按照市(州)财政对省属公办本科高校投入的一定比例对高校给予奖励,鼓励高校所在市(州)加大对高校发展建设的投入;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支持。
第五章 动态管理
第十四条 加强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目标管理,实施动态监测,及时跟踪指导。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形成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建设实效。
第十五条 建设期中,建设高校根据建设方案对建设情况进行自评,对改革的实施情况、建设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学科水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进行分析,形成自评报告。专家委员会根据建设高校的建设方案和自评报告,对建设成效进行中期评价。根据中期评价结果,对实施有力、成效明显的建设高校和学科,加大支持力度;对实施不力、缺乏实效的建设高校和学科,提出警示并减小支持力度。
第十六条 建立有进有出的动态调整机制。对符合条件的高校和学科适时补充进建设名单。对出现重大问题、不再具备建设条件,经警示整改仍无改善的建设高校和学科,调整出建设范围。
第十七条 建设期末,建设高校对建设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学科水平、改革实施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分析,形成自评总结报告。专家委员会根据高校自评总结报告,结合第三方评价,对建设成效提出评价意见,并提出下一轮建设高校和学科建议名单,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建设高校和学科名单,报省政府批准。
第六章 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顶层设计、政策措施、经费投入等重要事项的统筹协调。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实施,指导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工作。有关市(州)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为高校建设发展营造有利环境,切实维护校园周边安全稳定。
第十九条 专家委员会要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廉洁自律,认真履职尽责,在标准制定、对象遴选、方案论证、跟踪指导、绩效评价、决策咨询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第二十条 高校是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全过程,深化综合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统筹学校整体建设和学科建设,合理安排资金,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建设成效。
第二十一条 建立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及时公布建设进展情况等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央编办
教师教育是教育事业的工作母机,是提升教育质量的动力源泉。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的决策部署,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工作要求,采取切实措施建强做优教师教育,推动教师教育改革发展,全面提升教师素质能力,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特制定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动适应教育现代化对教师队伍的新要求,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着眼长远,立足当前,以提升教师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加强教师教育体系建设为支撑,以教师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动力,推进教师教育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从源头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着力培养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二、目标任务
经过5年左右努力,办好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教师教育院校和师范类专业,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基本健全,为我国教师教育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师德教育显著加强,教师培养培训的内容方式不断优化,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为发展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教育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和人才支撑。
——落实师德教育新要求,增强师德教育实效性。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教师的殷切希望和要求作为教师师德教育的首要任务和重点内容。加强师德养成教育,用“四有好老师”标准、“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和“四个服务”等要求,统领教师成长发展,细化落实到教师教育课程,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
——提升培养规格层次,夯实国民教育保障基础。全面提高师范生的综合素养与能力水平。根据各地实际,为义务教育学校培养更多接受过高质量教师教育的素质全面、业务见长的本科层次教师,为普通高中培养更多专业突出、底蕴深厚的研究生层次教师,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大幅增加培养具有精湛实践技能的“双师型”专业课教师,为幼儿园培养一大批关爱幼儿、擅长保教的学前教育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教师,教师培养规格层次满足保障国民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的需要。
——改善教师资源供给,促进教育公平发展。加强中西部地区和乡村学校教师培养,重点为边远、贫困、民族地区教育精准扶贫提供师资保障。支持中西部地区提升师范专业办学能力。推进本土化培养,面向师资补充困难地区逐步扩大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规模,为乡村学校培养 “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有发展”的合格教师。建立健全乡村教师成长发展的支持服务体系,高质量开展乡村教师全员培训,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
——创新教师教育模式,培养未来卓越教师。吸引优秀人才从教,师范生生源质量显著提高,用优秀的人去培养更优秀的人。注重协同育人,注重教学基本功训练和实践教学,注重课程内容不断更新,注重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教师教育新形态基本形成。师范生与在职教师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不断增强。
——发挥师范院校主体作用,加强教师教育体系建设。加大对师范院校的支持力度,不断优化教师教育布局结构,基本形成以国家教师教育基地为引领、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综合大学参与、教师发展机构为纽带、优质中小学为实践基地的开放、协同、联动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
三、主要措施
(一)师德养成教育全面推进行动。研制出台在教师培养培训中加强师德教育的文件和师德修养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将师德教育贯穿教师教育全过程,作为师范生培养和教师培训课程的必修模块。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教师全面落实到教育教学实践中。制订教师法治培训大纲,开展法治教育,提升教师法治素养和依法执教能力。在师范生和在职教师中广泛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注重通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师德,通过经典诵读、开设专门课程、组织专题培训等形式,汲取文化精髓,传承中华师道。将教书育人楷模、一线优秀教师校长请进课堂,采取组织公益支教、志愿服务等方式,着力培育师范生的教师职业认同和社会责任感。借助新闻媒体平台,组织开展师范生“师德第一课”系列活动。每年利用教师节后一周时间开展“师德活动周”活动。发掘师德先进典型,弘扬当代教师风采,大力宣传阳光美丽、爱岗敬业、默默奉献的新时代优秀教师形象。
(二)教师培养层次提升行动。引导支持办好师范类本科专业,加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本科层次教师培养力度。按照有关程序办法,增加一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引导鼓励有关高校扩大教育硕士招生规模, 对教师教育院校研究生推免指标予以统筹支持。支持探索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本科和教育硕士研究生阶段整体设计、分段考核、有机衔接的培养模式。适当增加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引导鼓励有关高校扩大教育博士招生规模,面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师校长,完善教育博士选拔培养方案。办好一批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若干所幼儿师范学院。各地根据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需求,扩大专科以上层次幼儿园教师培养规模。支持师范院校扩大特殊教育专业招生规模,加大特殊教育领域教育硕士培养力度。
(三)乡村教师素质提高行动。各地要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级贫困县为重点,通过公费定向培养、到岗退费等多种方式,为乡村小学培养补充全科教师,为乡村初中培养补充“一专多能”教师,优先满足老少边穷岛等边远贫困地区教师补充需要。加大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和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培养力度。加强县区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在培训乡村教师方面的作用。培训内容针对教育教学实际需要,注重新课标新教材和教育观念、教学方法培训,赋予乡村教师更多选择权,提升乡村教师培训实效。推进乡村教师到城镇学校跟岗学习,鼓励引导师范生到乡村学校进行教育实践。“国培计划”集中支持中西部乡村教师校长培训。
(四)师范生生源质量改善行动。依法保障和提高教师的地位待遇,通过多种方式吸引优质生源报考师范专业。改进完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将“免费师范生”改称为“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服务期调整为6年。推进地方积极开展师范生公费教育工作。积极推行初中毕业起点五年制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培养。部分办学条件好、教学质量高的高校师范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加大入校后二次选拔力度,鼓励设立面试考核环节,考察学生的综合素养和从教潜质,招收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学生就读师范专业。鼓励高水平综合性大学成立教师教育学院,设立师范类专业,招收学科知识扎实、专业能力突出、具有教育情怀的学生,重点培养教育硕士,适度培养教育博士。建立健全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教师招聘办法,畅通优秀师范毕业生就业渠道。
(五)“互联网+教师教育”创新行动。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进教师教育信息化教学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推动以自主、合作、探究为主要特征的教学方式变革。启动实施教师教育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计划,遴选认定200门教师教育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推动在线开放课程广泛应用共享。实施新一周期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引领带动中小学教师校长将现代信息技术有效运用于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研究制定师范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提高师范生信息素养和信息化教学能力。依托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在职教师培训信息化管理,建设教师专业发展“学分银行”。
(六)教师教育改革实验区建设行动。支持建设一批由地方政府统筹,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制等部门密切配合,高校与中小学协同开展教师培养培训、职前与职后相互衔接的教师教育改革实验区,带动区域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教师培养培训质量。深入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建设一流师范院校和一流师范专业,分类推进教师培养模式改革。推动实践导向的教师教育课程内容改革和以师范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变革。发挥“国培计划”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教师培训需求诊断,优化培训内容,推动信息技术与教师培训的有机融合,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实施新一周期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引领带动高层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中小学名师名校长领航工程,培养造就一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能够在基础教育领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领军人才。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对新教师入职教育的统筹规划,推行集中培训和跟岗实践相结合的新教师入职教育模式。
(七)高水平教师教育基地建设行动。综合考虑区域布局、层次结构、师范生招生规模、校内教师教育资源整合、办学水平等因素,重点建设一批师范教育基地,发挥高水平、有特色教师教育院校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教师教育院校师范生教育教学技能实训平台建设。国家和地方有关重大项目充分考虑教师教育院校特色,在规划建设方面予以倾斜。推动高校有效整合校内资源,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依托现有资源组建实体化的教师教育学院。制定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标准。以优质市县教师发展机构为引领,推动整合教师培训机构、教研室、教科所(室)、电教馆的职能和资源,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建设研训一体的市县教师发展机构,更好地为区域教师专业发展服务。高校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依托优质中小学,开展师范生见习实习、教师跟岗培训和教研教改工作。
(八)教师教育师资队伍优化行动。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大对教师教育师资国内外访学支持力度。引导支持高校加大学科课程与教学论博士生培养力度。高校对教师教育师资的工作量计算、业绩考核等评价与管理,应充分体现教师教育工作特点。在岗位聘用、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对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实行倾斜政策。推进职业学校、高等学校与大中型企业共建共享师资,允许职业学校、高等学校依法依规自主聘请兼职教师,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产业导师特设岗位计划。推进高校与中小学教师、企业人员双向交流。高校与中小学、高校与企业采取双向挂职、兼职等方式,建立教师教育师资共同体。实施骨干培训者队伍建设工程,开展万名专兼职教师培训者培训能力提升专项培训。组建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特级教师流动站、企业导师人才库,充分发挥教研员、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高技能人才在师范生培养和在职教师常态化研修中的重要作用。
(九)教师教育学科专业建设行动。建立健全教师教育本专科和研究生培养的学科专业体系。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自主设置“教师教育学”二级学科,国家定期公布高校在教育学一级学科设立“教师教育学”二级学科情况,加强教师教育的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明确教育实践的目标任务,构建全方位教育实践内容体系,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课程教学改革相衔接,强化“三字一话”等师范生教学基本功训练。修订《教师教育课程标准》,组织编写或精选推荐一批主干课教材和精品课程资源。发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开发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育课程和特殊教育课程资源。鼓励高校针对有从教意愿的非师范类专业学生开设教师教育课程,协助参加必要的教育实践。建设公益性教师教育在线学习中心,提供教师教育核心课程资源,供非师范类专业学生及社会人士修习。
(十)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构建行动。建设全国教师教育基本状态数据库,建立教师培养培训质量监测机制,发布《中国教师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出台《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启动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将认证结果作为师范类专业准入、质量评价和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并向社会公布。建立高校教师教育质量自我评估制度。建立健全教育专业学位认证评估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完善教育硕士培养方案,聚焦中小学教师培养,逐步实现教育硕士培养与教师资格认定相衔接。建立健全教师培训质量评估制度。高校教学、学科评估要考虑教师教育院校的实际,将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纳入评估体系,体现激励导向。
四、组织实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振兴教师教育作为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重大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将计划落到实处。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教师教育工作的统筹管理和指导,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制部门要密切配合、主动履职尽责,共同为教师教育振兴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和政策环境。成立国家教师教育咨询专家委员会,为教师教育重大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二)加强经费保障。要加大教师教育财政经费投入力度,提升教师教育保障水平。根据教师教育发展以及财力状况,适时提高师范生生均拨款标准。教师培训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中央财政通过现行政策和资金渠道对教师教育加大支持力度。在相关重大教育发展项目中将教师培养培训作为资金使用的重要方向。积极争取社会支持,建立多元化筹资渠道。
(三)开展督导检查。建立教师教育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督导机制。国家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对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到实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奖励,对实施不到位、敷衍塞责的,要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因地制宜提出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办法,将本计划的要求落到实处。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湖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鄂教师〔2019〕4号,2019年8月27日发布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精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推动全省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和内涵发展,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要求,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升我省教师教育质量。到2022年,建成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参与,以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为重点的师范生培养体系,办好3所左右国内高水平师范院校和一批一流师范专业。建立高等学校、地方政府、中小学幼儿园有效联动的协同育人机制,基本建成省、市、县和学校四级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全面提升教师专业发展服务能力,形成融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于一体的教师教育发展新模式。
二、主要措施
1.深入开展师德养成教育。将师德教育贯穿教师教育全过程,作为师范生培养和教师培训课程的必修模块。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准确理解把握和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法治教育,提升教师法治素养和依法执教能力。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通过经典诵读、开设专门课程、组织专题培训等形式涵养师德。发挥荆楚文化、红色文化资源和科教优势,建设一批师德教育实践基地。广泛开展师范生喜闻乐见的德育实践活动,组织参加社区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邀请“荆楚好老师”等名师名校长与师范生对话交流,着力培育师范生的教师职业认同和社会责任感。通过书院制等形式建立师生成长共同体,引导师范生合理规划职业生涯,促进师范生品德提升、学业进步。每年9月师德师风建设主题月中设立师德讲堂,讲述师德故事,举行教师职业宣誓,开展教师职业文化建设等活动,引导广大教师潜心教书育人。
2.切实提高生源质量。探索建立多元化招生选拔机制,鼓励乐教适教的优秀学生报考师范类专业,提高生源质量。根据我省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统筹安排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招生计划,强化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逐步提高师范类专业本科生招生比例,到2022年,省属师范本科院校师范生招生不低于当年招生总数的50%;适当增加教师教育专业研究生招生计划及推荐免试名额。加大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二次选拔力度,鼓励非师范类专业优秀学生转读师范类专业。逐步提高幼儿园教师学历层次,大力培养初中毕业起点的五年制专科和本科层次幼儿园教师。支持师范院校设立特殊教育专业,加大特殊教育领域教育硕士培养力度。加强职业技术师范专业建设,支持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开展职业技术师资培养培训。鼓励地方政府与省内高等学校联合培养农村学校教师,通过公费培养等形式,单列招生计划,面向当地生源定向培养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和本科层次中小学教师。
3.强化师范教育实践。构建全方位教育实践内容体系,包括师德体验、教学实践、学校与班级管理实践、教研实践、教育调查等内容,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课程教学改革相衔接。建立师范生全学程与中小学生结对共进的共同成长机制,师范生从入学第一年开始见习、实习,贯彻于学习全过程。科学制定教育实践方案,教育实践课程学分比重不低于师范生专业学位总学分的25%,其中师德体验占教育实践课程比重不低于10%,实践教学时间累计不少于一学期,其中,每学年安排教育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2周。加强教育教学技能实训平台建设,建立一批稳定的教育实习基地,每20个实习生不少于1个教育实践基地。强化“三字一话”等教学基本功训练,制定基本技能考核标准。推进教育硕士驻校培养,在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培育站,真正做到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研究。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任教师结构要适应本专业教学需要,师生比不低于1:18。配足配齐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师,在职称评聘中单设岗位职数、单列评聘条件。建立高等学校与中小学幼儿园、教研机构等企事业单位师资互聘制度,聘请中小学幼儿园、教研机构、教育行政部门的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企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到高等学校担任兼职教师,基础教育一线教师占教师教育课程教师比例不低于20%。高等学校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师到中小学幼儿园或企业等单位兼职任教、挂职实践,每5年累计不少于1年。将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师到高等学校担任师范类专业兼职教师、培养指导师范生情况作为评先评优、职称晋升、特级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选的重要依据,兼职教师在本单位教师系列职称评聘时予以适当倾斜。提高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开展校本研修、学历提升等多种形式的培养培训,加大学科课程与教学论博士生和教育博士培养力度。支持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师到国内外高水平教师教育学院访学,通过“楚天学者计划”等人才项目引进一批优秀的海内外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师,学习借鉴国际先进教师教育理念,提高教师教育师资国际化程度。
5.推进教师教育学科建设。建立健全教师教育学科专业体系,师范类专业课程设置应符合教师专业标准要求,教师教育课程达到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规定的学分和结构要求。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自主设置“教师教育”二级学科,定期公布设立情况。加强教师教育学科建设的经费保障、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力度,构建具有国际视野和中国特色的教师教育学科群。支持开展教师教育改革研究,各地和高校可在教科研经费中设立专项予以保障。实施湖北省教师教育精品开放课程建设计划,建设教师教育专业课程平台,每年建成10门左右教师教育网络精品课程和特色课程。积极探索“互联网+”“人工智能”与教师教育深度融合,推动课程教学和学习方式变革。
6.建强一批师范院校。集中力量建设好省属师范院校,支持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高水平培养基地,重点建设3所左右国内高水平师范院校和一批一流师范专业。鼓励高水平综合性大学依托学科优势成立教师教育学院,培养研究生层次创新型教师。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增设教育硕士和教师教育硕士学位授权点,鼓励高等学校联合开展教育硕士培养。加强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建设,依托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和大中型企业建立“双师型”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基地。加强湖北教师教育院校联盟建设,整合省内师范院校优质资源,通过教师互聘、同步课堂、学分互认等方式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加强师范院校国际交流与合作,通过学生互换、课程互选、交流实习等方式,推进与海外高水平教师教育院校(机构)联合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师范生。
7.促进多方协同培养。构建高等学校、地方政府、中小学校幼儿园“三位一体”的协同培养机制,实现教师培养培训一体化、职前与职后相衔接。设立省级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支持高等学校与地方政府、中小学幼儿园统筹区域内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定向培养中小学幼儿园师资,建设师范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互聘兼职教师,共同开展教科研活动等。到2022年,建设10个左右省级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每个建设周期四年。
8.构建质量保障体系。师范院校要保障师范生培养经费投入,师范类专业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占生均拨款总额与学费收入之和的比例不低于13%,生均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和生均教育实践经费支出均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健全师范教育质量评估制度,构建以开设有师范类专业的高等学校为主体的内部评估,和政府、社会及学术团体等为主体的外部评估相结合的师范教育评估体系。分级分类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根据师范类专业认证结果统筹规划全省师范类院校和学科专业建设布局。高等学校要建立师范类专业教学过程质量常态化监控机制,加强教学环节质量监控与评价。开展教学质量动态抽检,发布全省师范教育质量报告。
9.创新教师培训模式。推进地方教、研、训、电教等相关职能和资源整合,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建立健全地方教师发展机构。到2022年,建设15个省级示范教师发展机构,认定200个省级教师发展示范学校。构建省、市、县和学校四级教师专业发展的支持体系,整合各级各类培训项目,实施集中培训、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新模式,倡导教师常态化学习、终身学习。集中支持、打造县域内培训者队伍,构建以县为主的农村教师培训支持服务体系。组织农村教师专题专项培训,着力支持乡村教师提升学科教学能力,培养教学名师。适应新技术变革需要,强化教师创新意识、人文素养、心理健康、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等方面培训。构建中小学人才梯队,分级分类分层遴选、培养一批优秀骨干教师校长,加大荆楚教育名家培育力度。完善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系统,加强大数据分析,提高培训管理信息化水平。
三、保障措施
10.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根据师范类专业认证结果提高省属高校师范类专业生均经费。建立教师教育改革奖补机制,对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省级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职业技术教育师资培养等予以支持。教师培训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各市、州、县教育部门要按不低于教师工资总额的1.5%安排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幼儿园、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按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县以下学校任教学费补偿制度,根据省分类的贫困山区县、江汉平原及城郊县两类进行差异化补偿,所需资金由各地统筹,省级财政按比例予以补助。
11.完善配套政策支持。对成效突出的实体化的教师教育学院,在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教师培训项目申请、师范生国际合作交流项目、专业教师国内访学和出国进修等方面予以支持。各地从通过三级认证的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中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可不进行笔试。鼓励和支持优秀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偏远农村地区任教,并在教师招聘、周转房分配、就读教育硕士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
12.强化实施监督检查。组建省教师教育改革专家咨询委员会,开展综合调研,实施定期检查,为我省教师教育发展提供指导、咨询服务,督促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教高〔2018〕2号,2018年9月17日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这个核心点,加快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现就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重要意义和形势要求
1.深刻认识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重要意义。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高等教育是国家发展水平和发展潜力的重要标志。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高等教育的需要,对科学知识和优秀人才的需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迫切。本科生是高素质专门人才培养的最大群体,本科阶段是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阶段,本科教育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最重要基础。办好我国高校,办出世界一流大学,人才培养是本,本科教育是根。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必须坚持“以本为本”,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培养大批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2.准确把握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形势要求。当前,我国高等教育正处于内涵发展、质量提升、改革攻坚的关键时期和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关键阶段。进入新时代以来,高等教育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推进,高校办学更加聚焦人才培养,立德树人成效显著。但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的基础地位还不够巩固,一些学校领导精力、教师精力、学生精力、资源投入仍不到位,教育理念仍相对滞后,评价标准和政策机制导向仍不够聚焦。高等学校必须主动适应国家战略发展新需求和世界高等教育发展新趋势,牢牢抓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这个核心点,把本科教育放在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教育教学的基础地位、新时代教育发展的前沿地位,振兴本科教育,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奋力开创高等教育新局面。
二、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
3.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准确把握高等教育基本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以“回归常识、回归本分、回归初心、回归梦想”为基本遵循,激励学生刻苦读书学习,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4.总体目标。经过5年的努力,“四个回归”全面落实,初步形成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建成一批立德树人标杆学校,建设一批一流本科专业点,引领带动高校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能力全面提升,学生学习成效和教师育人能力显著增强;协同育人机制更加健全,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高等学校质量督导评估制度更加完善,大学质量文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到2035年,形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高水平本科教育,为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5.基本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内化到大学建设和管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坚持以文化人、以德育人,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教育学生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坚持学生中心,全面发展。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中心,既注重“教得好”,更注重“学得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激励学生爱国、励志、求真、力行,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坚持服务需求,成效导向。主动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优化专业结构,完善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切实提高高校人才培养的目标达成度、社会适应度、条件保障度、质保有效度和结果满意度。
——坚持完善机制,持续改进。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形成招生、培养与就业联动机制,完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协同育人机制,优化实践育人机制,强化质量评价保障机制,形成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改进机制。
——坚持分类指导,特色发展。推动高校分类发展,引导各类高校发挥办学优势,在不同领域各展所长,建设优势特色专业,提高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形成全局性改革成果。
三、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高水平本科教育全过程
6.坚持正确办学方向。要全面加强高校党的建设,毫不动摇地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办好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加强面向全体学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不断增强学生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
7.坚持德才兼修。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厚植爱国主义情怀,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各环节,全面落实到质量标准、课堂教学、实践活动和文化育人中,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历史规律、准确把握基本国情,掌握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深入开展道德教育和社会责任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崇德向善、诚实守信,热爱集体、关心社会。
8.提升思政工作质量。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建设,深入实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建立健全系统化育人长效机制,一体化构建内容完善、标准健全、运行科学、保障有力、成效显著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体系。把握师生思想特点和发展需求,优化内容供给、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载体,激活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内生动力,不断提高师生的获得感。
9.强化课程思政和专业思政。在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三全育人”大格局过程中,着力推动高校全面加强课程思政建设,做好整体设计,根据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专业能力素质要求,科学合理设计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强化每一位教师的立德树人意识,在每一门课程中有机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元素,推出一批育人效果显著的精品专业课程,打造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堂,选树一批课程思政优秀教师,形成专业课教学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紧密结合、同向同行的育人格局。
四、围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深化教学改革
10.改革教学管理制度。坚持从严治校,依法依规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本科教学秩序。推进辅修专业制度改革,探索将辅修专业制度纳入国家学籍学历管理体系,允许学生自主选择辅修专业。完善学分制,推动健全学分制收费管理制度,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选择权,鼓励学生跨学科、跨专业学习,允许学生自主选择专业和课程。鼓励学生通过参加社会实践、科学研究、创新创业、竞赛活动等获取学分。支持有条件的高校探索为优秀毕业生颁发荣誉学位,增强学生学习的荣誉感和主动性。
11.推动课堂教学革命。以学生发展为中心,通过教学改革促进学习革命,积极推广小班化教学、混合式教学、翻转课堂,大力推进智慧教室建设,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因课制宜选择课堂教学方式方法,科学设计课程考核内容和方式,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积极引导学生自我管理、主动学习,激发求知欲望,提高学习效率,提升自主学习能力。
12.加强学习过程管理。加强考试管理,严格过程考核,加大过程考核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重。健全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的多元化学业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学生学习过程监测、评估与反馈机制。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开题、答辩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对形式、内容、难度进行严格监控,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综合应用笔试、口试、非标准答案考试等多种形式,全面考核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运用,以考辅教、以考促学,激励学生主动学习、刻苦学习。
13.强化管理服务育人。按照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理念和要求,系统梳理、修订完善与在校大学生学习、生活等相关的各项管理制度,形成依法依规、宽严相济、科学管用的学生管理制度体系。探索建立大学生诚信制度,推动与国家诚信体系建设相衔接。探索建立反映大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的国家学生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为大学生升学、就业、创业提供权威、丰富的学生发展信息服务。高度重视并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升就业指导服务水平,定期发布高校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建立就业与招生、人才培养联动机制。
14.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把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面向全体、分类施教、结合专业、强化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深化创新创业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实践训练、队伍建设等关键领域改革。强化创新创业实践,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与社会需求对接平台。加强创新创业示范高校建设,强化创新创业导师培训,发挥“互联网+”大赛引领推动作用,提升创新创业教育水平。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职业资格考试,支持学生在完成学业的同时,获取多种资格和能力证书,增强创业就业能力。
15.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素质教育,深入推进体育、美育教学改革,加强劳动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在学生中弘扬劳动精神,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把国家安全教育融入教育教学,提升学生国家安全意识和提高维护国家安全能力。把生态文明教育融入课程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增强学生生态文明意识。广泛开展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科技发明、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生表达沟通、团队合作、组织协调、实践操作、敢闯会创的能力。
五、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
16.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素质评价的第一标准,健全师德考核制度,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引导广大教师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相结合,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更好担当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
17.提升教学能力。加强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全面开展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深入实施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项目和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项目。大力推动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高层次人才走上本科教学一线并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水平,完善教授给本科生上课制度,实现教授全员给本科生上课。因校制宜,建立健全多种形式的基层教学组织,广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提高教师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能力。
18.充分发挥教材育人功能。推进马工程重点教材统一编写、统一审查、统一使用,健全编写修订机制。鼓励和支持专业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参与教材编写,提高教材编写质量。加强教材研究,创新教材呈现方式和话语体系,实现理论体系向教材体系转化、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教学体系向学生的知识体系和价值体系转化,使教材更加体现科学性、前沿性,进一步增强教材针对性和实效性。
19.改革评价体系。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坚持分类指导与分层次评价相结合,根据不同类型高校、不同岗位教师的职责特点,教师分类管理和分类评价办法,分类分层次分学科设置评价内容和评价方式。加强对教师育人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评价与考核。加强教育教学业绩考核,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中施行本科教学工作考评一票否决制。加大对教学业绩突出教师的奖励力度,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绩效考核和津贴分配中把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作为同等重要的依据,对主要从事教学工作人员,提高基础性绩效工资额度,保证合理的工资水平。
六、大力推进一流专业建设
20.实施一流专业建设“双万计划”。专业是人才培养的基本单元,是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培养一流人才的“四梁八柱”。以建设面向未来、适应需求、引领发展、理念先进、保障有力的一流专业为目标,建设1万个国家级一流专业点和1万个省级一流专业点,引领支撑高水平本科教育。“双一流”高校要率先建成一流专业,应用型本科高校要结合办学特色努力建设一流专业。
21.提高专业建设质量。适应新时代对人才的多样化需求,推动高校及时调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定期更新教学大纲,适时修订专业教材,科学构建课程体系。适应高考综合改革需求,进一步完善招生选拔机制,推动招生与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推动高校建立专业办学条件主动公开制度,加强专业质量建设,提高学生和社会的满意度。
22.动态调整专业结构。深化高校本科专业供给侧改革,建立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做好存量升级、增量优化、余量消减。主动布局集成电路、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网络空间安全、养老护理、儿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民生急需相关学科专业。推动各地、各行业、各部门完善人才需求预测预警机制,推动高校形成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的联动机制。
23.优化区域专业布局。围绕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省级统筹,建立完善专业区域布局优化机制。结合区域内高校学科专业特色和优势,加强专业布局顶层设计,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加强指导,及时调整与发展需求不相适应的专业,培育特色优势专业集群,打造专业建设新高地,提升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七、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24.重塑教育教学形态。加快形成多元协同、内容丰富、应用广泛、服务及时的高等教育云服务体系,打造适应学生自主学习、自主管理、自主服务需求的智慧课堂、智慧实验室、智慧校园。大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现代技术在教学和管理中的应用,探索实施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个性化的教育,推动形成“互联网+高等教育”新形态,以现代信息技术推动高等教育质量提升的“变轨超车”。
25.大力推进慕课和虚拟仿真实验建设。发挥慕课在提高质量、促进公平方面的重大作用,制定慕课标准体系,规范慕课建设管理,规划建设一批高质量慕课,推出3000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示范带动课程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建设1000项左右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水平。
26.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大力加强慕课在中西部高校的推广使用,加快提升中西部高校教学水平。建立慕课学分认定制度。以1万门国家级和1万门省级一流线上线下精品课程建设为牵引,推动优质课程资源开放共享,促进慕课等优质资源平台发展,鼓励教师多模式应用,鼓励学生多形式学习,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形成支持学习者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泛在化学习新环境。
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深融合的协同育人新机制
27.完善协同育人机制。建立与社会用人部门合作更加紧密的人才培养机制。健全培养目标协同机制,与相关部门联合制订人才培养标准,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健全教师队伍协同机制,统筹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双向交流,提高实践教学水平。健全资源共享机制,推动将社会优质教育资源转化为教育教学内容。健全管理协同机制,推动相关部门与高校搭建对接平台,对人才培养进行协同管理,培养真正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28.加强实践育人平台建设。综合运用校内外资源,建设满足实践教学需要的实验实习实训平台。加强校内实验教学资源建设,构建功能集约、资源共享、开放充分、运作高效的实验教学平台。建设学生实习岗位需求对接网络平台,征集、发布企业和学生实习需求信息,为学生实习实践提供服务。进一步提高实践教学的比重,大力推动与行业部门、企业共同建设实践教育基地,切实加强实习过程管理,健全合作共赢、开放共享的实践育人机制。
29.强化科教协同育人。结合重大、重点科技计划任务,建立科教融合、相互促进的协同培养机制。推动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基地向本科生开放,为本科生参与科研创造条件,推动学生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将最新科研成果及时转化为教育教学内容,以高水平科学研究支撑高质量本科人才培养。依托大学科技园、协同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研究基地和学校科技成果,搭建学生科学实践和创新创业平台,推动高质量师生共创,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30.深化国际合作育人。主动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推进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开展联合培养,支持中外高校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推荐优秀学生到国际组织任职、实习,选拔高校青年教师学术带头人赴国外高水平机构访学交流,加快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培养具有宽广国际视野的新时代人才。
31.深化协同育人重点领域改革。推进校企深度融合,加快发展“新工科”,探索以推动创新与产业发展为导向的工程教育新模式。促进医教协同,推进院校教育和毕业后教育紧密衔接,共建医学院和附属医院。深化农科教结合,协同推进学校与地方、院所、企业育人资源互动共享,建设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深入推进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紧密结合,实施高校与法治实务部门交流“万人计划”。适应媒体深度融合和行业创新发展,深化宣传部门与高校共建新闻学院。完善高校与地方政府、中小学“三位一体”协同育人机制,创建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深化科教结合,加强高校与各类科研院所协作,提高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能力。
九、加强大学质量文化建设
32.完善质量评价保障体系。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管办评分离,构建以高等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为基础,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学术组织、行业部门和社会机构共同参与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把人才培养水平和质量作为评价大学的首要指标,突出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激发高等学校追求卓越,将建设质量文化内化为全校师生的共同价值追求和自觉行为,形成以提高人才培养水平为核心的质量文化。
33.强化高校质量保障主体意识。完善高校自我评估制度,健全内部质量保障体系。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及有关行业标准,根据学校自身办学实际和发展目标,构建教育基本标准,确立人才培养要求,并对照要求建立本科教学自我评估制度。要将评估结果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向社会公开。
34.强化质量督导评估。通过督导评估,引导高等学校合理定位、办出水平、办出特色,推进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完善督导评估机制,形成动态监测、定期评估和专项督导的新型评估体系。建设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形成覆盖高等教育全流程、全领域的质量监测网络体系。规范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和合格评估,开展本科专业评估。推进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认证工作,开展保合格、上水平、追卓越的三级专业认证。针对突出质量问题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强化评估认证结果的应用,建立评估认证结果公示和约谈、整改复查机制。
35.发挥专家组织和社会机构在质量评价中的作用。充分发挥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专家委员会等学术组织在标准制订、评估监测及学风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行业部门在人才培养、需求分析、标准制订和专业认证等方面的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社会专业评估机构开展高等教育质量评估。
十、切实做好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
36.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把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作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战略任务。要组织开展新时代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思想大讨论,增强全体教职员工育人意识和育人本领。要加强领导,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形成合力,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积极协调和动员各方面力量支持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
37.强化高校主体责任。各高校要把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作为新时代学校建设改革发展的重点任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重点内容和保障措施。高校党委会、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要定期研究,书记校长及分管负责人要经常性研究本科教育工作,相关部门和院系负责人要切实担起责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确保达到预期成效。
38.加强地方统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本地区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做好与教育规划和改革任务的有效衔接,健全领导体制、决策机制和评估机制,科学配置公共资源,指导和督促高校将建设目标、任务、政策、举措落到实处。
39.强化支持保障。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围绕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制定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等重大项目。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政策协调配套,统筹地方财政高等教育资金和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引导支持地方高校推进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各高校要根据自身建设计划,加大与国家和地方政策的衔接、配套和执行力度,加大对本科教育的投入力度。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要统筹利用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等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和其他各类资源,结合学校实际,支持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
40.注重总结宣传。加强分类指导,建立激励机制,保护和激发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各地各校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创造性地开展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工作。对建设中涌现的好做法和有效经验,要及时总结提炼,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特别注重将带有共性的、规律性的做法经验形成可推广的政策制度。加强对高校改革实践成果的宣传,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为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的意见
教师〔2018〕13号,2018年9月17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有关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决策部署,落实《教育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教师〔2018〕2号)工作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现就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围绕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时代新要求,立足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时代新使命,坚定办学方向,坚持服务需求,创新机制模式,深化协同育人,贯通职前职后,建设一流师范院校和一流师范专业,全面引领教师教育改革发展。通过实施卓越教师培养,在师范院校办学特色上发挥排头兵作用,在师范专业培养能力提升上发挥领头雁作用,在师范人才培养上发挥风向标作用,培养造就一批教育情怀深厚、专业基础扎实、勇于创新教学、善于综合育人和具有终身学习发展能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下同)教师。
二、目标要求
经过五年左右的努力,办好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教师教育院校和师范专业,师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显著增强,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显著更新,以师范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新形态基本形成,实践教学质量显著提高,协同培养机制基本健全,教师教育师资队伍明显优化,教师教育质量文化基本建立。到2035年,师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为培养造就数以百万计的骨干教师、数以十万计的卓越教师、数以万计的教育家型教师奠定坚实基础。
三、改革任务和重要举措
(一)全面开展师德养成教育。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教师的殷切希望和要求作为师范生师德教育的首要任务和重点内容,将“四有”好老师标准、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和“四个服务”等要求细化落实到教师培养全过程。加强师范特色校园、学院文化建设,着力培养“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卓越教师。通过实施导师制、书院制等形式,建立师生学习、生活和成长共同体,充分发挥导师在学生品德提升、学业进步和人生规划方面的作用。通过开展实习支教、邀请名师名校长与师范生对话交流等形式,切实培养师范生的职业认同和社会责任感。通过组织经典诵读、开设专门课程、组织专题讲座等形式,推动师范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传承中华师道,涵养教育情怀,做到知行合一。
(二)分类推进培养模式改革。适应五类教育发展需求,分类推进卓越中学、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培养改革。面向培养专业突出、底蕴深厚的卓越中学教师,重点探索本科和教育硕士研究生阶段整体设计、分段考核、有机衔接的培养模式,积极支持高水平综合大学参与。面向培养素养全面、专长发展的卓越小学教师,重点探索借鉴国际小学全科教师培养经验、继承我国养成教育传统的培养模式。面向培养幼儿为本、擅长保教的卓越幼儿园教师,重点探索幼儿园教师融合培养模式,积极开展初中毕业起点五年制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培养。面向培养理实一体、德业双修的卓越中职教师,重点探索校企合作“双师型”教师培养模式,主动对接战略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开展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研究生培养工作。面向培养富有爱心、具有复合型知识技能的卓越特教教师,重点探索师范院校特殊教育知识技能与学科教育教学融合培养、师范院校与医学院校联合培养模式。
(三)深化信息技术助推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人工智能、智慧学习环境等新技术与教师教育课程全方位融合,充分利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和混合现实等,建设开发一批交互性、情境化的教师教育课程资源。及时吸收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最新成果,开设模块化的教师教育课程,精选中小学教育教学和教师培训优秀案例,建立短小实用的微视频和结构化、能够进行深度分析的课例库。建设200门国家教师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推广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形成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有机结合、深度融通的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模式。创新在线学习学分管理、学籍管理、学业成绩评价等制度,大力支持名师名课等优质资源共享。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课程教学实施情况进行监测,有效诊断评价师范生学习状况和教学质量,为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等进行教学决策、改善教学计划、提高教学质量、保证教学效果提供参考依据。
(四)着力提高实践教学质量。设置数量充足、内容丰富的实践课程,建立健全贯穿培养全程的实践教学体系,确保实践教学前后衔接、阶梯递进,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全面落实高校教师与优秀中小学教师共同指导教育实践的“双导师制”,为师范生提供全方位、及时有效的实践指导。推进师范专业教学实验室、师范生教育教学技能实训教室和师范生自主研训与考核数字化平台建设,强化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技能训练与考核。建设教育实践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推进教育实践全过程管理,做到实习前有明确要求、实习中有监督指导、实习后有考核评价。遴选建设一批优质教育实践和企业实践基地,在师范生教育实践和专业实践、教师教育师资兼职任教等方面建立合作共赢长效机制。
(五)完善全方位协同培养机制。支持建设一批省级政府统筹,高等学校与中小学协同开展培养培训、职前与职后相互衔接的教师教育改革实验区,着力推进培养规模结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资源建设、教学团队、实践基地、职后培训、质量评价、管理机制等全流程协同育人。鼓励支持高校之间交流合作,通过交换培养、教师互聘、课程互选、同步课堂、学分互认等方式,使师范生能够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积极推动医教联合培养特教教师,高校与行业企业、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培养中职教师。大力支持高校开展教师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构建教师培养校内协同机制和协同文化,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依托现有资源组建实体化的教师教育学院,加强办公空间与场所、设施与设备、人员与信息等资源的优化与整合,聚力教师教育资源,彰显教师教育文化,促进教师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
(六)建强优化教师教育师资队伍。推动高校配足配优符合卓越教师培养需要的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在岗位聘用、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对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实行倾斜政策。加大学科课程与教学论博士生培养力度和教师教育师资国内访学支持力度,通过组织集中培训、校本教研、见习观摩等,提高教师教育师资的专业化水平。加强教师教育学科建设,指导高校建立符合教师教育特点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引导和推动教师教育师资特别是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开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研究。通过共建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特级教师流动站、企业导师人才库等,建设一支长期稳定、深度参与教师培养的兼职教师教育师资队伍。指导推动各地开展高等学校与中小学师资互聘,建立健全高校与中小学等双向交流长效机制。
(七)深化教师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境外高水平院校的交流与合作,共享优质教师教育资源,积极推进双方联合培养、学生互换、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提高师范生赴境外观摩学习比例,采取赴境外高校交流、赴境外中小学见习实习等多种形式,拓展师范生国际视野。积极参与国际教师教育创新研究,加大教师教育师资国外访学支持力度,学习借鉴国际先进教育理念经验,扩大中国教育的国际影响。
(八)构建追求卓越的质量保障体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构建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教师教育质量监测认证体系,分级分类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全面保障、持续提升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推动高校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等多种手段,建立完善基于证据的教师培养质量全程监控与持续改进机制和师范毕业生持续跟踪反馈机制以及中小学、教育行政部门等利益相关方参与的多元社会评价机制,定期对校内外的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并应用于教学,推动师范生培养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提高,形成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
四、保障机制
(一)构建三级实施体系。教育部统筹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做好总体规划。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省级“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各高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落实计划2.0的具体实施方案,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
(二)加强政策支持。优先支持计划实施高校学生参与国际合作交流、教师教育师资国内访学和出国进修;对计划实施高校适度增加教育硕士招生计划,加强教师教育学科建设,完善学位授权点布局,教育硕士、教育博士授予单位及授权点向师范院校倾斜。推进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教师职业资格的有机衔接。将卓越教师培养实施情况特别是培养指导师范生情况作为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和职称晋升、中小学工作考核评价和特色评选、中小学教师评优和职称晋升、中小学特级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选、名师名校长遴选培养的重要依据。
(三)加大经费保障。中央高校应统筹利用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等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和其他各类资源,结合学校实际,支持计划的实施。各省(区、市)加大经费投入力度,统筹地方财政高等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资金和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支持计划实施高校。
(四)强化监督检查。成立“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专家委员会,负责计划的指导、咨询服务等工作。实行动态调整,专家组将通过查阅学校进展报告、实地调研等形式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完成培养任务、实施成效显著的,予以相关倾斜支持;对检查不合格的,取消“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改革项目承担资格。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工程院
关于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实施卓越工程师
教高〔2018〕3号,2018年9月17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工信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新趋势,紧紧围绕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探索形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工程教育体系,促进我国从工程教育大国走向工程教育强国。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现就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面向工业界、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主动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挑战,服务制造强国等国家战略,紧密对接经济带、城市群、产业链布局,以加入国际工程教育《华盛顿协议》组织为契机,以新工科建设为重要抓手,持续深化工程教育改革,加快培养适应和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卓越工程科技人才,打造世界工程创新中心和人才高地,提升国家硬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二、目标要求
经过5年的努力,建设一批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多主体共建的产业学院和未来技术学院、产业急需的新兴工科专业、体现产业和技术最新发展的新课程等,培养一批工程实践能力强的高水平专业教师,20%以上的工科专业点通过国际实质等效的专业认证,形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工程教育体系,进入高等工程教育的世界第一方阵前列。
三、改革任务和重点举措
1.深入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加快新工科建设,统筹考虑“新的工科专业、工科的新要求”,改造升级传统工科专业,发展新兴工科专业,主动布局未来战略必争领域人才培养。深入实施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更加注重产业需求导向,更加注重跨界交叉融合,更加注重支撑服务,探索建立工程教育的新理念、新标准、新模式、新方法、新技术、新文化。推进分类发展,工科优势高校要对工程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发挥关键作用,综合性高校要对催生新技术和孕育新产业发挥引领作用,地方高校要对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发挥支撑作用。
2.树立工程教育新理念。全面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先进理念,面向全体学生,关注学习成效,建设质量文化,持续提升工程人才培养水平。树立创新型、综合化、全周期工程教育理念,优化人才培养全过程、各环节,培养学生对产品和系统的创新设计、建造、运行和服务能力。着力提升学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加大课程整合力度,推广实施案例教学、项目式教学等研究性教学方法,注重综合性项目训练。强化学生工程伦理意识与职业道德,融入教学环节,注重文化熏陶,培养以造福人类和可持续发展为理念的现代工程师。
3.创新工程教育教学组织模式。系统推进教学组织模式、学科专业结构、人才培养机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打破传统的基于学科的学院设置,在科研实力强、学科综合优势明显的高校,面向未来发展趋势建立未来技术学院;在行业特色鲜明、与产业联系紧密的高校,面向产业急需建设与行业企业等共建共管的现代产业学院。推动学科交叉融合,促进理工结合、工工交叉、工文渗透,孕育产生交叉专业,推进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培养工程人才。
4.完善多主体协同育人机制。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机制创新,深化产学研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积极推动国家层面“大学生实习条例”立法进程,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等接收高校学生实习实训的制度保障。探索实施工科大学生实习“百万计划”,认定一批工程实践教育基地,布局建设一批集教育、培训及研究为一体的共享型人才培养实践平台,拓展实习实践资源。构建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三级实施体系,搭建校企对接平台,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人才培养改革。
5.强化工科教师工程实践能力。建立高校工科教师工程实践能力标准体系,把行业背景和实践经历作为教师考核和评价的重要内容。实施高校教师与行业人才双向交流“十万计划”,搭建工科教师挂职锻炼、产学研合作等工程实践平台,实现专业教师工程岗位实践全覆盖。实施工学院院长教学领导力提升计划,全面提升工程意识、产业敏感度和教学组织能力。加快开发新兴专业课程体系和新形态数字课程资源,通过多种形式教师培训推广应用最新改革成果。
6.健全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紧密结合,注重培养工科学生设计思维、工程思维、批判性思维和数字化思维,提升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努力使50%以上工科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参与一项训练项目或赛事活动。高校要整合校内外实践资源,激发工科学生技术创新潜能,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创客空间、孵化基地等条件,建立健全帮扶体系,积极引入创业导师、创投资金等社会资源,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对接平台,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
7.深化工程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国外优质工程教育资源,组织学生参与国际交流、到海外企业实习,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提升学生全球就业能力。推动高校与“走出去”的企业联合,培养熟悉外国文化、法律和标准的国际化工程师,培养认同中国文化、熟悉中国标准的工科留学生。围绕“一带一路”建设需求,探索组建“一带一路”工科高校战略联盟,搭建工程教育国际合作网络,提升工程教育对国家战略的支撑能力。以国际工程教育《华盛顿协议》组织为平台,推动工程教育中国标准成为世界标准,推进注册工程师国际互认,扩大我国在世界高等工程教育中的话语权和决策权。支持工程教育认证机构走出国门,采用中国标准、中国专家、中国方法、中国技术评估认证海外高校和专业。
8.构建工程教育质量保障新体系。建立健全工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培养标准和新工科专业质量标准。完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制度,稳步扩大专业认证总体规模,逐步实现所有工科专业类认证全覆盖。建立认证结果发布与使用制度,在学科评估、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等评估体系中纳入认证结果。支持行业部门发布人才需求报告,积极参与相关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标准制定、毕业生质量评价等工作,汇聚各方力量共同提升工程人才培育水平,加快建设工程教育强国。
四、组织实施
1.完善实施保障机制。深化与有关部门合作,组建专家组、工作组。充分发挥理工科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作用,统筹各领域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实施。充分发挥新工科研究与实践专家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家委员会以及各行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家组的作用,统筹推进计划实施。
2.加强政策支持。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程院等部门在专业设置、人员聘用与评价制度、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给予相关高校统筹支持。各省(区、市)有关部门要加强省域内政策协调配套,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各高校要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加大国家、省、校政策的衔接、配套、完善、执行力度。
3.加大经费保障。中央高校应统筹利用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等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和其他各类资源,结合学校实际,支持计划的实施。各省(区、市)应结合教育教学改革实际情况,统筹地方财政高等教育资金和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引导支持地方高校实施好计划。
4.强化监督检查。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计划实施,采取适当方式进行绩效评价,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总结宣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省(区、市)有关部门加强对计划实施过程跟踪,及时发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加强实施过程管理,强化动态监测,形成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建设实效。各高校要对照本校计划实施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及时总结,主动发布自评报告、进展情况及标志性成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教高〔2018〕4号,2018年9月17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卫生计生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现就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2.0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紧紧围绕健康中国战略实施,树立“大健康”理念,深化医教协同,推进以胜任力为导向的教育教学改革,优化服务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医学专业结构,促进信息技术与医学教育深度融合,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一流医学专业,培养一流医学人才,服务健康中国建设。
二、目标要求
经过5年的努力,以“5+3”为主体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全面建立,医教协同育人机制更加健全,综合大学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医学教育质量文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建设一批一流医学专业,推出一批线上线下精品课程,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服务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
三、改革任务和重点举措
建设健康中国是实现国家实力全面提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基础。全方位全周期维护群众健康需要医学教育变革,健康服务业快速发展催生医学教育变革,健康领域科技进步孕育医学教育变革。医学教育要主动适应新要求,以创新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着力培养大批卓越医学人才。
1.全面加强德医双修的素质能力培养。把德育作为医学人才培养的首要内容,将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素养教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进一步加强以医学职业道德、职业态度和职业价值观为基本内容的职业素质教育,着力培养学生“珍爱生命、大医精诚”的救死扶伤精神,引导学生将预防疾病、解除病痛和维护群众健康权益作为从医的神圣职责。实现素质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结合,增加学生所学知识的深度和广度,激发学生创新思维。加强学生交流沟通能力的培养,提升学生团队合作能力;加强学生职业能力培养,提升学生促进健康和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信息管理能力以及终身学习能力。
2.全覆盖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一流医学专业。主动适应医学新发展、群众健康服务新需求、健康产业发展新要求,加快现有医学专业的改革升级,优化医学人才培养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推动医科与工科、理科等多学科交叉融通,前瞻性布局新兴医学或医学相关专业建设。
支持不同类型医学院校找准办学定位,突出办学特色,加快建成400个左右一流医学专业。更新人才培养理念,加快医学教育由“以疾病治疗为中心”向“以促进健康为中心”转变,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推进课程体系改革,培养医学生预防、诊疗、养生保健、康复等服务健康全过程的知识能力素质,强化医学生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培养。加强全科医学教育,强化实践教学,严格毕业实习管理和考核,构建覆盖诊疗全过程的临床实践教学基地体系,建设100个左右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100个左右国家全科医学实践教学示范基地。及时将“互联网+健康医疗”“人工智能+健康医疗”等医学领域最新知识、最新技术、最新方法更新到教学内容中,让学生紧跟医学最新发展。深入推进以学生自主学习为导向的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开展基于器官/系统的整合式教学和基于问题导向的小组讨论式教学,完善以能力为导向的形成性与终结性相结合的评价体系。
把加快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医学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作为改革的战略选择,推进“互联网+医学教育”,用新技术共建共享优质医学教育资源,建设400个左右医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分区域建设国家医学教学案例共享资源库,推出1000门左右医学国家线上线下精品课程,广泛开展混合式教学和在线教育,实现教育教学质量的变轨超车。
3.全类型推进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围绕全周期全过程维护群众健康需要,深化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医学技术类、护理学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快培养不同类型医学人才。
深化基础性本科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夯实本科人才培养在医学人才成长中的基础地位,推进以胜任力为导向的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提升医学生职业素养和临床实践能力。
深化服务健康乡村建设的全科医学人才培养改革,深入推进农村订单定向本科医学教育改革,提升服务基层的责任感、荣誉感,加强医学生诚信教育,着力提升医学生解决农村医疗卫生实际问题的能力;深入推进三年制专科医学人才培养改革,构建“3+2”(三年医学专科教育加两年毕业后全科医生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养模式。
深化院校教育与毕业后教育相衔接的高素质医学人才培养改革,深入推进“5+3”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推动本科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有效衔接,加快培养高素质临床医师;深入推进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改革,统筹优化临床培养培训内容和时间,促进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加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科研思维能力的培养,提升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综合能力。
深化拔尖创新医学人才培养改革,深入推进八年制医学(九年制中医学)教育改革,夯实医学生全面发展的宽厚基础,提升医学生临床综合能力,培育医学生临床科研潜质,拓展医学生国际视野,培养少而精、高层次、高水平、国际化的医学未来领军人才;深入推进“医学+”复合型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改革,主动应对国际医学竞争,瞄准医学科技发展前沿,对接精准医学、转化医学、智能医学新理念,大力促进医学与理科、工科等多学科交叉融通,开展“医学+X”复合型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培养多学科背景的复合型高层次医学人才。
4.全方位推进医教协同育人。着力健全中央和省级教育、卫生健康、中医药等部门协调机制,加快建立医学人才招生、培养、就业、使用等方面的协同联动机制,密切人才培养部门与使用部门的合作,共同确定培养目标,共同开发使用优质教学资源,共同开展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推动政策取向相互配合、改革过程相互促进、改革成效相得益彰。
完善综合大学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按照有利于发挥综合性大学举办医学教育的优势、有利于培养卓越医学人才的原则,加强大学对医学人才培养的统筹协调,加强医学院(部)对医学教育的统筹管理,实化医学院(部)职能,强化医学院(部)对附属医院医教研的管理,保持医学教育完整性。附属医院要把医学人才培养作为重大使命,处理好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关系,健全教学组织机构,围绕人才培养优化调整临床科室设置,鼓励成立基于器官系统等方式的综合性科室。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教学工作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纳入附属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医务人员职称晋升、工作考评和绩效分配的重要指标。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省级人民政府共建一批医学院校和附属医院,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经费投入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提升共建院校办学能力和水平。
5.全维度打造医德高能力强的教师队伍。把师资队伍建设作为医学院校最为重要的基础工程,加强师德、医德建设,充分发挥教师特别是临床教师在教书育人、提升医学生职业素养中的主导作用。在医学院校建设20个左右国家教师发展示范中心,满足教师职业发展需要,提升教师专业技术水平和教学能力。
医学院校教师队伍发展规划要着力加强基础医学师资和临床带教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基础医学师资学科专业结构,积极引导高水平临床医师从事临床和基础教学工作,建设一批由基础和临床教师融合的教学团队。
6.全过程培育医学教育质量文化。推动医学院校将质量价值观落实到理论教学、临床实践教学等人才培养各环节。加快推进医学教育专业认证,构建医学专业三级认证体系,到2020年完成本科临床医学专业首轮认证全覆盖,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国际实质等效的医学教育专业认证制度。建立有效的专业认证激励机制,将认证结果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四、完善计划保障机制
1.构建三级实施体系。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筹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做好总体规划,成立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2.0专家委员会,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重大问题。各省(区、市)教育、卫生健康、中医药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省级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2.0。各高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落实计划2.0的具体实施方案,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
2.加强政策支持。教育部等部门在专业设置、人员聘用与评价制度、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给予相关高校统筹支持,加大对中西部医学院校、部委局(省)共建医学院校的支持力度。各省(区、市)教育等行政部门要加强省域内政策协调配套,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各高校要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加大国家、省、校政策的衔接、配套、完善、执行力度。
3.加大经费保障。中央高校应统筹利用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等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和其他各类资源,结合学校实际,支持计划的实施。各省(区、市)应结合教育教学改革实际情况,统筹地方财政高等教育资金和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引导支持地方高校实施好计划。
4.强化监督检查。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计划实施,采取适当方式进行绩效评价,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总结宣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省(区、市)教育、卫生健康、中医药行政部门加强对计划实施过程跟踪,及时发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加强实施过程管理,强化动态监测,形成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建设实效。各高校要对照本校计划实施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及时总结,主动发布自评报告、进展情况及标志性成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教高〔2018〕5号,2018年9月17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农业局、林业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现就实施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产学研协作,深化农科教结合,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提升现有涉农专业,建设一批适应农林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涉农新专业,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一流农林专业,培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一流农林人才,为乡村振兴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服务美丽中国建设。
二、目标要求
经过5年的努力,多层次、多类型、多样化的中国特色高等农林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全面建立,农科教协同育人机制更加完善,高等农林教育专业认证制度更加健全,建设一批一流农林专业,打造一批线上线下精品课程,农林人才培养质量明显提升,服务乡村振兴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明显增强。
三、改革任务和重点举措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决定着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高等农林教育要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培养服务“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卓越农林人才。
1.推动高等农林教育创新发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涉农高校要把高等农林教育放在优先发展位置,主动提供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加快推进高等农林教育改革发展。高校要充分发挥人才智力优势,加强乡村振兴战略研究的智库建设,成立乡村振兴研究院,深入研究乡村产业振兴、乡村人才振兴、乡村文化振兴、乡村生态振兴、乡村组织振兴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乡村振兴贡献智慧和方案,为培养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卓越农林人才提供路径和模式。
2.培育农林学生“爱农知农为农”素养。面向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把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素养教育贯穿农林人才培养全课程、全过程,开设“大国三农”选修课程,开展“大国三农”等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农林学生社会实践,让学生走进农村、走近农民、走向农业,引导学生学农爱农知农为农,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把乡情乡愁融入血脉中,全面增强学生服务“三农”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注重素质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强农林学生专业知识教育,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农林学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
3.提升农林专业建设水平。瞄准农林产业发展新需求,深化高等农林教育专业供给侧改革,建设200个左右一流涉农专业。促进学科交叉融合,用现代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工程技术改造提升现有涉农专业;服务“互联网+现代农业”、创意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森林康养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建设一批新兴涉农专业。
根据不同类型农林人才培养目标,调整优化课程结构,开发优质课程资源,开设学科前沿课程,加强农业特色通识教育课程建设,注重体现学科交叉融合、体现现代生物科技的新的课程建设,及时用农林业发展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更新教学内容。加强农林学生实践教学,健全农林特色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构建校内实践教学基地与校外实习基地联动的实践教学平台,加快区域性共建共享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推进教学方法改革,实施探究式、讨论式等多种教学方法,促进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和创新意识的培养。开展以能力为导向的多元评价,突出对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考核,建立多样化的学业指导和考核评价体系。
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与农林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推动“互联网+农林教育”,建设300个左右农林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出500门左右农林国家线上线下精品课程,组建高等农林院校慕课联盟,深入开展混合式教学和在线教育,实现农林人才培养质量的变轨超车。
4.创新农林人才培养模式。服务乡村振兴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深化高等农林教育人才培养供给侧改革,加快培养不同类型农林人才。顺应农业创新驱动发展新要求,加快推进拔尖创新型农林人才培养,开展国家农林教学与科研人才培养基地改革试点,吸引优质生源报考涉农专业,加强研究性教学,注重个性化培养,拓宽国际化视野,着力提升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科研素养,培养一批引领农林业创新发展的高层次、高水平农林人才;顺应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要求,加快推进复合应用型农林人才培养,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加强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协作,提高学生综合实践能力,培养一批多学科背景的复合型高素质农林人才;顺应现代农业建设新要求,加快推进实用技能型农林人才培养改革,以提升学生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为重点,改革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加强技能实训基地建设,培养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
5.完善农科教协同育人机制。建立中央和省级教育、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部门协同育人机制,统筹推进校地、校所、校企育人要素和创新资源共享、互动,实现行业优质资源转化为育人资源、行业特色转化为专业特色,将合作成果落实到推动产业发展中,辐射到培养卓越农林人才上。
实施农科教协同育人工程,支持一省一所农林高校与本省农(林)科院开展战略合作,建设30个左右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合作育人示范基地;推动“引企入教”,深化产教融合,支持高等农林院校与农林企业建立战略联盟,建设100个左右农林产教融合示范基地;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等平台,建设400个左右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
6.拓展一流师资队伍建设途径。大力推进农林教师队伍建设,建立10个左右国家农林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探索实施“双证”上讲台制度(依法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培训合格证书),提升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加大“双师型”教师建设力度,支持农林高校依托大中型企业共建教师实践能力培养培训基地,建立专职教师到企业挂职顶岗制度,聘请科研院所、涉农涉林企业中生产、科研、管理一线专家任兼职教师,加强专业教师“双师”素质培养和“双师”结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实施互聘“千人计划”,选派500名左右农林院校骨干教师到农林企业挂职,参与农林企业的生产实践工作;选派500名左右农(林)科院专家、农林企业人员到农林高校任职,承担相应教学任务。
7.培育高等农林教育质量文化。加快推进农林教育专业认证,构建农林专业三级认证体系,实现农林专业类认证全覆盖,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林教育专业认证制度,强化过程监控与质量评价,切实推动农林教育实现内涵式发展。
四、完善计划保障机制
1.构建三级实施体系。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统筹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做好总体规划,成立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专家委员会,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重大问题。各省(区、市)教育、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省级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各高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落实计划2.0的具体实施方案,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
2.加强政策支持。教育部等部门在专业设置、人员聘用与评价制度、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给予相关高校统筹支持,加大对中西部农林院校、部委(省)共建农林高校的支持力度。各省(区、市)教育等行政部门要加强省域内政策协调配套,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各高校要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加大国家、省、校政策的衔接、配套、完善、执行力度。
3.加大经费保障。中央高校应统筹利用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等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和其他各类资源,结合学校实际,支持计划的实施。各省(区、市)应结合教育教学改革实际情况,统筹地方财政高等教育资金和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引导支持地方高校实施好计划。
4.强化监督检查。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计划实施,采取适当方式进行绩效评价,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总结宣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省(区、市)教育、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行政部门加强对计划实施过程跟踪,及时发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加强实施过程管理,强化动态监测,形成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建设实效。各高校要对照本校计划实施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及时总结,主动发布自评报告、进展情况及标志性成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教高〔2018〕6号,2018年9月17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政法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政法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基础上,现就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践行明法笃行、知行合一,主动适应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新任务新要求,找准人才培养和行业需求的结合点,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教学改革,强化法学实践教育,完善协同育人机制,构建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做强一流法学专业,培育一流法治人才,为全面推进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智力保障。
二、目标要求
经过5年的努力,建立起凸显时代特征、体现中国特色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成一批一流法学专业点,教材课程、师资队伍、教学方法、实践教学等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协同育人机制更加完善,中国特色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基本形成;高等法学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升,培养造就一大批宪法法律的信仰者、公平正义的捍卫者、法治建设的实践者、法治进程的推动者、法治文明的传承者,为全面依法治国奠定坚实基础。
三、改革任务和重点举措
1.厚德育,铸就法治人才之魂。注重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贯穿法治人才培养全过程各环节。结合社会实践,积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公益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教育,让学生在感悟法治进步中坚定理想信念,在了解群众疾苦中磨练坚强意志,在奉献社会中增长智慧才干。加大学生法律职业伦理培养力度,面向全体法学专业学生开设“法律职业伦理”必修课,实现法律职业伦理教育贯穿法治人才培养全过程。坚持“一课双责”,各门课程既要传授专业知识,又要注重价值引领,传递向上向善的正能量。
2.强专业,筑牢法学教育之本。重点建设120个左右国家级一流法学专业点,引导高校主动适应法治国家建设需求,紧密结合自身特色优势,明确本校法学专业培养目标和建设重点,不断提高专业建设与社会需求的契合度。重点打造200门国家级一流线上线下法学专业课程,推动高校健全课程体系,优化课程结构。鼓励高校开发开设跨学科、跨专业新兴交叉课程、实践教学课程,形成课程模块(课程组)供学生选择性修读。鼓励高校深入实施主辅修制度,丰富学生跨专业知识,培养学生跨领域知识融通能力和实践能力。推进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创新,鼓励高校组建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教学团队,整合教学资源,积极探索新型教学模式,编写出版一批具有创新性、交叉性的教材,实现跨专业的师资交叉、资源共享、协同创新。鼓励跨学院、跨院校培养能够熟练运用至少一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从事法治实务工作的双语法治人才。
3.重实践,强化法学教育之要。要着力强化法学专业知识教育,将中国法治实践的最新经验和生动案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引入课堂、写进教材,及时转化为教学资源。要着力强化实践教学,进一步提高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学分比例,支持学生参与法律援助、自主创业等活动,积极探索实践教学的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实践教学的质量和效果。要着力推动建立法治实务部门接收法学专业学生实习、法学专业学生担任实习法官检察官助理等制度,将接收、指导学生实习作为法治实务部门的职责。
4.深协同,破除培养机制壁垒。切实发挥政府部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企业等在法治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健全法学院校和法治实务部门双向交流机制,选聘法治实务部门专家到高校任教,选聘高校法学骨干教师到法治实务部门挂职锻炼。在法学院校探索设立实务教师岗位,吸收法治实务部门专家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体系设计、教材编写、专业教学,不断提升协同育人效果。
5.强德能,加强法学师资队伍建设。建设全国法学专业教师培训基地,举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实务研修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师头脑,坚定教师理想信念,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健全师德考核,强化师德监督,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组织开展专题研修,开展法治中国国情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教师深入了解法治实践,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6.拓渠道,发展“互联网+法学教育”。适应教育信息化与法治建设信息化的新形势,推动法学专业教育与现代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打破校园与法治实务部门间的时空屏障,将社会资源引进高校、转化为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立覆盖线上线下、课前课中课后、教学辅学的多维度智慧学习环境。法治实务部门要向法学院校开放数字化法治实务资源,将法庭庭审等实务信息化资源通过直播等方式实时接入法学院校。重点建设校际优质在线课程资源共建共享平台、30个左右信息化课堂教学平台、50个左右庭审直播实践教学平台。
7.促开放,构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新格局。进一步拓宽与国际高水平大学和国际组织合作交流渠道,深化与国际高水平大学学分互认、教师互换、学生互派、课程互通等实质性合作,积极创造条件选送法学专业师生到国际组织任职实践,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法律事务、善于维护国家利益、勇于推动全球治理规则变革的高层次涉外法治人才。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着力培养熟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制的高素质专门法治人才。
8.立标准,建强法学教育质量文化。要紧密结合新时代高素质法治人才成长需要、紧扣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培养目标、紧跟法治中国建设新进程新需求,建设高等法学院校质量文化,构建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法学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制定法学专业认证三级标准和认证办法,开展法学专业认证,推动高校全面参与。以专业认证为抓手,明确质量目标,细化质量标准,强化过程监控和质量评价,切实推动法学教育内涵式发展和法治人才培养能力稳步提升。
四、组织实施
1.构建三级实施体系。教育部会同中央政法委协调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重大问题。各地教育部门、政法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省级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建立健全相应组织实施机制。各高校要明确具体实施方案,确定重点建设领域和方向,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
2.加强政策经费保障。教育部会同中央政法委在专业设置、人员聘用与评价、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给予计划参与高校统筹支持。中央高校应统筹利用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等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和其他各类资源,支持计划实施。各地教育部门、政法部门要加强省域内政策协调配套,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统筹地方财政高等教育资金和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引导支持地方高校实施好本计划。各高校要根据本校计划具体要求,加大国家、省、校政策的衔接、配套、完善、执行力度。
3.强化监督检查。教育部会同中央政法委适时开展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情况绩效评价。各地教育部门、政法部门要加强计划实施过程跟踪,加强实施过程管理,强化动态监测,组织开展多形式的经验交流活动。各高校要主动发布自评报告、进展情况及标志性成果,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关于提高高校新闻传播人才培养能力实施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
教高〔2018〕7号,2018年9月17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宣传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宣传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央各主要新闻单位,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现就实施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意见》,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新闻传播专业建设,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一流新闻传播专业。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闻理论教书育人,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全媒化复合型专家型新闻传播后备人才。
二、目标要求
经过5年的努力,建设一批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研究宣传教育基地,打造一批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一流新闻传播专业点,形成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全媒化复合型专家型新闻传播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造就一大批适应媒体深度融合和行业创新发展,能够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的优秀新闻传播后备人才。
三、改革任务和重点举措
1.开创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新局面。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论述是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新发展,是新时代高等学校新闻传播教育改革发展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的首要任务,充分发挥高校学科和人才优势,重点建设一批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研究宣传教育基地,推出一批高质量、有深度、有分量的研究成果,加快构建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新闻传播学理论体系和学术话语体系。加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课程建设,深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论述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做到新闻传播院系师生全覆盖、无死角。依托高等学校新闻传播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分批开展新闻传播专业骨干教师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主题培训,五年内覆盖所有专业点。选树一批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教学典型案例,建设一批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的国家级一流精品课程,推动教师以言传身教带动学生树立正确新闻观,为新时代新闻传播人才打牢思想基础。
2.打造新闻传播人才德育新模式。强化思想引领和价值塑造,构建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专业知识教育“三位一体”新闻传播育人体系。普遍开设新闻伦理、新闻职业精神、职业道德等专门课程,深挖新闻传播专业课程的育人元素、育人内涵和育人功能。加强国情教育,强化实践育人,建设一批“进基层、懂国情、长本领”新闻传播实践育人项目,推动师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培养学生为党为国为人民的深厚情怀和担当意识。
3.迈向一流新闻传播专业新目标。主动适应信息社会深刻发展和媒体融合深度发展趋势,建设240个左右国家级一流新闻传播专业点,打造500门国家级一流线上线下新闻传播专业课程,增设20个国家级新闻传播融媒体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50个新闻传播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加快培养会使善用“十八般兵器”的全媒化复合型新闻传播人才。要修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健全课程体系,加强教研室(组)建设,促进跨学科、跨专业、跨院系横向交叉融合。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创新教学组织形式,及时融入技术变革新趋势、媒体融合新动向和行业发展新动态,综合运用文图声光电多种形式,采取案例式、现场式、任务型等多样化教学手段,用好校内外电视台、广播台、报刊、网站、新兴媒体等实习实践平台,培养未来从事新闻舆论工作的行家里手。
4.推动部校共建新闻学院新发展。进一步深化部校共建新闻学院工作,在教师队伍专业能力、理论体系构建能力、重点任务统筹能力和强化工作保障能力上下功夫,打造新闻传播协同育人“先锋队”和“示范区”。将部校共建新闻学院工作作为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和经费保障,确保取得实效。建立共建新闻学院工作联络员制度,各省(区、市)党委宣传部门和教育部门定期会商、及时总结,并向主管部门报送最新工作进展。统筹建立全国优秀新闻传播学专家库,强化共建新闻学院师资保障,促进提升全国高校特别是偏远地区教学水平。选择一批优秀教师纳入新闻阅评员队伍,加强新闻宣传一线实践。支持实力较强的共建新闻学院率先推出一批高质量新闻理论研究成果,充分发挥示范性、引领性和创新性作用。
5.开辟高校与新闻单位互聘新领域。总结推广互聘交流“千人计划”经验,构建学界业界优势互补、理论实践深度融合的长效机制,加大力度、拓宽广度、发掘深度,深入开展新一轮互聘。扩大互聘范围,由新闻学专业扩至传播学专业,有条件的可扩至新闻传播专业类所有本科专业。扩大互聘规模,将“千人计划”升级为“双千计划”。深化互聘内涵建设,充分发挥受聘人员优势,推动高校优化课程设置、加强教材编写、完善实践教学,促进新闻单位的重大实际问题研究、新闻实践案例库建设、编辑记者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高校和新闻单位要完善工作量认定办法,将互聘人员工作业绩纳入绩效考核,使互聘单位和互聘人员各施所长各尽所长。
6.构建国际新闻传播人才培养新范式。主动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培养新时代国际新闻传播“预备队”和“后备军”。深入实施国际新闻传播硕士人才培养项目,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提升培养质量。启动国际新闻传播本科人才培养试点工作,建立完善“全媒体+国际+外语”课程体系,加强“国情教育+国际视野”的社会实践和国际交流。探索与境外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模式,深化国际传播相关新闻单位与高校合作,创新国际新闻传播合作办学、合作培养、合作就业、合作发展新机制。
7.迈上高等新闻传播教育质量新台阶。紧贴新闻传播专业学生成长成才需要,紧扣全媒化复合型专家型新闻传播人才培养目标,紧跟信息技术新发展和业界格局新变化,开展全方位全过程新闻传播教育质量文化建设。结合国家级一流新闻传播专业点建设,按照总体规划、分步推进的原则,开展三级专业认证。研究制定认证标准和工作方案,适时启动认证试点工作,不断完善认证标准和工作机制,促进不同层次高校新闻传播专业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四、组织保障
1.构建三级实施体系。教育部、中央宣传部统筹组织实施工作,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重大问题。各省(区、市)教育部门、宣传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各高校要将计划实施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确保达到预期成效。
2.完善保障机制。各省(区、市)教育部门、宣传部门要加强省域内政策协调配套,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各高校要加大国家、省、校政策的衔接、配套、完善、执行力度。中央高校要统筹利用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等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和其他各类资源,支持本计划的实施;各省(区、市)教育部门、宣传部门要结合教育教学改革实际情况,统筹地方财政高等教育资金和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引导支持地方高校实施本计划。
3.加强监督检查。各省(区、市)教育部门、宣传部门要加强实施过程跟踪,及时发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要加强实施过程管理,强化动态监测,形成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建设实效。各高校要在实施过程中及时进行自我总结评价,主动发布自评报告,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的意见
教高〔2018〕8号,2018年9月17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科技厅(科委)、财政厅(局)、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科协,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基础学科是国家创新发展的源泉、先导和后盾。培养基础学科拔尖人才是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现就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一批国家青年英才培养基地,强化使命驱动、注重大师引领、创新学习方式、促进科教融合、深化国际合作,选拔培养一批基础学科拔尖人才,为新时代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播种火种,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思想高地奠定人才基础。
二、目标要求
经过5年的努力,建设一批国家青年英才培养基地,拔尖人才选拔、培养模式更加完善,培养机制更加健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引领示范作用更加凸显,初步形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体系,一批勇攀科学高峰、推动科学文化发展的优秀拔尖人才崭露头角。
三、改革任务和重点举措
遵循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成长规律,建立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的新机制,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前期探索的“一制三化”(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等有效模式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范围、增加数量、提高质量、创新模式,形成拔尖人才培养的中国标准、中国模式和中国方案。
(一)强化使命驱动。引导学生面向国家战略需求、人类未来发展、思想文化创新和基础学科前沿,增强使命责任,激发学术志趣和内在动力。服务国家重大需求,激励学生把自身价值的实现与国家发展紧密联系起来,把远大的理想抱负和所学所思落实到报效国家的实际行动中。应对人类未来重大挑战,引导学生关注气候变化、能源危机、人类健康、地缘冲突、全球治理、可持续发展等重大挑战,树立破解人类发展难题的远大志向,孕育产生新思想、新理论。探索重大科学问题,鼓励学生在物质结构、宇宙演化、生命起源、意识本质等基础科学领域深入探索、坚定志趣,为推动实现重大科学突破、形成自然科学“中国力量”和哲学社会科学“中国学派”奠定基础。依托国家科技计划,在国家战略布局的重点和重大研究领域,鼓励学生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为学生攀登学术高峰搭建平台。
(二)注重大师引领。汇聚热爱教育、造诣深厚、德才兼备的学术大师参与拔尖人才培养,通过学术大师言传身教,加强对拔尖学生的精神感召、学术引领和人生指导,让学生通过耳濡目染激发学术兴趣和创新潜力。深入实施导师制,设立学业导师、科研导师和生活导师,在课程学习、科学研究、生涯规划等方面对学生给予全方位指导。有计划地组织拔尖学生进入国内外一流研究机构,接受大师言传身教和环境熏陶,接触科学技术和思想文化研究前沿。高校要在教师编制、教师工作量计算等方面对参与计划的教师给予政策保障,激励更多优秀教师投入拔尖人才培养。
(三)创新学习方式。给天才留空间,营造创新环境,厚植成长沃土。深入探索书院制模式,建设学习生活社区,注重环境浸润熏陶,加强师生心灵沟通,促进拔尖学生的价值塑造和人格养成。注重个性化培养,给学生提供自主选择导师、专业和课程的空间。开展研究性教学,鼓励学生参与科研项目训练,促进学生自主深度学习、建构知识体系、形成多维能力。引导学生多读书、多实践、知民情、懂国情,从经典著作和社会实践中汲取思想养分,获取精神力量,在传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探索实施荣誉学位项目,提升学生学习的挑战性,增强优秀学生的荣誉感。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创设线上线下、课内课外、虚拟与现实相结合的学习环境和机制,提高学习成效。
(四)提升综合素养。教育引导学生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加强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家国情怀、人文情怀、世界胸怀,促进学生中西融汇、古今贯通、文理渗透,汲取人类文明精华,形成整体的知识观和智慧的生活观。强化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培育科学道德、批判精神和创新精神,提升沟通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造就敢闯会创、敢为天下先的青年英才。
(五)促进学科交叉、科教融合。把促进交叉作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建设跨学科课程体系、组建跨学科教学团队、设立交叉学科研究课题,为拔尖学生参与跨学科学习和研究创造条件。处理好“专”与“博”的关系,努力为学生建构“底宽顶尖”的金字塔型知识结构。深入实施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计划,搭建高校与科研院所深度合作的战略平台。鼓励学生进入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参与科技创新实践,大胆探索基础学科前沿,科教协同培养高水平人才。
(六)深化国际合作。构建国内外双向互动、合作共赢的拔尖人才培养长效机制。汇聚全球优质资源,深化与世界顶尖大学的战略合作,吸引国际学术大师参与拔尖人才培养。拓展拔尖学生的国际视野,通过研修实习、暑期学校、短期考察等方式,提升国际文化理解能力。建设国际协同创新团队、打造学术共同体,为拔尖学生接触世界科学文化研究最前沿、融入国际一流学术群体创造条件。
(七)科学选才鉴才。选才与鉴才结合,真正发现和遴选志向远大、学术潜力大、综合能力强、心理素质好的优秀学生。建立科学化、多阶段的动态进出机制,对进入计划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查、科学分流。鼓励通过计划考核培养的优秀学生进入更高层次阶段学习。推进实施“中学生英才计划”,吸引一批具有创新潜质的中学生走进大学,参加科研实践、激发科学兴趣,成为拔尖人才的后备力量。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结构
1.成立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计划2.0指导委员会。委员会由教育部、中央组织部、科技部、财政部、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科协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负责计划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决策,指导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2.成立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计划2.0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咨询、指导、评价作用,负责论证高校计划实施方案、指导高校人才培养过程、评价计划实施成效。
(二)实施范围
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计划2.0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计算机科学的基础上,增加天文学、地理科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地球物理学、地质学、心理学、基础医学、哲学、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保障。高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由知名学者和教学名师组成的专家委员会,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工作小组,在资源配置等方面为计划实施提供支持。
2.加强政策保障。改革教师激励办法、学生奖励办法、教学管理办法等,以人才培养为中心推进制度创新,打造拔尖人才培养的绿色通道。
3.加强经费保障。高校应统筹利用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等各类资源支持拔尖计划,推动学生国际交流、科研训练和创新实践、学术交流和社会实践活动、国内外高水平教师合作交流等工作的开展。
(四)实施机制
1.完善绩效评价机制。推动高校加强拔尖人才培养的质量管理和自我评估,建立毕业生跟踪调查机制和人才成长数据库,根据质量监测和反馈信息不断完善培养方案、培养过程、培养模式和培养机制,持续改进拔尖人才培养工作。定期组织国内外专家学者对计划实施效果、经费使用效益等进行评估,加强质量监管,构建动态进出机制。
2.完善拔尖人才培养研究机制。鼓励高校和有关专家围绕顶尖科学家成长规律、拔尖学生研究兴趣和研究能力培养、国际化培养、导师制、学生成长跟踪与评价机制、拔尖学生培养模式与体制机制改革、拔尖人才培养成效评价标准等方面开展专题研究,形成一批有质量有分量的理论与实践成果,为拔尖计划深入实施提供参考,推动改革实践。
湖北省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
鄂政发﹝2017﹞55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推动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职业教育促进就业创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发挥政府的统筹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应充分认识新时代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重要战略意义,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新发展理念为统领,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推动职业教育与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融合协调发展。成立由常务副省长任组长,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行业组织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全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工作。各市、州、县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构建政府统筹推进、部门分工合作、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二)完善管理体制。健全以省为主统筹规划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以市(州)为主统筹规划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强化县级人民政府在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工作中的主体责任。稳步推进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性调整,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点放在中等职业教育上,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在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办学质量上与普通高中教育大体相当。教育、人社、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的整体合力。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组织要加快建立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履行好推进校企合作、参与指导教育教学、开展质量评价等方面职责。(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三)整合教育资源。按照市(州)重点建设1-2所高等职业院校、2-3所中等职业学校,县(市、区)集中力量办好1所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要求,进一步整合高职院校和各类技工学校、中专学校、职业高中、电大、就业训练中心、农广校等公办职业教育资源。到2020年,全省建成120所左右优质中等职业学校、10所左右重点技师学院、25所左右优质高等职业学校、15所左右有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等学校。充分发挥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在职业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将分散在各部门的职业培训项目,由政府统筹、部门组织、职业院校实施。(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农业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二、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四)同步规划职业教育和产业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管产业、管行业必须管人才”的观念,在编制重大产业规划、招商引资、产业园区建设过程中,将职业教育作为重要支撑内容。规划建设一批企业和职业院校紧密合作的技术技能积累创新平台。支持建设覆盖全产业链的职业教育集团或技工教育集团。支持应用型本科高校和职业院校在产业园区配套建设专业实训基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国资委,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五)强化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支持省内规模以上企业设立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岗位,逐步建立职业院校学生定点实习实训、教师定点实践锻炼制度。支持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将最新技术和设备投入到生产性实训基地。鼓励教师和学生将拥有知识产权的技术开发、产品设计等成果依法依规在企业作价入股。将企业开展职业教育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从2018年起,应用型本科高校和职业院校增设新专业至少要有1家规模以上企业的用人意向备案。到2020年,省内规模以上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比例达80%以上。发挥国有企业职业教育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成立国有企业职业教育集团,统筹协调国有企业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资委,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根据经济社会需求,扩大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订单培养规模。鼓励职业院校通过混合所有制和购买服务方式引进企业优质职业教育资源或服务。鼓励大型企业、科研机构和行业协会举办或参与举办以服务产业链为目标、主要依托企业开展教学实训和培养培训、产教融合发展、专业特色明显的特色学院。积极开展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建立与用人单位对接的顶岗实习考核评价制度。企业与学校合作开设冠名班、订单班等方面所支出的费用,可从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资委)
(七)加快调整应用技术人才培养结构。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培养目标要与国家职业标准相衔接,明确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主体地位,技工学校学历证书与中职学校学历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完善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提高专业与产业匹配度。从2018年起,转型发展的省属本科高校在校内本科招生计划安排上要向应用型学科专业倾斜。调整硕士研究生类型结构,招生计划增量主要用于专业学位研究生。(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人社厅)
三、拓宽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
(八)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系统构建职业教育从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才培养体系。继续推进和完善技能高考(中职毕业生升专科、本科)制度、特殊专业单独招生制度、面向一线劳动者招生制度、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制度、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制度、高职和应用型本科联合培养制度。探索高等职业教育与应用型本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相衔接的办法。推进产学研联合培养“双导师”制。(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人社厅)
(九)推进普通本科高校转型发展。加快建立高等教育分类体系,对高等教育实行分类管理。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校,特别是新建本科高校向应用型高校发展,在招生和项目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四、推进职业院校人事制度改革
(十)改革机构编制及岗位管理制度。积极扩大职业院校人员总量管理改革试点,试点院校的岗位设置、人员招聘、落户指标不与编制挂钩,人员总量实行动态调整。支持职业院校根据办学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自主确定教学、科研、行政职能部门等内设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改革职业院校岗位管理制度,除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报同级人社部门核准备案外,学校可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和管理办法,自主设置岗位、自主确定岗位条件、自主组织人员考核、自主聘用人员。(责任单位:省编办、省教育厅、省人社厅)
(十一)改进人才引进和绩效分配机制。经同级人社部门批准,职业院校可采取公开招聘、专项招聘等方式招聘人员。政府有关部门不统一组织高职院校的人员聘用考试。对应用型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或高层次人才、中职学校引进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或技师以上职称人员,学校依规可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公开聘用。职业院校新补充专业教师(含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具有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比例要逐步提高至50%。鼓励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设立特设岗位,引进技能大师担任特聘专家。公办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引进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有3年以上企业相关岗位工作经历人员到学校任教的,可按照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方式进行公开招聘并享受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待遇。开展职业院校校(院)长聘任制改革和公开选聘试点,鼓励企业家兼职担任校(院)长。继续深化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绩效工资分配要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将教职工绩效工资与学校发展、所聘岗位及个人贡献挂钩。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对承接各类培训任务和社会服务较多的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给予倾斜。鼓励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十二)完善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在职称评审中的主体作用,逐步下放中等职业学校、高职院校职称评审权。健全职称层级设置,将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设置到正高级。完善评价标准,突出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评价。(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教育厅)
五、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经费
(十三)加大职业教育经费保障力度。各市、州、县人民政府要建立完善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确保中职学校、技工学校生均拨款标准不低于8000元,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标准不低于12000元。适当提高公办应用型本科高校应用型本科专业生均拨款系数。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县先行先试,积极推进对所属中职学校学生实行全免费。(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十四)完善税费补助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调节作用,加大支持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力度。对职业院校学生到省内企业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实习报酬,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国资委)
(十五)健全社会力量投入激励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职业教育。通过符合法定机关和程序批准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职业教育进行捐赠的支出,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在税前扣除。完善财政贴息贷款等政策,建立民办职业教育融资机制。民办职业院校建设用地按科教用地管理,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按划拨方式供应土地。企业要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和足额提取培训经费责任,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能要求高、实训耗材多、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其中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的比例不低于60%。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业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技术改造和项目引进,应按规定比例安排资金用于职业教育培训。对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教育培训经费且拒不改正的企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收取企业应当承担的职业教育经费,统筹用于本地职业教育发展。(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国资委、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六、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
(十六)提供平等竞争就业环境。从2018年起,省直、市(州)直机关允许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允许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各地、各部门在制定完善积分落户、招聘录用、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培训研修、休假体检以及政治待遇等方面政策时,应逐步取消学历门槛。鼓励支持企业建立技能人才岗位津贴制度,不断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责任单位:省人社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十七)建立职业教育督查制度。加大对各级政府履行职业教育法律责任的督查力度,重点对职业教育投入、生均拨款制度、普职招生比、职业教育资源整合、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等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作为考核评价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经信委、省人社厅、省国资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8日
国办发〔2017〕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教育事业蓬勃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输送了大批高素质人才,为加快发展壮大现代产业体系作出了重大贡献。但同时,受体制机制等多种因素影响,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在结构、质量、水平上还不能完全适应,“两张皮”问题仍然存在。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是当前推进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迫切要求,对新形势下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扩大就业创业、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产教融合,全面提升人力资源质量,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化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改革,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培养大批高素质创新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为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汇聚发展新动能提供有力支撑。
(二)原则和目标。
统筹协调,共同推进。将产教融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融入经济转型升级各环节,贯穿人才开发全过程,形成政府企业学校行业社会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服务需求,优化结构。面向产业和区域发展需求,完善教育资源布局,加快人才培养结构调整,创新教育组织形态,促进教育和产业联动发展。
校企协同,合作育人。充分调动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政策引导,鼓励先行先试,促进供需对接和流程再造,构建校企合作长效机制。
深化产教融合的主要目标是,逐步提高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程度,健全多元化办学体制,全面推行校企协同育人,用10年左右时间,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总体形成,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完善,人才教育供给与产业需求重大结构性矛盾基本解决,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贡献显著增强。
二、构建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发展格局
(三)同步规划产教融合与经济社会发展。制定实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区域发展、产业发展、城市建设和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要明确产教融合发展要求,将教育优先、人才先行融入各项政策。结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新型城镇化、制造强国战略,统筹优化教育和产业结构,同步规划产教融合发展政策措施、支持方式、实现途径和重大项目。
(四)统筹职业教育与区域发展布局。按照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规划,优化职业教育布局,引导职业教育资源逐步向产业和人口集聚区集中。面向脱贫攻坚主战场,积极推进贫困地区学生到城市优质职业学校就学。加强东部对口西部、城市支援农村职业教育扶贫。支持中部打造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职业教育基地。支持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急需的职业教育。加强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城市间协同合作,引导各地结合区域功能、产业特点探索差别化职业教育发展路径。
(五)促进高等教育融入国家创新体系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完善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推进机制,注重发挥对国家和区域创新中心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健全高等学校与行业骨干企业、中小微创业型企业紧密协同的创新生态系统,增强创新中心集聚人才资源、牵引产业升级能力。适应以城市群为主体的新型城镇化发展,合理布局高等教育资源,增强中小城市产业承载和创新能力,构建梯次有序、功能互补、资源共享、合作紧密的产教融合网络。
(六)推动学科专业建设与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学科专业体系。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以及研发设计、数字创意、现代交通运输、高效物流、融资租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产业急需紧缺学科专业。积极支持家政、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等社会领域专业发展,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建设。加强智慧城市、智能建筑等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相关专业建设。大力支持集成电路、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网络安全、人工智能等事关国家战略、国家安全等学科专业建设。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及新经济发展,促进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加快推进新工科建设。
(七)健全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结构调整机制。加快推进教育“放管服”改革,注重发挥市场机制配置非基本公共教育资源作用,强化就业市场对人才供给的有效调节。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注重发挥行业组织人才需求预测、用人单位职业能力评价作用,把市场供求比例、就业质量作为学校设置调整学科专业、确定培养规模的重要依据。新增研究生招生计划向承担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积极推行校企协同育人的高校和学科倾斜。严格实行专业预警和退出机制,引导学校对设置雷同、就业连续不达标专业,及时调减或停止招生。
三、强化企业重要主体作用
(八)拓宽企业参与途径。鼓励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坚持准入条件透明化、审批范围最小化,细化标准、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改进办学准入条件和审批环节。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等,支持企业参与公办职业学校办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推进职业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许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
(九)深化“引企入教”改革。支持引导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多种方式参与学校专业规划、教材开发、教学设计、课程设置、实习实训,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环节。推行面向企业真实生产环境的任务式培养模式。职业学校新设专业原则上应有相关行业企业参与。鼓励企业依托或联合职业学校、高等学校设立产业学院和企业工作室、实验室、创新基地、实践基地。
(十)开展生产性实习实训。健全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制度。鼓励以引企驻校、引校进企、校企一体等方式,吸引优势企业与学校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支持各地依托学校建设行业或区域性实训基地,带动中小微企业参与校企合作。通过探索购买服务、落实税收政策等方式,鼓励企业直接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推进实习实训规范化,保障学生享有获得合理报酬等合法权益。
(十一)以企业为主体推进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支持企业、学校、科研院所围绕产业关键技术、核心工艺和共性问题开展协同创新,加快基础研究成果向产业技术转化。引导高校将企业生产一线实际需求作为工程技术研究选题的重要来源。完善财政科技计划管理,高校、科研机构牵头申请的应用型、工程技术研究项目原则上应有行业企业参与并制订成果转化方案。完善高校科研后评价体系,将成果转化作为项目和人才评价重要内容。继续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和高校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和高校共建产业技术实验室、中试和工程化基地。利用产业投资基金支持高校创新成果和核心技术产业化。
(十二)强化企业职工在岗教育培训。落实企业职工培训制度,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确保教育培训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创新教育培训方式,鼓励企业向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和培训机构购买培训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职工技能竞赛,对参加培训提升技能等级的职工予以奖励或补贴。支持企业一线骨干技术人员技能提升,加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转岗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将不按规定提取使用教育培训经费并拒不改正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记录。
(十三)发挥骨干企业引领作用。鼓励区域、行业骨干企业联合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共同组建产教融合集团(联盟),带动中小企业参与,推进实体化运作。注重发挥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示范带头作用,支持各类企业依法参与校企合作。结合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继续办好做强职业学校。
四、推进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改革
(十四)将工匠精神培育融入基础教育。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强学校劳动教育,开展生产实践体验,支持学校聘请劳动模范和高技能人才兼职授课。组织开展“大国工匠进校园”活动。鼓励有条件的普通中学开设职业类选修课程,鼓励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向普通中学开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大型企业、产业园区周边试点建设普职融通的综合高中。
(十五)推进产教协同育人。坚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制度,推进职业学校和企业联盟、与行业联合、同园区联结。大力发展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技工教育。深化全日制职业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在技术性、实践性较强的专业,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动学校招生与企业招工相衔接,校企育人“双重主体”,学生学徒“双重身份”,学校、企业和学生三方权利义务关系明晰。实践性教学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50%。
健全高等教育学术人才和应用人才分类培养体系,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比重。推动高水平大学加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为学生提供多样化成长路径。大力支持应用型本科和行业特色类高校建设,紧密围绕产业需求,强化实践教学,完善以应用型人才为主的培养体系。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产学结合培养模式改革,增强复合型人才培养能力。
(十六)加强产教融合师资队伍建设。支持企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到学校任教,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产业教师(导师)特设岗位计划。探索符合职业教育和应用型高校特点的教师资格标准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允许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依法依规自主聘请兼职教师和确定兼职报酬。推动职业学校、应用型本科高校与大中型企业合作建设“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完善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教师实践假期制度,支持在职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锻炼。
(十七)完善考试招生配套改革。加快高等职业学校分类招考,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适度提高高等学校招收职业教育毕业生比例,建立复合型、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系统培养制度。逐步提高高等学校招收有工作实践经历人员的比例。
(十八)加快学校治理结构改革。建立健全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理事会制度,鼓励引入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推动学校优化内部治理,充分体现一线教学科研机构自主权,积极发展跨学科、跨专业教学和科研组织。
(十九)创新教育培训服务供给。鼓励教育培训机构、行业企业联合开发优质教育资源,大力支持“互联网+教育培训”发展。支持有条件的社会组织整合校企资源,开发立体化、可选择的产业技术课程和职业培训包。推动探索高校和行业企业课程学分转换互认,允许和鼓励高校向行业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购买创新创业、前沿技术课程和教学服务。
五、促进产教供需双向对接
(二十)强化行业协调指导。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引导,通过职能转移、授权委托等方式,积极支持行业组织制定深化产教融合工作计划,开展人才需求预测、校企合作对接、教育教学指导、职业技能鉴定等服务。
(二十一)规范发展市场服务组织。鼓励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学校通过购买服务、合作设立等方式,积极培育市场导向、对接供需、精准服务、规范运作的产教融合服务组织(企业)。支持利用市场合作和产业分工,提供专业化服务,构建校企利益共同体,形成稳定互惠的合作机制,促进校企紧密联结。
(二十二)打造信息服务平台。鼓励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建设市场化、专业化、开放共享的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依托平台汇聚区域和行业人才供需、校企合作、项目研发、技术服务等各类供求信息,向各类主体提供精准化产教融合信息发布、检索、推荐和相关增值服务。
(二十三)健全社会第三方评价。积极支持社会第三方机构开展产教融合效能评价,健全统计评价体系。强化监测评价结果运用,作为绩效考核、投入引导、试点开展、表彰激励的重要依据。
六、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二十四)实施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十三五”期间,支持一批中高等职业学校加强校企合作,共建共享技术技能实训设施。开展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试点,加强产教融合实训环境、平台和载体建设。支持中西部普通本科高校面向产业需求,重点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建设。支持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加强学科、人才、科研与产业互动,推进合作育人、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
(二十五)落实财税用地等政策。优化政府投入,完善体现职业学校、应用型高校和行业特色类专业办学特点和成本的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拨款机制。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科研人员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基数。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把深化产教融合作为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推进降成本、补短板的重要举措,落实社会力量举办教育有关财税政策,积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和企业参与办学。企业投资或与政府合作建设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的建设用地,按科教用地管理,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鼓励企业自愿以出让、租赁方式取得土地。
(二十六)强化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支持产教融合项目。利用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和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项目建设。遵循相关程序、规则和章程,推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在业务领域内将“一带一路”职业教育项目纳入支持范围。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模式,开发适合产教融合项目特点的多元化融资品种,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配套金融服务。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资本市场进行股权融资,发行标准化债权产品,加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投资。加快发展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对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保险专门确定费率。
(二十七)开展产教融合建设试点。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支持若干有较强代表性、影响力和改革意愿的城市、行业、企业开展试点。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鼓励第三方开展产教融合型城市和企业建设评价,完善支持激励政策。
(二十八)加强国际交流合作。鼓励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优质教育资源,开发符合国情、国际开放的校企合作培养人才和协同创新模式。探索构建应用技术教育创新国际合作网络,推动一批中外院校和企业结对联合培养国际化应用型人才。鼓励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参与配合“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
七、组织实施
(二十九)强化工作协调。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密切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积极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协同联动,推进工作落实。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三十)营造良好环境。做好宣传动员和舆论引导,加快收入分配、企业用人制度以及学校编制、教学科研管理等配套改革,引导形成学校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企业重视“投资于人”的普遍共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充分理解、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产教融合的良好氛围。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 点 任 务 分 工
序号 | 工作任务 | 主要内容 | 责任单位 |
1 | 构建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发展格局 | 同步规划产教融合与经济社会发展。 |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 |
2 | 统筹职业教育与区域发展布局。 |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各省级人民政府 | |
3 | 促进高等教育融入国家创新体系和新型城镇化建设。 |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有关省级人民政府 | |
4 | 推动学科专业建设与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学科专业体系。加快推进新工科建设。 |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 | |
5 | 健全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结构调整机制。严格实行专业预警和退出机制。 | 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 | |
6 | 强化企业重要主体作用 | 鼓励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坚持准入条件透明化、审批范围最小化,细化标准、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改进办学准入条件和审批环节。 | 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 |
7 |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推进职业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许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 | 有关省级人民政府 | |
8 | 深化“引企入教”改革,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环节。 |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 | |
9 | 健全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制度,推进实习实训规范化。 |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 | |
10 | 强化企业重要主体作用 | 引导高校将企业生产一线实际需求作为工程技术研究选题的重要来源。高校、科研机构牵头申请的应用型、工程技术研究项目原则上应有行业企业参与并制订成果转化方案。完善高校科研后评价体系,将成果转化作为项目和人才评价重要内容。 | 教育部、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 |
11 | 继续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和高校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和高校共建产业技术实验室、中试和工程化基地。利用产业投资基金支持高校创新成果和核心技术产业化。 |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 | |
12 | 强化企业职工在岗教育培训。 | 全国总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 | |
13 | 鼓励区域、行业骨干企业联合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共同组建产教融合集团(联盟),带动中小企业参与,推进实体化运作。 | 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各省级人民政府 | |
14 | 注重发挥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示范带头作用,支持各类企业依法参与校企合作。 | 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 | |
15 | 结合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继续办好做强职业学校。 | 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 |
16 | 推进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改革 | 将工匠精神培育融入基础教育。深化全日制职业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在技术性、实践性较强的专业,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 |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总工会会同有关部门 |
17 | 健全高等教育学术人才和应用人才分类培养体系,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比重。 |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 | |
18 | 加强产教融合师资队伍建设。支持企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到学校任教,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产业教师(导师)特设岗位计划。 | 教育部,各省级人民政府 | |
19 | 适度提高高等学校招收职业教育毕业生比例,建立复合型、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系统培养制度。逐步提高高等学校招收有工作实践经历人员的比例。 | 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
| |
20 | 加快学校治理结构改革。创新教育培训服务供给。 | 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 | |
21 | 促进产教供需双向对接 | 强化行业协调指导。规范发展市场服务组织。打造信息服务平台。健全社会第三方评价。 |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有关省级人民政府 |
22 | 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 实施产教融合发展工程。 |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23 | 落实财税用地等政策。 | 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各省级人民政府 | |
24 | 强化金融支持。 | 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 |
25 | 开展产教融合建设试点。 |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 | |
26 | 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 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 |
(2018—2022年)
教技〔2018〕15号,2018年12月29日发布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推动高校深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结合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等战略实施,加快构建高校支撑乡村振兴的科技创新体系,全面提升高校乡村振兴领域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能力,为我国乡村振兴提供战略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筹育人资源和育人力量,发挥科研育人、实践育人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和高质量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提升乡村振兴创新人才培养能力。
坚持创新引领。深化高校科技体制改革,创新组织模式,加强协同创新,完善评价体系,针对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集中攻关,充分发挥高校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科技创新策源地作用。
坚持服务导向。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重大需求,优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推进产教融合,加快一流农业大学、一流农业学科建设,努力形成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新局面。
坚持开放协同。促进高校之间、高校与科研院所、高校与地方政府、高校与企业等各类各层次之间的深度合作与开放共享,统筹好各渠道资源,加强行动间的系统衔接,形成促进乡村振兴工作合力。
坚持国际视野。高校围绕全球农业问题、环境问题、粮食安全、人类营养与健康、可持续发展等重大问题开展研究,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国际农业农村发展与减贫事业中贡献中国智慧、提供中国方案。
(三)主要目标
以适应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需求为目标,通过五年时间,逐步完善高校科技创新体系布局,强化高校科技和人才支撑体系,高校服务乡村振兴的创新能力和质量显著提升,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人才队伍,使高校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科技创新和成果供给的重要力量、高层次人才培养集聚的高地、体制机制改革的试验田、政策咨询研究的高端智库。
二、重点任务
发挥高校优势,通过科技创新引领,全面服务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实施高校服务乡村振兴七大行动。
(一)科学研究支撑行动
发挥高校作为基础研究主力军和技术创新策源地的重要作用,提高自主创新水平,引领农业科技进步,着力提高我国农业创新力和竞争力,为乡村振兴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
——提升前沿科学与技术水平。支持高校围绕国际农业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发展需求,提升农业科技原始创新能力,强化农业科技创新源头供给。在农业生物组学、生物育种等战略必争领域不断形成新的优势,在新一代系统设计育种、合成生物学等农业重大科学与前沿技术方面加强布局,抢占农业科技发展制高点。
——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创新。发挥高校学科综合优势,促进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制造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技术与农业发展的交叉融合,带动农业向绿色、智能发展的技术变革。支持高校以信息化主导的智能农业,生物技术引领的农业生物制造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发展技术为导向,加强交叉融合的创新布局,探索新模式,引领新方向。
——加强乡村振兴的战略研究。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重大、热点、前瞻性问题开展战略与政策研究,为国家政策制定提供理论支撑。
专栏1:科学研究支撑 1.强化农业领域重大基础理论研究。围绕农产品供给保障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可持续发展、农业生产经营效益,重点解决农业生物遗传与基因编辑、农艺性状与生境互作、重要病虫害和疫病致病机理、动植物优良种质资源挖掘、作物高光效机理、农业资源演进与利用、气候与生态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乡村治理、农村组织等方面的重大理论问题,发掘人工智能、大数据、新材料等与农业领域交叉融合的前沿技术,以高科技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改造升级。 2.组织承担农业农村重大科技任务。积极参与实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和种业自主创新重大工程,积极争取在主要农产品供给、农业绿色发展、农业生物制造、智慧农业、现代林业、现代海洋农业、宜居村镇等领域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承担重点任务。 3.建设高校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高端智库。支持高校开展乡村调查研究,聚焦乡村发展热点问题,加强城乡融合发展,现代乡村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建设,农业生态建设、农耕文明与乡村文化、乡村基层结构与社会治理、乡村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福祉与村庄民生等理论与政策研究,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理论支撑与决策咨询。 |
(二)技术创新攻关行动
支持高校加强服务乡村振兴技术创新,突破现有技术瓶颈,强化联合攻关、推广转化与集成应用,解决制约和影响农业发展的重大技术问题。
——突破核心关键技术与装备。加快现代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工程技术及其他新兴科技与农业科技的深度融合,重点突破重要动植物高效育种、农业标准化、农业大数据与信息化、智能农机装备与制造、食品制造等关键技术与成套装备。
——强化技术支撑体系创新。面向国家粮食安全、食品安全与生态安全等重大战略需求,在大宗重要农产品安全生产供给、农业资源高效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食品健康与营养、农业装备现代化和信息化改造、农产品创新性利用等领域加强创新研究,形成技术支撑体系。
专栏2:技术创新攻关 1.现代农业产业支撑关键技术创新。围绕影响现代农业产业核心竞争力的重大问题,加快高效育种、农业生物制造、农业标准化、农业大数据等农业产业链技术创新系统部署,提升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为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科技保障。围绕影响国计民生的大宗作物、现代畜牧业、渔业、园艺、林业及草业现代化提质增效的重大需求,通过关键技术集成创新,形成系统化科技支撑体系。重点突破农机农艺信息融合、生产全程机械化、运营智慧化、农产品加工精细化等关键技术与成套装备,着力提升产业高效化、精细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能力,引领优势特色农业现代化。 2.农业生态安全科技创新。以乡村生态宜居和农业生态安全保障为目标,攻克人居环境重大科技需求,开展农业发展绿色行动,推进节水农业、循环农业、气候智慧型农业发展,促进农业绿色生产和优美生态环境有机融合。 3.加强美丽乡村建设。支持高校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对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研究,系统突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键科学问题,助推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 |
(三)能力建设提升行动
瞄准农业农村现代化需求,围绕乡村振兴科技创新行动,以科技创新基地和高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为抓手,加强高校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能力建设。
——加强农业农村领域重大条件平台建设。支持高校积极牵头或参与建设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国家科学数据中心、国家生物种质与实验材料资源库(馆)等国家级科技平台基地。新建前沿科学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基地,提升高校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条件能力。
——建设乡村振兴的协同创新平台。以重大需求为导向,促进高校、科研院所、地方政府、乡村和企业等主体协同互动,建设乡村振兴协同创新中心。支持高校以地理分布和地域农业特色为基础,建设农村扶贫和乡村振兴的实践性乡村建设试验基地。加强高校与政府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所、社会化服务组织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紧密衔接,整合资源,互补优势,形成横向联动、纵向贯通、多方协同的乡村振兴服务新模式。
——加强高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优化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乡村振兴研究院)布局,成立全国性和区域性联盟,构建国家需求导向、项目任务带动、平台资源共享、学科优势互补的高校乡村振兴科技服务机制。支持高校以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为依托,统筹现有综合示范基地、特色产业基地、分布式服务站以及教授工作站、实验站等平台,选择典型县市、乡镇或村庄,通过资源集聚,推动学校科技成果与地方、企业需求对接,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创新发展,把高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成为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平台。
专栏3 能力建设提升 |
1.建设高校乡村振兴示范基地。支持高校采取校地、校企共建等形式,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各类园区,建设一批以农业应用技术研发、产业科研试验和农业区域示范为特色的高校乡村振兴示范基地,有效放大辐射带动效应。 2.加强乡村振兴服务基地建设。以高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的基地为基础,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互联网+”条件下的乡村振兴服务手段,支持高校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与地方政府、涉农企业等合作建设一批集科研试验、技术示范与推广、人才培养等功能于一体的乡村振兴服务基地,建立校地、校企合作研发、合作转化、合作推广、合作育人的长效机制。 3.加强高校乡村振兴科技服务联盟建设。建立全国高校乡村振兴科技服务联盟及区域性高校乡村振兴科技服务联盟。以联盟为抓手,构建高校乡村振兴的创新链、服务链,建立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收益分享机制和大型仪器设备、实验基地、生物资源和信息文献等共享信息平台,转变高校过去传统个体化、自发性为主的服务方式,发展为多高校、多学科、多领域、多区域、多团队共同参与的协同服务新局面。 |
(四)人才培养提质行动
服务乡村振兴发展,完善乡村振兴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践教学体系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能力,加快培养不同类型农林人才,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
——促进学科专业发展建设。支持高校加强农学、农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等涉农学科与生命科学、信息科学、社会科学的深度融合,升级改造现有涉农学科专业。进一步加强交叉学科和新兴涉农专业建设,加快建设生物技术、智慧农业、智能装备、农业遗产、休闲农业、共享农业、航天农业、互联网农业以及农业新能源与新材料等新兴学科,发展新兴涉农专业。
——强化人才培养。深入实施“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支持高校围绕乡村振兴人才需求,建设一批一流农林专业,打造一批线上线下精品课程,推动科教结合、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模式创新,构建校内实践教学基地与校外实习基地联动的实践教学平台,建设一批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
——加强基层人才能力培训。支持和鼓励高校对农业技术人员、新型职业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农村实用人才等开展常态化培训,重点加强对在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家庭农场主、科技示范户等生产经营主体的专业技术技能和科技素质提升开展培训。
专栏4:人才培养提质 1.创新乡村振兴人才培养模式。支持高校在乡村振兴拔尖创新、复合应用和实用技能人才培养方面深化改革,开设学科专业交叉融合、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政产学研通力配合的乡村振兴实验班,推进教学模式、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加大教师队伍、教学条件建设等方面的建设力度,培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接班人。 2.加强乡村振兴高层次人才培养。积极探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鼓励和引导高校适度扩大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规模。通过体制机制改革,优化乡村创新创业环境,培养青年创客、“新农人”等乡村振兴高端人才,推动青年人才扎根乡村创业。 3.广泛开展乡村振兴基层人才培训。加强高校培训能力建设,根据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人才培训需求,编制培训教材、制定培训方案、创新培训模式。建立高校与政府的协同培训机制。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技骨干、新型职业农民、大学生村官以及“三农”党政干部等开展专题培训。面向乡村基层干部和涉农人员开展成人学历提升教育。 |
(五)成果推广转化行动
支持高校围绕农业产业发展需求选题立项,研发新品种,集成新技术,探索新模式,形成一批先进适用农业科技成果,联合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开展成果推广转化示范。
——加快农业技术转移转化。鼓励高校建立一批技术转移中心、成果孵化平台等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机构和面向企业的技术服务网络,通过研发合作、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作价投资等多种形式,实现科技成果市场价值。支持高校与行业部门加强合作,在乡村产业、教育、文化、医疗、建筑、交通、生态、安全等领域孵化一批乡村振兴引领型企业,推动形成若干产业集群和乡村振兴示范村。
——打通转移转化机制障碍。健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创新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方式,支持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农技推广,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加强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健全农业科技领域分配政策,落实科研成果转化及农业科技创新激励相关政策。
——服务农业农村创新创业。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与乡村产业兴旺的重大需求,鼓励大学科技园、创新创业基地等开展农业农村领域的创新创业项目;支持建设一批有示范性的高校乡村振兴创新创业基地,支持高校师生开展农业农村领域创新创业活动,推进高校科技成果有效转化和产业应用。
专栏5:成果推广转化 1.构建高校乡村产业振兴创新联盟。支持高校与龙头企业、地方政府等深度合作建立产学研联盟,构建集科技服务、科技孵化、专利运营为一体的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建立健全专家教授驻村、驻企等对口联系服务制度,建立专家大院、院士工作站、教授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学生实践基地等,鼓励科研人员在生产一线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2.鼓励大学生参与创新创业。组织高校学生积极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互联网+农业”赛道)等赛事,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等活动,围绕农业产业发展、农业技术服务、农产品销售、农业教育培训等方面开展创新创业实践,促进产学研用融合发展,营造全社会共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氛围。 3.加快重大成果的推广应用。深入推进高校开展技术推广服务,围绕地方主导产业和高校优势学科,推进高校间、校地企等多种形式合作,探索建立产业推广联盟。探索“科研试验基地-区域示范基地-基层技术示范与推广站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两地一站一体”链条式推广模式。指导和推动高校利用“互联网+”建设农业科研技术信息服务平台。 |
(六)脱贫攻坚助力行动
充分发挥高校人才与科技优势,加强顶层设计和组织引导,积极开展精准脱贫行动,助力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开展精准脱贫的实验示范。支持高校围绕精准脱贫总目标,开展教育、文化、经济、生态的一体化试验与示范,探索政府、企业、农户及社会主体综合协调的脱贫机制。总结和集成中国特色的精准脱贫理论,为国际反贫困提供中国智慧和中国经验。
——书写科技脱贫攻坚“高校样本”。支持高校组织专家学者、科技服务团等专业力量,深入贫困地区一线,带动企业、校友等多方力量帮助贫困地区打造新产业和经济增长点,在延伸产业链、拓展农业功能、发展新型业态等方面提供支持,助力贫困地区“三产”融合发展,打造脱贫攻坚的“高校样本”。
专栏6:脱贫攻坚助力 1.精准脱贫机制综合实验示范区专项。引导高校进行精准脱贫机制综合实验示范区建设,围绕致贫的制度和非制度性因素,构建德治、法治与自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农户为主体,高校与其他社会力量深度参与的长效发展机制。 2.区域农业生态治理创新工程。重点针对华北地下水紧缺、东北黑土地退化、西北荒漠化、西南石漠化、黄土高原水土流失、北方农田盐碱化等进行科技创新,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为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
(七)国际合作提升行动
支持高校与发达国家开展高水平合作,强化农业科技交流,联合培养农业科技人才。支持高校围绕“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加强对外合作交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加强高水平国际合作。支持国内高校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校开展粮食安全、农业政策交流、种质资源交换、农业技术推广、农业对外投资促进、农业合作规划等相关科研交流活动,开展农机、种子、农药、化肥和农产品加工等优势农业产能合作研究。
——促进国际人才交流。支持高校引进国际知名学者参与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鼓励和支持国内学生赴农业现代化程度高、农业发达的国家留学,多方式、多渠道利用国际优质教育资源;加强与国际主要学术组织合作,积极承办重大国际学术会议。
——提升开放创新服务水平。实施《高校科技创新服务“一带一路”倡议行动计划》。支持高校与国外机构建立优势互补的实质性、多层次、多渠道合作。发挥高校农业走出去社会化服务组织作用,为我企业境外投资经营、海外拓展提供境外农业资讯与咨询服务,在“一带一路”“南南合作”“中非合作”中贡献中国智慧、提供中国方案。
专栏7:国际合作提升 |
1.打造高水平国际合作平台。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核心,新建一批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基地,吸引汇聚国际学术大师,扩展农业研究国际视野;新建一批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开展农业科技前沿合作创新;新建一批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推动海外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工作。 2.举办国际乡村建设高峰论坛。支持有条件高校联合国内外相关高校和科研机构,在国内选择典型区域建设永久性的主题和特色鲜明的高层次乡村振兴国际学术论坛,及时交流国内外乡村建设学术研究进展和实践经验。 |
三、支持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引导多元投入支持高校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要以服务国家重大需求为目标,统筹各类资源、加大探索力度,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支持乡村振兴领域交叉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成果推广转化等工作。
(二)强化实施落实
各高校应成立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领导小组,积极研究制定具体落实举措,细化行动方案,并进一步加强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发挥其在高校服务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
(三)创新体制机制
持续深化高校“放管服”改革;根据高校性质和类别,自主设置相应比例的农业技术推广岗位,以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质量和成效为导向,充分调动各类科技人员参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积极性;完善乡村振兴相关专业研究生培养多样化评价机制,加大专业学位研究生服务乡村振兴。
(四)加强宣传推广
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高校科技创新支撑乡村振兴重大成果的宣传和推广。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直属高校要及时总结报送本地或本校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服务乡村振兴典型事迹与人物的宣传报道,强化典型带动,形成示范效应。
教科技〔2020〕2号,2020年2月18日发布
为扭转当前科研评价中存在的SCI论文相关指标片面、过度、扭曲使用等现象,规范各类评价工作中SCI论文相关指标的使用,鼓励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探索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引导评价工作突出科学精神、创新质量、服务贡献,推动高等学校回归学术初心,净化学术风气,优化学术生态,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准确理解SCI论文及相关指标。
SCI(Science Citation Index,科学引文索引)是国内外广泛使用的科技文献索引系统。SCI论文是发表在SCI收录期刊上的论文,相关指标包括论文数量、被引次数、高被引论文、影响因子、ESI(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排名等,不是评价学术水平与创新贡献的直接依据。
二、深刻认识论文“SCI至上”的影响。
SCI论文相关指标已成为学术评价,以及职称评定、绩效考核、人才评价、学科评估、资源配置、学校排名等方面的核心指标,使得高等学校科研工作出现了过度追求SCI论文相关指标,甚至以发表SCI论文数量、高影响因子论文、高被引论文为根本目标的异化现象,科技创新出现了价值追求扭曲、学风浮夸浮躁和急功近利等问题。
三、建立健全分类评价体系。
对不同类型的科研工作应分别建立各有侧重的评价路径。对于基础研究,论文是成果产出的主要表达形式,坚决摒弃“以刊评文”,评价重点是论文的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不把SCI论文相关指标作为直接判断依据;对于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评价重点是对解决生产实践中关键技术问题的实际贡献,以及带来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现产业化应用的实际效果,不以论文作为单一评价依据。对于服务国防的科研工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一般不把论文作为评价指标。
四、完善学术同行评价。
组织实施部门要完善规则,引导学者在参加各类评审、评价、评估工作时遵守学术操守,负责任地提供专业评议意见,不简单以SCI论文相关指标和国内外专家评价评语代替专业判断,并遵守利益相关方专家回避原则。组织实施部门可开展对评审专家的实际表现、学术判断能力、公信力的相应评价,并建立评审专家评价信誉制度。
五、规范各类评价活动。
大力减少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事项。涉及学术评价的,组织实施单位应就评价指标和办法听取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意见。制定明确的工作流程和决策规则并在一定范围内听取意见和公示。实行代表作评价,精简优化申报材料,不再要求填报SCI论文相关指标,重点阐述代表性成果的创新点和意义。评审过程应严谨科学,遵循同行原则,对评审对象合理分组,遴选合适专家,并合理设定工作量,保障专家有充足评审时间。
六、改进学科和学校评估。
减少对学科、学校的排名性评价,坚持分类和分领域评价。对创新能力的评价突出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审慎选用量化指标,不把SCI论文相关指标作为评价的直接依据,评价结果减少与资源配置直接挂钩。引导社会机构准确把握国家方针政策,科学开展大学评估排行。
七、优化职称(职务)评聘办法。
在职称(职务)评聘中,学校应建立与岗位特点、学科特色、研究性质相适应的评价指标,细化论文在不同岗位评聘中的作用,重点考察实际水平、发展潜力和岗位匹配度,不以SCI论文相关指标作为判断的直接依据。在人员聘用中,学校不把SCI论文相关指标作为前置条件。
八、扭转考核奖励功利化倾向。
学校在绩效和聘期考核中,不宜对院系和个人下达SCI论文相关指标的数量要求,在资源配置时不得与SCI相关指标直接挂钩。要取消直接依据SCI论文相关指标对个人和院系的奖励,避免功利导向。
九、科学设置学位授予质量标准。
学校应重视人才培养质量和培养过程,发挥基层院系和导师的质量把关作用,加强对学位论文的质量审核,结合学科特点等合理设置学位授予的质量标准,不宜以发表SCI论文数量和影响因子等指标作为学生毕业和学位授予的限制性条件。
十、树立正确政策导向。
高校、高校主管部门及其下属事业单位要按照正确的导向引领学术文化建设,不发布SCI论文相关指标、ESI指标的排行,不采信、引用和宣传其他机构以SCI论文、ESI为核心指标编制的排行榜,不把SCI论文相关指标作为科研人员、学科和大学评价的标签。
(2020-2022年)
黄政办发〔2019〕31号,2019年11月1日发布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黄冈市委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黄发〔2019〕1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围绕高质量发展中的科技创新三项指标要求,重点做好创新主体、创新平台、创新人才的培育、发展、建设工作,力争全市综合科技进步指数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为推进黄冈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
到2022年,全市R&D经费投入达到34亿元以上,占GDP比重达到1.2%左右;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500家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370亿元以上,占GDP比重达到13%左右。
二、主要内容
(一)实施全社会研发投入倍增行动计划。
1.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骨干企业培育工程,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大力发展“专精特新”企业,新增一批隐形冠军示范企业。深入实施万企万亿技改工程,完善市县两级技改奖补政策,推动食品饮料、纺织服装、医药化工、建筑建材、机械电子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力争全市技改投资年均增长10%以上,实施“机器换人、设备换芯、生产换线”。
2.提高高校科研院所研发投入。加大财政科技经费支持力度,鼓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加强基础研究和开展产学研合作。力争全市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研发投入年均增长15%以上。
3.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市、县两级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不断提高科技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力争到2020年,市本级科技研发与技术改造升级专项资金增至2000万元。各类财政扶持资金优先支持研发投入强度大的企业。
(二)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计划。
4.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市科技局根据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名单,加强调研,建立培育企业库,制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路线图,入库培育企业300家以上。市科技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企业专利申请的协调、指导、督促,力争全市专利申请总量、发明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10%以上。市科技局每半年向市税务局提供需进行研发费归集企业清单,市税务局按清单要求指导企业完成研发项目申报认定,每年5月份税费清缴期间督导企业进行研发费用上报。
5.加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力度。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协调机制,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执行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宣传培训和申报认定的组织工作,量质并举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集群。加强对科技服务机构的管理,鼓励科技咨询、知识产权代理等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辅导,帮助企业做好研发费用归集、知识产权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等工作。
(三)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增量行动计划。
6.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着力推进集成电路、新能源与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生物、大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力争形成2-3条产值过500亿元的高新技术产业链。奋力抢占5G产业发展先机,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智能网联汽车、智慧旅游、智慧农业等领域的5G应用,持续推动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加快推进高技术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加大科技招商引资力度,着力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的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产业。
7.加快国家级高新区创新发展。擦亮国家级高新区金字招牌,加快建成全国百强高新区。完善“一区多园”推进机制,统筹产业布局、功能分区、服务配套,构建核心引领、多点支撑、错位发展的新格局。争取将黄冈纳入“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规划,建设高端人才、创新要素、高端产业汇聚的创新发展核心承载区。
8.实施市校合作3.0版。按照“巩固、深化、提高”的总要求,实施市校合作3.0版,着力引进更多项目,引育更多人才,转化更多成果。做实“千企联百校”工作,推进校企双向互动、精准对接,支持企业承接延伸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积极推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校企合作关系,扩大规上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推动湖北中科产业技术研究院、黄冈市大学科技园项目落地。深入开展招才引智活动,持续推进“科技副总”计划,力争每年直接或柔性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10名以上、科技副总(创新团队)100名以上。
三、工作保障
(一)完善推进机制。落实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制,充实市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推进落实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责职能,根据《市直部门推进科技创新任务清单》《县(市、区)推进科技创新任务清单》《黄冈市科技创新项目清单》,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推进措施,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建立工作调度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工作例会,通报指标运行情况,加强分析研判,研究解决科技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每半年召开一次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督促、检查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情况、三年实施方案进展情况,研究部署科技创新重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
(二)提高科技统计质效。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单位根据责任分工,依法履行统计职责。明确责任分工。市科技局牵头负责科技统计工作的统筹和协调,负责督促指导科研机构R&D经费支出统计、高新技术企业上报高新技术产值。市统计局负责指导企业进行科技数据联网直报,并做好数据审核汇总工作;做好R&D经费支出统计培训工作。市经信局负责督促指导规上工业企业R&D经费支出统计、高技术制造业企业上报高新技术产值。市发改委负责督促指导服务业企业R&D经费支出统计、高技术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上报高新技术产值。市住建局负责督促指导建筑业企业R&D经费支出统计。市教育局负责督促指导高校R&D经费支出统计。市卫健委负责督促指导医疗卫生机构R&D经费支出统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督促指导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上报高新技术产值。加强统计培训。加大科技统计培训力度,重点对规上企业统计数据填报工作进行系统培训,督促企业及时准确报送统计数据,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纳入科技统计范围。建立监测预警机制。科技部门要加强与统计部门和县市区的沟通衔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
(三)强化政策保障。统筹做好现有科技创新政策的解读、宣传、落地工作,强力推进国家和省市科技创新政策落地落实,加大企业研发投入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落实力度,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充分激发企业创新创业的积极性。积极推进科技投入方式、研发机构建设、创新人才激励、产学研协同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改革创新。
(四)严格考核督办。R&D经费占GDP比重、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高新技术企业净增数指标纳入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经济发展类指标,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党政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制定《黄冈市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考核办法(试行)》,市政府督查室每季度对科技创新三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对年度考核排名前3位的县(市、区)给予表彰奖励;对年度考核排名后2位的县(市、区),由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约谈。
附件:
1.黄冈市科技创新政策清单
2.市直部门推进科技创新任务清单
3.县(市、区)推进科技创新任务清单
4.黄冈市科技创新项目清单
附件1
黄冈市科技创新政策清单
序号 | 支持 事项 | 支持措施 | 责任 单位 | 政策来源 |
1 | 支持企业开展重大技术攻关 | 支持企业申报国家、省市各类重大专项。对企业独立或牵头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按年度到位资金额的5%予以配套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250万元。 | 市科技局 | 中共黄冈市委、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黄发〔2019〕11号) |
2
| 引导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 大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加大企业专利申报力度和研发投入认定力度,支持规上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 | 市科技局 | 中共黄冈市委、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黄发〔2019〕11号) |
3 | 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 大力实施规上企业研发活动三年倍增计划,加强企业研发投入申报和统计上报工作,落实研发投入加计扣除政策。对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5%以上的部分,每年按实际支出的10%予以补贴,每个企业当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对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4%以上的部分,每年按实际支出的5%予以补贴,每个企业当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对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的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3%以上的部分,每年按实际支出的5%予以补贴,每个企业当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 市科技局 | 中共黄冈市委、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黄发〔2019〕11号) |
4 | 加快孵化服务平台建设 | 鼓励行业领军企业、投资机构、产业园区、高校科研院所建设各具特色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孵化器、加速器,完善“种子—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梯级孵化体系。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建设专业化技术服务平台,对服务平台新购置通用、基础性仪器设备,按照不超过15%的比例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 市科技局 | 中共黄冈市委、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黄发〔2019〕11号) |
5 | 支持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 大力推进“人才新政22条”落地落实,推动各类人才向企业集聚。鼓励企业聘用一批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专家教授担任“科技副总(创新团队)”,对聘用科技副总、创新团队的企业,财政每年每项分别给予5万元、7万元的资金补助。 | 市科技局 | 中共黄冈市委、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黄发〔2019〕11号) |
6 | 支持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 | 每年面向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选派一批农业科技特派员,对聘任的市级农业科技特派员年度考核合格的按照每人每年3000元标准给予补助。 | 市科技局 | 中共黄冈市委、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黄发〔2019〕11号) |
7 | 鼓励企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 | 打造“千企联百校”活动升级版,组织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双向互动、精准对接”,深入推进校企合作。对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同承担突破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并在黄冈实现产业化的产学研项目,给予企业50万元奖励。对企业委托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研发项目并进行合同登记备案的,按企业实际支付给高校科研院所费用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贴。对企业按照科技成果转化标准购买科技成果的,按照实际交易额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科技成果成功转化的,3年内按照对地方财政税收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 | 市科技局 | 中共黄冈市委、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黄发〔2019〕11号) |
8 | 鼓励企业申报科学技术奖励 | 对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湖北省科技奖励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湖北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 市科技局 | 中共黄冈市委、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黄发〔2019〕11号) |
9 | 支持军民融合技术创新 | 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科技资源共享、科技成果推广、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化。对承担军工科研项目的民口企业,按照合同实际到账金额的5%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 市经信局 | 中共黄冈市委、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黄发〔2019〕11号) |
10 | 加快技术创新平台建设 | 鼓励企业牵头组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校企共建研发中心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校企共建研发中心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 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 中共黄冈市委、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黄发〔2019〕11号) |
11 | 支持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 对企业转移转化高校科研院所发明专利的,每件给予3万元的补贴。鼓励申报专利奖,对获得湖北省专利金奖、优秀专利奖的,每件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对当年认定为湖北省级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的承担单位,补助经费5万元。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共黄冈市委、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黄发〔2019〕11号) |
12 | 支持知识产权示范建设 | 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工信部知识产权应用标杆的示范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认定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认定为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共黄冈市委、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黄发〔2019〕11号) |
13 | 支持企业整合全球先进技术创新资源 | 对企业在境外并购与自身主营业务发展相关的国外研发机构、取得绝对控股地位并获得有效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的,按照收购合同标的实际支付金额的5%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共黄冈市委、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黄发〔2019〕11号) |
14 | 实施知识产权示范工程 | 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程和授权资助主要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申请的发明专利。资助金额分别为:获得国内授权的一次性资助3000元/件;获得国外专利授权的一次性资助5000元/件; 每年在培育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程中的优势企业每家一次性给予3-5万元资助。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黄冈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15 | 实施高端人才引领工程 | 对引进在黄冈创新创业的“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高层次人才,一次性发放安家费100万元,连续5年每年发放生活津贴5万元;省“百人计划”“楚天学者计划”等高层次人才,一次性发放安家费50万元,连续5年每年发放生活津贴3万元。在黄冈新创业的领军型、高端型和成长型人才(团队),经认定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80万元项目启动资金支持。 | 市委组织部、市招商服务中心 | 中共黄冈市委、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若干意见(黄发〔2019〕11号) |
附件2
市直部门推进科技创新任务清单
序号 | 责任单位 | 目 标 任 务 | 完成时限 |
1 | 市科技局 | 建立科技创新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落实领导小组决定和交办事项。 | 持续实施 |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计划,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培育企业300家以上。每半年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企业专利任务清单,每半年向市税务局提供需归集研发费用企业清单。力争到2022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500家以上。 | 2022年底前 | ||
牵头负责科技统计工作的统筹和协调,负责督促指导科研机构R&D经费支出统计、高新技术企业上报高新技术产值。扩大规上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力争全市科研机构研发投入年均增长15%以上。到2022年,全市R&D经费投入达到34亿元以上,占GDP比重达到1.2%左右;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370亿元以上,占GDP比重达到13%左右。 | 2022年底前
| ||
加快推进湖北中科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 | 2022年底前 | ||
每年聘用科技副总(创新团队)100名以上。 | 2022年底前 | ||
争取将黄冈纳入“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规划。 | 2020年底前 | ||
统筹做好现有科技政策的解读、宣传工作,推进国家和省市科技创新政策落地落实。 | 持续实施 | ||
2 | 市经信局 | 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骨干企业培育工程,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大力发展“专精特新”企业,新增一批隐形冠军示范企业。 | 2022年底前 |
负责督促指导规上工业企业R&D经费支出统计、高技术制造业企业高新技术产值上报。 | 持续实施 | ||
实施万企万亿技改工程,完善市县两级技改奖补政策,推动食品饮料、纺织服装、医药化工、建筑建材、机械电子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力争全市技改投资年均增长10%以上。 | 持续实施 | ||
每季度向市科技局提供最新规上工业企业名单。 | 持续实施 | ||
3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力争全市专利申请总量、发明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10%以上。 | 2022年底前 |
鼓励知识产权代理等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辅导。 | 持续实施 | ||
推进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组织企业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贯标和各类知识产权评议工作,引导企业高价值专利的培育、转化和运用;负责督促指导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高新技术产值上报工作。 | 2022年底前 | ||
兑现《黄冈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 | 持续实施 | ||
4 | 市税务局 | 落实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 持续实施 |
指导企业完成研发项目申报认定,每年5月份税费清缴期间督导企业进行研发费用上报。 | 持续实施 | ||
做好与上、下级税务部门衔接工作,配合市科技局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 | 持续实施 | ||
5 | 市财政局 | 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到2020年,市本级科技研发与技术改造升级专项资金增至2000万元。 | 2020年底前 |
加大对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的科技经费支持力度。 | 持续实施 | ||
配合市科技局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 | 持续实施 | ||
6 | 市发改委 市统计局 | 负责督促指导服务业企业R&D经费支出统计。 | 2022年底前 |
推进高技术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每年新增“进规”企业10家以上;负责督促指导高技术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高新技术产值上报工作。 | 2022年底前 | ||
7 | 市统计局 | 加强与科技部门和县市区的沟通衔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 | 持续实施 |
负责指导企业进行科技数据联网直报,并做好数据审核和汇总工作,每季度反馈科技数据情况,并加强数据分析研判。 | 持续实施 | ||
加强科技统计培训,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纳入科技统计范围。 | 持续实施 | ||
8 | 市住建局 | 负责督促指导建筑业企业开展R&D经费支出统计,力争全市建筑业企业研发投入年均增长10%以上。 | 2022年底前 |
9 | 市教育局 | 负责督促指导高校R&D经费支出统计,力争全市高校研发投入年均增长15%以上。 | 2022年底前 |
10 | 市卫健委 | 负责督促指导医疗卫生机构R&D经费支出统计,力争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研发投入年均增长15%以上。 | 2022年底前 |
11 | 市招商服务中心 | 牵头实施市校合作3.0版。 | 2022年底前 |
加大科技招商引资力度,着力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的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产业。 | 持续实施 | ||
牵头兑现招商引资、市校合作优惠政策。 | 持续实施 | ||
12 | 黄冈高新区 | 完善“一区多园”推进机制,加快建成全国百强高新区。 | 持续实施 |
推动黄冈市大学科技园项目落地。 | 持续实施 | ||
牵头兑现《关于促进黄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发展的决定》政策。 | 2022年底前 | ||
13 | 市委组织部 | 将R&D经费占GDP比重、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高新技术企业净增数指标纳入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经济发展类指标。 | 2020年6月底前 |
牵头兑现各类人才优惠政策。深入开展招才引智活动,每年直接或柔性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10名以上。 | 2022年底前 |
附件3
县(市、区)科技创新任务清单
县市区 | R&D费用占GDP比重(%) | 高新技术企业净增数(家) |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及占GDP比重(%) |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
黄州区 | 1.60 | 1.80 | 2.12 | 3 | 3 | 3 | 14.74 | 16.14 | 18.25 |
团风县 | 1.32 | 1.47 | 1.69 | 3 | 3 | 3 | 12.63 | 13.84 | 15.64 |
红安县 | 0.41 | 0.49 | 0.61 | 7 | 7 | 7 | 8.36 | 9.15 | 10.35 |
麻城市 | 0.77 | 0.96 | 1.25 | 9 | 9 | 9 | 12.61 | 13.81 | 15.61 |
罗田县 | 0.56 | 0.62 | 0.72 | 4 | 4 | 4 | 9.70 | 10.62 | 12.01 |
英山县 | 0.17 | 0.19 | 0.22 | 3 | 3 | 3 | 2.67 | 2.93 | 3.31 |
浠水县 | 0.44 | 0.52 | 0.66 | 6 | 6 | 6 | 6.26 | 6.85 | 7.75 |
蕲春县 | 0.59 | 0.72 | 0.91 | 7 | 7 | 7 | 7.78 | 8.52 | 9.63 |
武穴市 | 1.32 | 1.63 | 2.13 | 7 | 7 | 7 | 15.78 | 17.28 | 19.54 |
黄梅县 | 0.38 | 0.44 | 0.55 | 8 | 8 | 8 | 8.05 | 8.81 | 9.96 |
龙感湖 |
|
|
| 1 | 1 | 1 |
|
|
|
黄冈高新区 | 1.73 | 1.99 | 2.38 | 2 | 2 | 2 | 13.46 | 14.75 | 16.67 |
黄冈市 | 0.81 | 0.96 | 1.20 | 60 | 60 | 60 | 10.50 | 11.50 | 13.00 |
(2020—2022年)
黄政办发〔2019〕35号,2019年12月10日发布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加快黄冈先进制造业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一芯两带三区”区域和产业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实施制造强市战略,主动融入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以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培育新兴产业、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做大做强骨干企业为重点,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应用,推动制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建设全省区域性增长极和鄂东转型升级示范区提供强大产业支撑。到2022年,力争全市规模工业总产值达到2500亿元,制造业总产值突破2200亿元,新兴产业占比达到15%,市区工业占比达到20%以上;制造业增加值率达到28%以上,单位规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0%(比2018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比达到40%,科技贡献率达到6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实施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工程,加快食品饮料、纺织服装、医药化工、建筑建材、机械电子品牌化、绿色化、数字化转型,做大总量、提升质量,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加快粮食油料、休闲食品、乳品饮料、绿色茶业改造提升,力争2022年食品饮料产值达到400亿元。坚持做强棉纺、做精服装,做大家用、医用和产业用纺织品,做大做强非棉纤维产业链,力争2022年纺织服装产值达到300亿元。重点发展现代中成药物、保健性中药,积极发展优势原料药、医药中间体,加快发展延伸精细化工产业链,力争2022年医药化工产值达到400亿元。支持石材、陶瓷企业清洁化改造和窑炉产业装备化转型,加快发展绿色钢构、装配式建材,着力打造“绿色智能家居之都”,力争2022年建筑建材(工业)产值达到500亿元。引导工程机械、电工电气、汽车零部件向高端方向升级,着力发展纺织机械、船用机械、机械手臂、医疗器械以及家用电器、厨房电器、汽车电器,全面推进技术创新、工艺创新、产品创新,力争2022年机械电子产值达到400亿元。
(二)大力培育新兴产业。深入实施招商引资“一号工程”,以集成电路、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生物产业为主攻方向,突破性发展战略新兴产业。以5G为引领,围绕光伏、LED、新型显示、通信设备、信息安全等领域,重点引进和培育芯片设计、制造、封装测试产业链,力争2022年集成电路产业产值突破100亿元。以电动汽车为主攻方向,加快新能源汽车整车以及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电控系统等关键零部件生产,同步发展电动空调、电动转向、电动制动、智能充电等配套产业,力争2022年新能源汽车产业产值突破100亿元。加快发展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源、抽水蓄能以及风力装备、光伏组件、储能电池等装备产业,大力发展新型电子信息材料、新型建材、化工新材料、生物技术材料、先进纺织材料,力争2022年新能源新材料产业产值突破200亿元。以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轨道交通装备、先进电力装备、智能检测装备、智能物流装备、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装备为重点,推进现代传感、网络传输、自动化、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应用,力争2022年智能制造产业产值突破200亿元。突破性发展疫苗、诊断试剂、基因工程药物、抗体药物、蛋白质药物等生物技术药,加快名优中成药剂型改造和再创新、名医名方产业化开发和优质中医保健产品开发,力争2022年生物产业产值突破200亿元。
(三)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围绕传统产业改造和新兴产业培育,在食品饮料、纺织服装、医药化工、建筑建材、机械电子和集成电路、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生物产业等十大领域,实施一批重大项目。以提升工业基础能力为目标,围绕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即“四基”),聚焦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实施一批工业强基项目。以智能制造、装备制造为重点,推动传统产业生产换线、设备换芯、机器换人,实施一批技术改造项目。加快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开展智慧工厂/数字车间试点,着力设备赋智、企业赋值、产业赋能,实施一批智慧制造项目。围绕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全面推行绿色制造、清洁生产,实施一批绿色转型项目。以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军民融合为重点,加快发展工业物联网,实施“企业上云”行动,实施一批融合发展项目。实施重大项目推进工程,建立项目清单,实行三年滚动,每年实施重大工业项目100个、完成投资300亿元。
(四)培育一批骨干企业。采取服务创新、资源整合、政策支持、优化环境等措施,支持一批有规模、有市场、有潜力的重点企业,提升组织创新、品牌整合、产业带动能力,培育一批行业龙头企业;支持一批有关键技术、创新能力强的重点企业,专注核心业务,深耕细分市场,走“专精特新”(专业化、精品化、特色化、创新型)发展道路,培育一批“隐形冠军”企业。实施骨干企业培育工程,建立企业清单,实行三年滚动,每年选择和支持100家重点企业做大做优做强。到2022年,力争产值过亿元企业达到700家、过10亿元企业达到30家、过100亿元企业达到5家,省级“隐形冠军”企业达到50家。
三、政策措施
制定入围标准和认定办法,按照企业申请、县级申报、市级建库、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重大项目推进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项目)和骨干企业培育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企业),按年度实行竞争择优、动态管理、滚动实施(市经信局负责)。目录项目、目录企业(特别标注除外),在享受现行招商引资、科技创新、企业上市等普惠政策基础上,享受以下政策支持(各县市区政府、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委会负责,按分级负责原则以下各项均包含,不再分别标注)。
(一)财政金融支持政策。
市县两级应设立并统筹中小企业专项、技术改造专项等财政专项资金,逐年有所增加,用于兑现实施政策。市本级2020年增加至300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市县两级均应设立并整合大别山产业基金、县域经济发展基金等各类产业引导基金,重点支持目录项目建设、目录企业发展。鼓励和引导各商业银行机构提供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重点支持目录项目建设。发挥政府融资担保平台增信作用,为符合条件的目录企业提供融资支持。(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做大市县两级政府转贷基金规模,完善政银企联动机制,重点为目录企业提供转贷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府国资委)
(二)技术改造支持政策(适用全部工业企业)。
在积极申报争取上级技术改造支持基础上,给予技术改造项目(含信息化、清洁生产改造项目)相应资金支持。对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设备购置额(含信息化改造的软件系统)300万元以上的,按设备购置额的10%但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投产后三年内新增地方财力部分全额奖补给企业(不含政策优惠期内已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招商项目)。(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三)项目用地支持政策。
鼓励企业节约集约用地。现有企业“零增地”技改(改建、续建、扩建)项目,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条件下,厂区范围内容积率、厂房高度不设定上限指标限制,绿地率不设定下限指标限制,增加建筑面积部分不增收市政设施配套费。“增地”技改(改建、续建、扩建)项目,达到规定投资规模、强度的,其用地享受招商引资政策。(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试点示范支持政策。
对被认定为省、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的(含数字化车间示范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绿色供应链企业、绿色工厂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国家级“互联网+制造业”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国家级两化融合(贯标)试点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被新认定为湖北省、工信部工业品牌培育(试点)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五)做大做强支持政策。
对首次进规企业(含全部工业企业),给予8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入库税收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分别给予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入围全省工业企业(或民营企业)100强、中国制造企业 (或民营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被认定为省、国家级“隐形冠军”企业的,分别给予6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被认定为省级“隐形冠军”科技小巨人和培育企业的,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六)减费降成本支持政策。
支持兼并重组。对目录企业兼并重组其它企业或其它企业兼并重组目录企业的,因兼并重组而发生的税收以及审计费、评估费等前期费用,按并购方对目标企业的实际现金购买价格、承担债务金额或者目标企业净资产作价入股金额的5%“打包”但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土地、房产办理变更、过户规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予以免除。(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支持企业解困。建立企业应急帮扶基金,对因流动资金困难不能按期缴纳水费、电费、气费、工人工资的企业,给予3个月资金周转帮扶,并免收资金使用费。对3个月后仍无法缴纳的,取消政策享受资格,并追缴已帮扶款项。对不能按期缴纳税款和职工“五险”并符合延期缴纳条件的,可依法申请缓交,经批准后延期缴纳。(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
支持企业开拓市场。企业参加本级政府组织(含经同意参加上级政府组织)的参展活动,对其发生摊位费,在扣除上级补助后再给予50%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七)军民融合支持政策。军工企业新上民品研发生产项目,单品年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的,按销售收入5%但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新获得军品科研生产资质、保密资质和获得订单并年销售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民品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八)企业家培训支持政策。
市县两级财政设立企业家培训专项资金,开展企业家专项培训。市本级每年安排100万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局)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与服务企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等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成立相应工作机构。
(二)加强精准服务。在“双百”项目建设、服务企业行动工作机制基础上,探索建立向目录企业(项目)派驻“政府事务代表”制度,负责提供涉政事项帮办、政策落实督办等“点对点”精准服务。可采取“一企一策”和“一事一议”,经市或县(市、区)人民政府研究,为目录企业(项目)提供“靶向”政策支持。
(三)完善工作制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建立专题会议制度,由挂点服务市(县)领导负责,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建立督查通报制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方案实施进行督办督查和定期通报,对工作推进、政策落实不力的,启动问责程序。
本实施方案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责任主体,分别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各项支持政策按照“谁受益、谁兑现”原则确定承担主体,县(市、区)部分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市区部分按市区一体财政体制分别由市级财政、黄州区政府、黄冈高新区管委会(市区各园区)承担。
附件:1.市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2.各县(市、区)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作任务清单
3.市直单位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1 略
附件2
各县(市、区)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作任务清单
县(市、区) | 入库重点推进项目(100个) | 入库培育重点企业(100家) |
黄州区 | 星晖新能源智能汽车制造项目、广东中旗新材料石英石板材和硅晶面材生产项目、TCL环保循环经济产业项目、晨鸣化学浆提升技术改造项目、佰通源管业项目、仙津饮料项目、深圳建材港创装配式建筑产业园项目、西安双健高端食品包装项目、西迈电气非晶合金箱式变电站项目、珠海健帆生物项目、葛洲坝兴业汽车拆解项目、银河阿迪二期氧氟沙星项目、湖北君言医疗二期扩建项目、中建西部新材料黄冈外加剂项目、青岛环球高端模具制造项目、湖北汇丰达20万套户外休闲家具项目、中船重工贵金属银系列二期项目、美丰化工紫外线吸收剂及医药中间体项目、兴和电力装配式变电站项目 | 黄冈晨鸣浆纸有限公司、湖北绿宇环保有限公司、湖北黄冈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中粮粮油工业(黄冈)有限公司、中船重工黄冈贵金属有限公司、索菲亚家居湖北有限公司、昆仑能源湖北黄冈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稳健医疗(黄冈)有限公司、湖北鸿地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兴和电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黄冈新希望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湖北科峰传动设备有限公司、湖北大二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青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黄冈美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黄冈银河阿迪药业有限公司、湖北正茂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顾家家居黄冈有限公司、湖北雅比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 |
团风县 | 清能智慧石材产业园项目、辉创绿色装配式桥梁制造基地项目、铭基食品肉类加工项目、碧水源环保材料项目、华立染织生产线改造项目、湖北润广铝膜架生产项目、博翠环保工业废石加工处理项目、武汉百家鲜食食品加工项目 | 湖北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湖北馥雅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湖北辉创重型工程有限公司、湖北裕大华华立染织有限公司、湖北精诚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高德急救防护用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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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 | 深圳金浩驰新材料精密陶瓷手机结构件项目、北京晓月蕾曼家具高档家具生产项目、湖北盛联光电高端光电子生产项目、湖北恒瑞幕墙装饰材料项目、华之荣精密电器注塑件生产项目、福林新材科技高温合金项目、深圳优威派克电脑一体机制造项目、江苏后肖洲阳铝业高端铝制品研发与制造项目、洪辉环保项目、亚广铝业项目、锌千里项目、金都明珠项目、路安电气项目、湖北木年华家居制造项目 | 湖北千川门窗有限公司、红安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湖北万佳宏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强大包装实业有限公司、湖北上好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湖北金马塑业有限公司、湖北天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
麻城市 | 中部石材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华博新材料年产65万吨高性能铝镁合金及新材料项目、葛洲坝兴业废塑料循环经济示范园项目
| 葛洲坝兴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黄冈大别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华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马勒三环气门驱动(湖北)有限公司、湖北大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湖北凤凰白云山药业有限公司、湖北中达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湖北万博汽配科技有限公司 |
罗田县 | 湖北万岁泉生物保健品有限公司万密斋养生名方医药制造项目、湖北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六氟磷酸锂二期项目、湖北海诚电子有限公司二期项目 |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同一食品有限公司、湖北南方家具有限公司 |
英山县 | 辰美中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泰生物虎杖提取物(白藜芦醇)项目、金骉药业中医药及特医食品加工生产项目、金源麻纺高精密麻生产项目、东风世星东风商用车安全带技改扩规项目 | 湖北世联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辰美中药有限公司、湖北金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一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英山承庆鞋业有限公司、湖北金源麻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浠水县 | 新明珠建材新建和改造16条陶制品生产线项目、湖北天时电动汽车项目、武汉瑞杰特新材料极片新材料回收与再利用项目、劲马窑炉二期扩规项目、华杰窑炉二期扩规项目、伯乐尔保温材料项目、赢胜保温材料二期项目 | 湖北雄陶陶瓷有限公司、湖北新明珠绿色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天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威风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伯乐尔绝热材料有限公司、湖北腾鑫塑业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天时电动汽车有限公司、武汉瑞杰特新材料有限公司、黄冈市劲马窑炉机械有限公司 |
蕲春县 | 昆山上艺电子光学级电子新材料项目、塞尚服饰高端定制智能生产线项目、蕲炏鑫模具高端模具生产线项目、湖北艾艾贴加工项目、宝冠医疗器械10万级无菌医疗器械生产项目、佰强钢材冷轧带肋钢筋生产项目、深圳冠泰医疗器械及汽车配件生产项目、湖北鹏聚源五金加工生产线项目、湖北万峰机械制造项目、湖北言闻生物科技蕲艾生产制造项目、李时珍中医药大健康科技产业项目、湖北康利农蛋品深加工项目、艾立方中药饮片基地项目、湖北润帮科技公司年产1200吨高档食用橄榄油深加工项目 | 李时珍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神风汽车弹簧有限公司、湖北香江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美春服装有限公司、湖北燕加隆九方圆板材有限责任公司、湖北一世缘蕲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宏中药业公司、蕲春新天地瓷业公司、湖北孺子牛鞋业公司、湖北蕊源电子公司、湖北创美实验室设备公司、湖北船王特种焊材公司、蕲春九星包装公司 |
武穴市 | 祥云化工磷系精细化学品产业园项目、湖北粤玻实业新建年产60万吨玻璃瓶罐项目、美天生物年产2000吨氟苯尼考原料药项目、湖北红利昌智能终端设备项目、湖北泛力科光显示与触摸模组研发生产项目、湖北知宝科技商用显示设备研发生产项目、湖北镁铬科技显示屏背光研发生产项目、湖北洁乐美智能终端生产项目、湖北元泰科技OLED显示模组研发生产项目、湖北天时利电子LED封装及新能源制项目、湖北众润电子摄像头和智能门锁生产项目、湖北明天电子摄像头及显示屏生产项目 | 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智轩科技有限公司、华新水泥(武穴)有限公司、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黄冈亚东水泥有限公司、湖北迅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襄大农牧(武穴)有限公司、湖北龙翔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泰山石膏湖北有限公司、武穴市奥得赛化学有限公司、成都彩虹电器(集团)中南有限公司、湖北美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中牧安达药业有限公司 |
黄梅县 | 康宏农产品深加工项目、禾亭服饰项目、湖北红马公司虾青素提炼项目、德丰玻纤深加工项目、汤荣精密制造项目、湖北博采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二期项目、亿诺瑞生物肝素粗品制基地项目、湖北捷码高效热换器生产项目、魔洗高新材料二期项目、湖北永星农业饲料项目 | 湖北康宏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湖北科普达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百鑫(中国)有限公司、湖北宇星水钻饰品有限公司、湖北省宏威化纤实业有限公司、湖北兴成建陶股份有限公司、黄梅南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兴荣陶瓷有限公司、黄梅明丰纺织品有限公司、湖北一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亿诺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宏晟(湖北)纺织有限公司 |
龙感湖 | 左中右纺织项目、成屹纺织年产5000万米高档服装面料扩建项目、丰帛纺织年产2000万米高档服装面料扩建项目、非凡纺织喷水织机生产线设备更新换代项目、国龙纺织年产高档服装面料10000万米生产线项目 | 湖北黄冈霞客环保色纺有限公司、湖北卓尔雪龙纺织有限公司、湖北双迅纺织有限公司、湖北亨创纺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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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市直单位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作任务清单
单 位 | 重点工作任务 |
市经信局 | 1.承担市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
2.建立联席会议、专题会议、督查通报制度。 | |
3.落实技术改造、试点示范、做大做强、减费降本、军民融合、企业家培训等支持政策。 | |
黄冈高新区管委会 | 落实区域内企业优惠政策。 |
市财政局 | 1.设立财政专项资金,逐年有所增加,用于兑现目录项目、目录企业支持政策。市本级2020年增加至3000万元以上。 |
2.落实企业解困、军民融合、企业家培训等财政性支持政策资金。 | |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 1.鼓励和引导各商业银行机构提供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重点支持目录项目建设。 |
2.发挥政府融资担保平台增信作用,为符合条件的目录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 |
市政府国资委 | 做大市级政府转贷基金规模,重点为目录企业提供转贷服务。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落实企业“零增地”技改项目用地支持政策。 |
2.落实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土地、房产办理变更、过户规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予以免除政策。 | |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 落实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行政事业性收费予以免除政策。 |
市人社局 | 落实支持企业解困中缓交“五险”的政策。 |
市税务局 | 落实支持企业解困中缓交税款的政策。 |
政办发〔2018〕34号,2018年8月20日发布
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8〕7号)精神,推动我市粮食产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加快推进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推动粮食产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成全省区域性增长极提供强大的产业支撑和安全保障。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市初步建成优势和特色明显的粮食产业体系,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全市粮油优质品率提升30%以上;粮食加工转化率达到90%;新增3~5个“荆楚好粮油”“中国好粮油”产品;粮食科技创新能力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优质绿色粮食生产基地。按照“相对集中、连片实施、均衡推进”的原则,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在粮油主产区兴建绿色优质粮油生产基地。实施粮食品种改良工程,在县域内主推3-4个优质粮食品种。推广再生稻、“虾稻连作”等绿色种植模式。鼓励和支持粮油加工企业采取“公司+基地+农户”模式,积极发展“订单农业”,走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经营道路,充分发挥粮食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推广普及优质品种。大力支持黄梅县创建“优质粮食工程”示范县和浠水县、武穴市、蕲春县、麻城市创建“优质粮食工程”重点县(市),整体推进全市“优质粮食工程”建设。实施“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培育打造“荆楚好粮油”和“中国好粮油”产品,推动农户种植优质粮油品种的积极性,提升优质粮油品率。(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粮食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做强做实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落实粮油产业扶持政策,整合国家产业扶持资金,支持培育壮大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带动力的国家级、省级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以优势企业、优势品牌、优势品种为依托,围绕区域布局、改善产能过剩,推动我市现有生产规模大、生产设备先进、环保达标、有经营能力但资金困难的重点粮油产业化龙头加工企业的兼并重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粮油类、食品类知名企业落户我市。支持和鼓励国有投资公司采取收购兼并、股权投资等方式整合我市粮油资源,做强做优粮油企业。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土地流转等多种方式,与新型粮食经营主体和农户构建稳固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龙头企业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粮食产业,向“专、新、特、精”方向发展,促进龙头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推动粮食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发展“产购储加销”一体化模式,延伸产业链,做强价值链,优化创新链。支持引导粮油加工龙头企业向上游生产环节延伸,自主建立优质粮油生产基地。向下游延伸建设物流营销和服务网络,开展“互联网+粮食”行动。拓展农业多功能性,支持和引导粮油产业与特色农业、生态农业、休闲农业、观光农业、体验农业、科普、养生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加强粮食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支持爱粮节粮宣传教育基地和粮食文化展示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旅游委、市粮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推动粮食产业集聚和园区建设。在沿长江流域的团风县、浠水县、蕲春县、武穴市、黄梅县、龙感湖管理区等稻米主产区构建稻米加工产业集群,促进大米加工及米糠、稻壳、碎米等综合利用。依托鄂东粮油产业园、中粮集团,在沿长江流域的黄州区、浠水县等地发展饲料加工产业集群。立足英山县、麻城市的杂粮等特色资源,继续盘强盘大杂粮产业,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粮食加工产业集群。充分发挥武穴市粮机制造优势,重点研制高效节能型稻谷加工机组、新型大规模碾米设备、糙米调质设备及色选机等设备、粮油干燥设备。支持粮油企业与主销区在建设粮源基地、仓储物流设施、营销网络等多方面开展深度合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粮食局、市农业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大力发展粮油精深加工。引导粮油加工龙头企业发挥粮食加工转化的引擎作用,鼓励和支持粮食企业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生产模式,推动粮油精深加工向健康、保健、医药化工、生态环保等领域拓展。探索粮油副产物循环利用模式,开展米糠、碎米、麦麸等副产物综合利用示范,提高粮食综合利用率和产品附加值,构建绿色粮食产业体系。鼓励粮食企业建立绿色、低碳、环保的循环经济系统,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和物耗水平。优化产品结构,提高粮食产品供给质量,减少原粮和初加工产品的输出,提高粮食产品附加值,提高粮食就地加工转化能力和资源利用率。支持企业开展大米综合利用,生产各类食品、大米蛋白、米糠油、米糠功能食品。推进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适度加工,增加专用米、专用粉、专用油等粮油产品的有效供给。(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市粮食局、市科技局、市招商局,各县市区政府)
(六)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按照“机构成网络、监测全覆盖”的要求,建立健全市、县粮食质检机构和粮食企业化验室三级联动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和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体系。以粮油加工龙头企业为核心,进一步发挥“放心粮油”市场体系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建立起从生产、收储、加工到运输、销售的粮油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加快粮油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企业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制度,切实加强粮油质量监管。提升粮食质检工作水平,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和技术评价体系,指导产品研发和产业升级。积极采取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帮助企业分等定级。(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市食药监局、市农业局、市卫计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七)实施精品粮油品牌战略。瞄准市场需求,聚焦“保障安全、提升品质、改善营养”,通过标准规范、品牌培育、宣传引导、试点示范,在大米、面条、菜籽油、食品等方面打造消费者认可的、具有黄冈地域特色的优质品牌。在产粮(油)大县资金中调控部分资金用于奖励“中国好粮油”品牌创建。引导粮油加工企业加大投入,推进溯源体系建设,开展“有机”认证,突出地域特色,围绕“三品一标”打造强势品牌,加强品牌的宣传力度,提升产品的附加值和软实力。借力“荆楚大地”公共粮油品牌,做好“荆楚大地+黄冈品牌”文章,促进品牌整合,实现共建共享,提高黄冈粮油品牌在全国市场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八)健全完善粮食营销体系。完善提升黄冈放心粮油市场体系功能,畅通优质粮油线下销售渠道,保障“放心粮油”供应及应急粮食供应。开展优质粮油线上销售,推广“网上粮店”等新型粮食销售业态,促进线上线下整合。加强粮食物流码头建设,提高粮食“四散化”水平,扩大粮食水路运输比例,进一步降低粮食物流成本。鼓励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建设满足优质粮油产品保鲜储存和配送要求的低温或准低温成品粮仓库。支持粮油加工龙头企业在大型综合超市、便利店、专卖店设立“中国好粮油”专柜,拓展优质粮油产品的销售渠道,增加中高端产品销量。深入实施黄冈粮油“走出去”行动计划,鼓励粮油企业积极参加全国、全省粮油产销对接活动和精品展销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粮食局、市工商局,各县市区政府)
(九)强化粮食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撑。加快推动粮食科技创新突破。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的粮食行业“产学研”技术创新体系。支持企业重点围绕粮油精深加工、粮食质量安全、节粮减损、现代粮食物流和粮食信息化等领域开展技术研究与推广应用。鼓励和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通过共同设立研发基地、实验室、成果推广工作站等方式,聚焦粮食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基础研究,加快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以科技创新带动和提升我市粮油产业竞争力。深入实施“科技兴粮”工程,建立粮食产业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服务平台,定期发布粮食科技成果,促进粮食科技成果、科技人才、科研机构与企业有效对接,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积极协助龙头企业申报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粮食局、市质监局、市人社局、市校合作办,各县市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将此项工作作为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因地制宜制定推进本地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划或方案。结合打赢脱贫攻坚战要求,大力开展粮食产业扶贫。粮食部门负责协调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牵头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加强粮食产业经济运行监测和指导。发改、财政部门要强化对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粮食产业。发挥粮食等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在标准、信息、人才、机制等方面的助推作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扶贫办,各县市区政府)
(二)完善政策支持。支持地方粮食经营性企业创新投入机制,实现土地、仓房等资源资本化、市场化。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在项目审批、核准等方面予以支持,并落实税收、土地、用电等方面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利用闲置土地、盘活存量土地,积极引导粮食批发、加工企业向粮食物流园区聚集,提高土地利用率、产业集中度。加大财政对粮食产业扶持力度,落实好项目扶持资金,建立粮油加工企业贷款过桥基金。落实粮食流通产业发展、企业兼并重组、改制重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增强企业造血功能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充分利用农发行全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政策机遇、支持粮油全产业链发展的政策优势,在粮油仓储、优质优价产销、品牌创建、差异化种植、供给、物流、加工等方面,搭建粮食产业发展融资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采取财政贴息贷款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加大粮食产业发展信贷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税务局、市农发行、市粮食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放管服”要求,进一步提高粮食产业发展的服务水平,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深入推进依法管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杜绝随意执法。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痕迹管理,留案备查,严防腐败。(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市安监局、市粮食局,各县市区政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黄冈作为农业大市,农特产品资源丰富,拥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73个,数量位列全国地级市第一;拥有“三品一标”品牌526个,数量位列全省第二。长期以来,全市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实施“双强双兴”战略,大力推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发展,各项工作取得重要成效。在全省重点建设的十四个“美食之乡”中,黄冈占三个;在刚公布的湖北二十强区域公共品牌中,黄冈占三强。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全市广大各类优质产品企业的支持。
为激励我市更多优质产品企业守诚信、重质量,实现“创品牌、增品种、提品质、显品味”的目标,按照《黄冈市地标优品“五进一出”目录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企业申报、审查公示并报市政府审核,决定发布黄冈市地标优品目录企业和产品名录,并对目录内产品进行授牌。
希望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黄冈市地标优品“五进一出”工程若干政策的通知》(黄政发〔2018〕19号)文件精神,加大对目录内企业扶持力度。同时,加强政策引导,严格品质管控,支持更多企业和产品进入黄冈市地标优品名录,着力打造黄冈地标优品品牌,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努力推动我市实现高质量发展。
2018年12月1日
黄冈市地标优品目录企业和产品名录
2018年12月1日
序号 | 县(市、区) |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别 | 企业数汇总 | 产品数汇总 | |
1 | 黄州区 | 湖北省黄冈山里人农产品有限公司 | 黄冈市黄州区青砖湖路88号 | “山甜叶路大蒜” | 无公害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荆楚优品 | 7 | 18 | |
2 | 黄冈月果老农产品有限公司 | 黄冈市高新区南湖四路5号 | “月果老叶路大蒜” | 无公害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荆楚优品 | ||||
3 | 黄冈市黄州区嘉裕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 | 黄州区陶店乡小汊湖村 | “大别山嘉裕葡萄” | 绿色食品 | ||||
4 | 黄冈市黄州区春阳蔬菜专业合作社 | 黄冈市黄州区陶店乡袁家铺村 | “春实蒌蒿” | 无公害农产品 | ||||
5 | 黄冈雅淡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黄冈市黄州区堵城镇外岭村 | “黄州萝卜” | 无公害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
6 | 黄冈市黄州区沙家洲生态种植家庭农场 | 黄州区路口镇南湖村 | “大别山沙家洲葡萄” | 无公害农产品 | ||||
7 | 湖北青腾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黄冈市黄州区路口镇戚家岭村 | “常青腾萝卜”“甘蓝”“茄子”“苦瓜”“南瓜”“西红柿”“白菜”“豇豆”“干萝卜”“干苦瓜”“干豇豆” | 有机农产品 | ||||
8 | 团风县 | 湖北团香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黄冈市团风县团风镇 | “团香紫云英珍丝苗大米”“团香紫云英珍丝香大米” | 绿色食品 | 9 | 10 | |
9 | 湖北千山雪农业发展 | 黄冈市团风县团风镇街坊路 | “千山雪茶山情野生山茶油” |
| ||||
10 | 湖北圣果酒庄有限公司 | 团风县淋山河镇站前大道1号 | “圣紫干红桑堪酒” |
| ||||
11 | 团风洪岗特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团风县杜皮乡洪家岗村 | “帝锦泉野鸡汤” | 无公害农产品 | ||||
12 | 团风县 | 黄冈市宇生杜仲茶开发有限公司 | 团风县淋山河镇护林岗村 | “会龙山复方杜仲茶” |
| 9 | 10 | |
13 | 湖北馥雅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黄冈市团风县城南工业园 | “五谷磨房植物益生元八珍” | 湖北名牌产品 | ||||
14 | 湖北永信食品有限公司 | 团风县城南工业园临江二路南 | “永信绿野香瓜子” | 湖北名牌产品 | ||||
15 | 团风县伟利家庭农场 | 湖北省团风县方高坪镇 | “牵牛姐黄牛肉” |
| ||||
16 | 团风县银连水生蔬菜专业合作社 | 团风县方高坪镇何墩村 | “团风荸荠” |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
17 | 红安县 | 湖北红福食品工贸有限公司 | 红安县城南 | “朝启金果花生酥” |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湖北名牌产品、荆楚优品 | 8 | 10 | |
18 | 湖北梅霖粮贸股份有限公司 | 红安县高桥镇 | “霖芳香玉粘”“霖芳再生稻”“霖芳丝苗米” | 湖北名牌产品 | ||||
19 | 湖北阿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红安县城南 | “阿帆红薯刀削面” |
| ||||
20 | 红安将军红土布织锦农民专业合作社 | 红安县城关镇 | “土韵土布” |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非物质文化遗产 | ||||
21 | 红安县老君眉茶场 | 红安县城关镇 | “茗宿老君眉茶” |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有机农产品 | ||||
22 | 红安和乐源生态农林有限责任公司 | 红安县高桥镇 | “弯河葡萄” | 绿色食品 | ||||
23 | 红安华缘种植专业合作社 | 红安县高桥镇 | “草莓” | 无公害农产品 | ||||
24 | 湖北根聚地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红安县觅儿镇 | “纯薯自然鲜红薯” |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
25 | 麻城市 | 湖北金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麻城市福田河镇 | “金丹福白菊” |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21 | 21 | |
26 | 湖北凤凰白云山药业有限公司 | 麻城市经济开发区金龙大道北 | “纯阳山菊花茶” |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
27 | 湖北明钼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麻城市经济开发区金龙大道北 | “明钼菊花茶” |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
28 | 麻城九州中药发展有限公司 | 麻城市经济开发区兴发路 | “臻养菊花茶” |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
29 | 湖北福甜农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 麻城市福田河镇 | “福甜菊花茶” |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
30 | 湖北兆至现代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宋埠镇彭店村 | “兆至辣椒” |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
31 | 湖北四季春茶油股份有限公司 | 麻城经济开发区工业园 | “四季春茶油” |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荆楚优品 | ||||
32 | 麻城市鸿宇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麻城市福田河镇 | “福常椿山茶油” |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
33 | 湖北省夫子河萧莉食品有限公司 | 麻城市夫子河镇 | “萧莉鱼面” |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荆楚优品 | ||||
34 | 湖北新奇益科技有限公司 | 经济开发区 | “新奇一福白菊” |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荆楚优品 | ||||
35 | 麻城市高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鼓楼小河头村 | “麻城肉糕、鱼面” |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
36 | 麻城市木子店东义洲酒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麻城市木子店镇黄泥坳街 | “东义洲老米酒” |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荆楚优品 | ||||
37 | 麻城市老屋湾酒业有限公司 | 木子店细石岭 | 老屋湾老米酒” |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
38 | 湖北金盘酒业有限公司 | 麻城市木子店镇农产品加工园 | “蔸子火老米酒” |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荆楚优品 | ||||
39 | 麻城市 | 麻城市璞然有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麻城市南正街 | “麻乡约绿茶” | 有机农产品 | 21 | 21 | |
40 | 麻城市金玉米业有限公司 | 麻城市经济开发区 | “山里香大米” | 有机农产品 | ||||
41 | 麻城市德应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 麻城市铁门岗乡 | “德联大米” |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
42 | 麻城市金顺农业有限公司 | 黄金桥经济开发区车站路 | “金鄂大米” | 湖北名牌产品 | ||||
43 | 麻城市涌泉蔬果专业合作社 | 麻城市黄土岗镇 | “涌泉蔬菜” | 无公害产品 | ||||
44 | 湖北美玉面业股份有限公司 | 麻城市 | “美玉面条” | 有机农产品 | ||||
45 | 湖北金旸(麻城)畜牧有限公司 | 麻城市铁门岗乡四角门村 | “麻城黑山羊” | 无公害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
46 | 罗田县 | 罗田县大自然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罗田县经济开发区 | “栗花香甜柿片” |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荆楚优品 | 9 | 19 | |
47 | 湖北大别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罗田县经济开发区 | “栗参板栗”“栗参板栗罐头” |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荆楚优品 | ||||
48 | 湖北名羊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罗田县经济开发区 | “薄金寨锦秀羊羊腿”“薄金寨锦秀羊酮体羊”“薄金寨锦秀羊羊腩”“薄金寨锦秀羊羊脊”“薄金寨锦秀羊羊排” | 绿色食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荆楚优品 | ||||
49 | 湖北楚天舒药业有限公司 | 罗田县经济开发区 | “优童金银花汁” |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湖北名牌产品、荆楚优品 | ||||
50 | 罗田县佳佳食品有限公司 | 罗田县大河岸镇大河岸街 | “果乐源板栗汁饮料” |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荆楚优品 | ||||
51 | 罗田县 | 罗田绿叶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罗田县经济开发区 | “楚天绿叶大别山红米”“楚天绿叶黑米”“楚天绿叶紫米”“楚天绿叶稻香米” | 绿色食品、荆楚优品 | 9 | 19 | |
52 | 湖北食为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罗田县经济开发区 | “万岁泉金银花露”“柿之都甜柿片” |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
53 | 湖北正光九资河药业有限公司 | 罗田县九资河镇九资河街 | “九资河茯苓” |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
54 | 湖北弘福食品有限公司 | 罗田县经济开发区 | “栗乡情小Q栗”“栗乡情真空栗仁” |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
55 | 英山县 | 湖北大别山茶坊茶业有限公司 | 英山县温泉北路还建房17铺 | “大别山茶坊英山云雾茶” | 绿色食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荆楚优品 | 9 | 11 | |
56 | 湖北英山云雾茶业股份有限公司 | 英山县红山镇板桥村 | “毕昇茶叶” | 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
57 | 湖北野山香茶业股份有限公司 | 英山县红山镇板桥村 | “野山香茶叶” | 无公害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
58 | 湖北毕圣泉酒业有限公司 | 英山县红山镇古山村 | “毕圣古泉清酒” |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
59 | 湖北宗坤石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英山县雷家店镇光明村 | “月亮石石斛” |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
60 | 湖北雍华丝绸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英山县温泉镇温泉路36号 | “雍华蚕丝被” | 湖北名牌产品 | ||||
61 | 英山县 | 英山县吉利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 | 英山县石头咀镇 | “楚吉茯苓”“楚吉天麻” |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9 | 11 | |
62 | 湖北梦丝家绿色保健制品有限公司 | 温泉镇梦丝家大道168号 | “梦丝家蚕丝被” | 中国名牌 | ||||
“梦丝家真丝服装” | 湖北名牌产品 | |||||||
63 | 英山县兴业中药材有限公司 | 英山县陶家河乡 | “英山桔梗、饮片” |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
64 | 浠水县 | 浠水县策湖养殖场 | 浠水县散花镇策湖大道8号 | “茅山螃蟹” |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11 | 14 | |
65 | 浠水县巴河水产品专业合作社 | 浠水县巴河镇食品工业园 | “芝麻糊藕”“巴河莲藕” |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
66 | 湖北美味佳精制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浠水县巴河镇食品工业园 | “巴河鱼面”“谈汉生(肖像)藕粉” | 湖北省著名商标 | ||||
67 | 湖北全苑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浠水县散花镇石牛山村 | “卡斯特茉猕猴桃” | 有机农产品、荆楚优品 | ||||
68 | 湖北新天宝酒业有限公司 | 浠水县清泉镇宪司坳街96号 | “绿杨桥封缸酒” |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黄冈老字号、荆楚优品 | ||||
69 | 湖北利源粮油购销有限公司 | 浠水县团陂镇商业街 | “桂山丝苗米”“桂山银丝粘米” | 绿色食品 | ||||
70 | 湖北双明粮棉油股份有限公司 | 浠水县兰溪镇 | “双明双低菜籽油” | 绿色食品 | ||||
71 | 浠水县长福水稻专业合作社 | 浠水县散花镇花园岗村 | “浠长福虾田米” | 绿色食品 | ||||
72 | 浠水县冬容蔬菜专业合作社 | 浠水县兰溪镇盐客树村 | “盐客树散花藜蒿” | 绿色食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
73 | 浠水董河茶叶专业合作社 | 浠水县散花镇董河村 | “董河碧珍茶” | 绿色食品 | ||||
74 | 浠水县望天湖渔场 | 浠水县巴河镇宰相路789号 | “状元湖胖头鱼” |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
75 | 蕲春县 | 湖北蕲春中健米业有限公司 | 蕲春县漕河镇罗州城 | “蕲春珍米金浪珍米” |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荆楚优品 | 7 | 10 | |
76 | 蕲春时珍艾草科技有限公司 | 蕲春县漕河镇李时珍医药港 | “时珍验方艾灸贴” |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荆楚优品 | ||||
“时珍艾艾贴” |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
77 | 湖北李时珍保健油责任有限公司 | 蕲春县漕河镇芝麻山村 | “时珍紫苏油” | 无公害农产品 | ||||
蕲春县银兴米业有限公司 | 蕲春县火涂铺村 | “银兴袋装珍米”“银兴盒装珍米”“银兴王袋装珍米” | 绿色食品 | |||||
79 | 蕲春驹龙园茶叶专业合作社 | 蕲春县大同镇李山村 | “驹龙园茶叶” | 有机农产品 | ||||
80 | 湖北香珍米业有限公司 | 蕲春县横车镇河西工业园区 | “蕲春香珍珍米” |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
81 | 李时珍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蕲春县横车镇河西工业园区 | “蕲春夏枯草” |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
82 | 武穴市 | 湖北炎美米业有限公司 | 武穴市石佛寺镇胡福四村 | “黄花粘大米” | 绿色食品 | 2 | 2 | |
83 | 武穴市金磊粮油购销有限公司 | 武穴市花桥镇花桥街 | “大米” | 绿色食品 | ||||
84 | 黄梅县 | 黄梅县谦益米业有限公司 | 黄梅县电商产业园 | “简箪长香丝大米” | 有机农产品、荆楚优品 | 12 | 15 | |
85 | 黄梅县永盛米业有限公司 | 黄梅县黄梅镇商河村 | “泽众江米(糯米)” | 绿色食品 湖北名牌产品 | ||||
86 | 黄梅县 | 湖北江山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 黄梅县大胜工业园 | “江水青青丝苗米” | 湖北名牌产品 | 12 | 15 | |
87 | 湖北邢绣娘林农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黄梅县杉木乡藕塘村 | “天下禅禅茶” |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
88 | 湖北紫玉蓝莓科技有限公司 | 黄梅县大胜工业园 | “美之蓝蓝莓果酱果汁” | 湖北名牌产品 | ||||
89 | 湖北挪园青峰茶业有限公司 | 黄梅县挪步园茶场 | “挪园青峰茶叶” |
| ||||
90 | 湖北省紫云山茶有限公司 | 黄梅县大河镇团山村 | “紫云碧绿紫云峰茶叶” | 有机农产品 | ||||
91 | 湖北昌佳林食品有限公司 | 黄梅县濯港镇杨柳湖村 | “昌佳林优质大米” |
| ||||
“牵牛郎优质大米” |
| |||||||
92 | 黄梅县志民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 黄梅县孔垄镇105国道边 | “溜尔鲜大米” | 绿色食品、荆楚优品 | ||||
93 | 湖北红马生态农业养殖有限公司 | 黄梅县大胜工业园 | “红马虾稻米”“鄂梅松花皮蛋”“鄂梅咸鸭蛋” |
| ||||
94 | 黄梅县二度梅食品有限公司 | 黄梅县下新镇下新社区 | “二度梅鱼面” |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
95 | 黄梅县黄梅戏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黄梅县电商产业园 | “戏牌鱼面” | 荆楚优品 | ||||
96 | 龙感湖 | 湖北省龙感湖帝龙高科技农贸有限公司 | 湖北龙感湖管理区工业园 | “辣椒”“花椰菜” | 无公害农产品 | 1 | 2 | |
合 计 | 96 | 132 |
黄冈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
黄政办发〔2019〕32号,2019年11月1日发布
为推进我市“双强双兴”战略深入实施,着力构建文化和旅游及相关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格局,做大做强全市文旅产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立足黄冈文旅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基础,以“大别山水,人文黄冈”品牌为引领,以深化文化和旅游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动力,以旅游业为先导,以高质量产业为支撑,以政策落实为保障,打造文旅精品,培育市场主体,构建产业体系,拓展消费市场,探索“文、旅、体、农、商、学、康”产业融合发展新路径,推动黄冈文旅产业提质转型、融合升级。
到2022年,实现5A景区零的突破,培育一批产值过5亿元的文旅骨干企业,全域旅游、中医药健康旅游、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等国家级、省级文旅产业示范创建位居全省前列。旅游综合收入达到600亿元,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达到80亿元,两项指标均保持15%以上增速,形成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产业体系,文化小康目标全面实现,文旅产业成为支撑黄冈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性产业。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文旅产品提升行动。
1.打造一批文旅系列精品。以创建5A景区为重点,推动麻城龟峰山景区5A创建达标验收,启动红安革命纪念地、大别山世界地质公园、东坡文化旅游区5A创建工作,到2022年,力争全市建成或基本达到5A标准的景区2家,4A级以上景区达到22家。重点提升我市10个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启动创建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推动创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1家、国家旅游度假区1家、省级旅游度假区2家。打造一批上规模、有特色、集聚发展的文化产业园区和产业基地,新增1~2家省级示范园区、2~3家示范基地。
2.创建一批文旅系列示范。加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力度,确保2021年前通过验收。加大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力度,争取红安、麻城、罗田、英山等4个县市全部通过验收。推进蕲春县创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确保2021年前通过验收。推进荆楚文旅名县等十大品牌创建。
3.培育一批文旅融合典范。推进“文化成景区”,科学利用文物遗迹、文化遗产及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等文化场所开展文化、文物旅游;推动“文化进景区”,鼓励专业艺术院团与重点旅游景区合作,打造中小型、主题性、特色类的演艺产品,增设参与性、体验式消费项目,举办主题文创设计、文创产品赛事活动,促进演艺、影视、娱乐、非遗展演、创意设计、工艺美术等行业创新发展。积极发展商务会展、文化节庆旅游,重点培育东坡文化节、黄梅戏艺术节等10个省内外知名的旅游节庆品牌和板栗节、吊锅节等10个黄冈特色节庆活动,持续举办大别山(黄冈)世界旅游博览会、黄冈地标优品暨文化美食招商、大健康产业投资贸易洽谈会等重大活动。
4.推进一批重点文旅项目。建立文旅重大项目统筹推进工作机制,每年遴选一批重大项目申报纳入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库;一对一对接国际国内知名文旅产业集团、大型主题乐园运营商等产业资本,策划、招引一批龙头型文旅综合体项目,重点推进5个投资额20亿元以上的文旅项目、10个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文旅项目。引导、服务好能人回乡创业,围绕乡村旅游、民俗体验、主题民宿等,推进建设100个乡村文旅项目。
(二)实施文旅与相关产业融合行动。
1.推动文旅与工商业融合发展。利用工业园区、工业展示区等开展工业旅游,支持黄冈伊利、蕲春李时珍医药集团等企业创建工业旅游示范点。依托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支持文化教育用品、旅游装备及户外休闲用品制造业发展。推动旅游商品与黄冈地标优品、农产品加工、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深度融合,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品牌影响力大的旅游商品研发、生产、销售企业。扎实推进地标优品进景区,特色美食、文娱节目纳入旅游线路。推动旅游与城市建设融合发展,建设一批文化旅游小镇、城市旅游综合体、城市绿道、游憩美食购物街区。
2.推动文旅与农业融合发展。依托优良生态、农耕文化、田园风光、特色种养殖资源,大力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和乡村休闲度假等农旅融合业态;积极建设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茶旅公园、赏花乐园、森林小镇、森林康养基地、水利风景区等,发展森林旅游、水利旅游。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与特色文旅相融互促,倡导推广“十个一标准化工程”;打造“到(文旅)名县、进名镇、访名村、逛名街、品群艺、走乡间绿道、赏乡村美景、住乡旅人家、尝乡土美食、带乡亲好礼”融合发展生态链,助力乡村振兴。采取“景区带村”“能人带户”“企业+合作社+农户”等多种模式,健全完善乡村旅游扶贫开发、管理和利益分配机制,深入推进旅游扶贫。
3.推动文旅与体育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发展山地户外运动、水上运动、徒步骑行运动、夏季漂流、冬季滑雪等特色体育旅游,建设一批山地户外营地、自驾车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等健身休闲设施,依托有条件景区、大中型体育场馆、连片美丽乡村打造体育旅游综合体,力争新增2家省级体育运动休闲小镇。连续举办中国·黄冈挺进大别山漂流赛、自行车赛、场地汽车越野赛和黄冈国际马拉松,每年开展2~3个有国际影响力的体育赛事活动,打造一批精品品牌赛事。
4.推动文旅与康养产业融合发展。发挥我市李时珍品牌和中医药特色养生保健资源优势,支持在度假区内、景区周边发展旅居康养和养生养老社区,推出一批集康复理疗、养生保健、文化体验于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产品。以推进蕲艾全产业链开发、打造蕲艾健康文化旅游品牌为重点,着力开发医药康养、蕲艾养生等具有地域特色的健康旅游产品,加快蕲艾系列产品、中医保健品、保健器械等健康文化旅游商品研发生产。支持李时珍纪念园创建4A级旅游景区。
5.推动文旅与教育科技融合发展。积极推动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将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日常教学范畴,依托特色景区、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博物馆、纪念馆、艺术馆、非遗展示馆、科普场馆、科研设施等,建设一批研学实践教育示范营地、基地,开发一批研学旅行产品。以国际友城互访交流和研学为主,拓宽国内外青少年来黄冈研学通道,将黄冈打造成省内一流的境内外研学旅行目的地。
(三)实施文旅产业支撑行动。
1.推进规划统筹合一。将文旅产业发展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生态环境规划、乡村振兴规划等相关规划中,统筹整合资源。市政府组织编制《黄冈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黄冈市全域旅游规划》;各县(市、区)和文旅特色镇(乡)结合各自实际,做好相关规划编制工作;市、县(市、区)文化和旅游部门编制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营销推广等专项规划或行动方案,形成层次分明、相互衔接、有效实施的规划体系。城乡建设、农业、水利、交通等方面的重大项目建设充分融入文化和旅游元素,涉文旅项目在论证、立项、建设时充分征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意见。
2.强化基础综合配套。完善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黄冈市旅游集散中心,在县城、游客集散节点镇(乡)、A级景区和乡村旅游点设置游客中心或旅游咨询点,到2022年全市共建设120处。扎实推进“厕所革命”,到2022年全市共新建、改建旅游厕所400座,实现主要旅游景区、交通集散点、休闲娱乐街区等场所厕所数量充足、干净卫生、管理有效、实用免费。推进3A级以上景区、旅游度假区、文娱休闲街区免费WIFI全覆盖。
健全旅游交通体系。实现干线公路与4A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之间有二级以上公路连接,与旅游名镇之间有三级以上公路连接,与旅游名村之间有能满足中巴车双向通行的四级以上公路连接。建立市、县客运枢纽与重点景区、与武汉等周边城市互联互通,强化班线客运、城市公交对旅游服务保障。将城区道路、高速公路、干线公路上的旅游标识标牌纳入道路交通标志范围,到2022年全市新建改建120处旅游交通指引。在重点景区和度假区配套建设自驾营地、露营地和房车营地,新建景区和乡村游停车场100处。支持利用小型客机、滑翔伞等发展低空飞行旅游。
3.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支持市大别山旅游开发公司整合资源、发展壮大,支持东坡赤壁、神峰山庄、燕儿谷等本土品牌的实体做大做强,支持招商局集团、鄂旅投、省交投和卓尔控股、北京房建等企业集团扎根黄冈,深耕文旅产业发展。将文旅项目招商列入全市产业招商的重点计划,编制并滚动更新文旅项目鼓励投资目录,切实加大文旅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力度。到2022年,培育年收入超亿元的文旅企业20家以上,规上文化企业达到230家以上,新增4A旅行社2家、3A旅行社10家,新增三星以上标准的旅游饭店、主题酒店、精品民宿20家。
4.培育集聚人才队伍。把文旅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纳入人才强市战略总体布局。实施“十百千万”工程,到2022年,全市培养文旅领军人才10名、青年专家100名、创新创业人才1000名,培训文旅从业人员10000人次。建立职业经理人、金牌导游、非遗传承人、乡村旅游工匠等中、高级人才库。着力加强导游队伍建设,落实导游薪酬和社会保险制度,明确用人单位和导游的权利义务,注重发挥好旅游协会服务各类市场主体的作用。
(四)实施文旅整合营销行动。
1.做强城市形象宣传营销。进一步提炼黄冈城市形象定位,借助央视等高端媒体和传统主流媒体、新媒体,多渠道、高频率开展可持续的、有影响力的城市形象宣传,切实提升城市美誉度和知名度。通过举办大型会展、特色节庆、品牌赛事、文化演艺等各类活动,进一步加强城市对外营销工作。
2.统筹开展全方位文旅营销。树立系统营销和全面营销理念,制定客源市场开发规划和工作计划,国内旅游以武汉及周边市场为核心,逐步扩展到华东、华南市场和高铁通达城市,入境旅游以东南亚、日本、韩国为主攻方向,开拓国内国际客源市场。着力打造“多情大别山,风流看黄冈”文旅品牌形象,建立县域、景区、企业等多层次、相互支撑的品牌体系。建立统一营销平台,及时发布和更新各种旅游信息。加强与携程旅行网、途牛旅游网等合作,强化线上线下互动。建设黄冈文旅数据中心和智慧旅游、“文化云”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假日旅游调度、公共服务、应急管理、宣传营销等多种功能。
3.整合打造经典旅游线路。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培育跨县域旅游线路产品。每年征集、评选十大精品旅游线路,每个季度适时推出一批精彩旅游线路,经过市场检验、打磨,积淀形成系列经典旅游线路产品。依托旅游景区、文旅特色城镇、村塆、旅游公路,推出一批自驾游、自助游精品旅游线路。积极推进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鄂豫皖大别山、武汉城市圈等区域旅游合作,联合打造跨区域线路产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文旅产业发展。各县(市、区)相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确保文旅产业有目标、有任务、有举措、有人抓、有成效。
(二)创新体制机制。建立“上下联动、部门推动、统筹协调、合力推进”的协调推进机制,统筹推进全市文旅产业发展。选择一批具备良好资源条件、具有前期工作基础、符合政策支持方向、地方积极性较高的文化旅游项目,开展示范试点,给予重点支持和引导,推动体制机制创新。
(三)加强政策支持。各地各部门落实好国家、省、市关于支持文旅产业发展的财政、金融、投融资、税收、土地等政策。引导制定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文旅产业发展政策。逐步增加大文旅服务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扶持企业、社会资本等多元投资,促进文旅产业可持续发展。
(四)完善考核奖励。按照产业项目化、任务清单化、督办常态化的要求,研究制定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考评办法,将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纳入对各县(市、区)、有关部门的目标责任考核,落实奖惩。
附件:
1.黄冈市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黄冈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清单(试行)
附件1 略
附件2
黄冈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清单
(试行)
为进一步落实《黄冈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进我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借鉴外地经验,结合黄冈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设立文旅产业基金,在黄冈县域产业基金中设立文旅产业子基金。统筹现有支持文旅产业发展相关资金,加大对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入,将支持文旅产业发展的相关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根据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原则,支持鼓励各地重点围绕文化和旅游品牌创建、旅行社组接团、人才激励等方面实施奖励引导。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引入上市文旅企业参与我市文旅建设,支持现有文旅企业上市并给予政策奖励,鼓励金融机构为文旅企业提供项目融资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融资租赁等综合金融服务,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文旅龙头企业、重大项目和新型业态进行重点扶持。
三、强化项目用地保障。统筹安排文化旅游发展所需用地,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优先保障文化旅游重点开发项目、乡村旅游扶贫项目、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项目新供土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依法按照划拨方式供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开办旅游企业,城乡居民可以利用自有住宅依法从事民宿等旅游经营。支持采用“点状供地”“垂直开发”等方式,灵活解决旅游项目建设用地问题。
四、加大品牌创建支持力度
(一)文化旅游品牌奖励。
1.首次评定为5A、4A级景区的,分别奖励100万元、30万元。
2.首次评定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和省级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
3.首次评定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二)旅行社品牌奖励。
4.对进入全国百强、全省十强的市内旅行社,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
5.首次评定为5A、4A级的旅行社,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
(三)星级饭店奖励。
6.首次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的旅游饭店,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
(四)其他文化旅游品牌奖励。
7.首次评定为荆楚文旅名县、荆楚文旅名镇(省旅游名镇)、荆楚文旅名村(省旅游名村)、“荆楚文旅名街”(省旅游名街)的,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
8.首次评定为荆楚群艺名品、荆楚乡间绿道、荆楚乡村美景、荆楚乡旅人家、荆楚乡土美食、荆楚乡亲好礼的,分别奖励2万元。
9.首次评为金宿级、银宿级湖北旅游民宿的,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
10.对在全国、全省旅游商品大赛中,荣获全国金、银、铜奖的旅游商品,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荣获全省金、银、铜奖的旅游商品,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
(五)旅游人才奖励。
11.旅游技能人才奖励。对荣获全国旅游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旅游从业人员,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0.5万元;对荣获全省旅游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旅游从业人员,分别奖励1万元、0.5万元、0.3万元。
12.导游员、景区讲解员奖励。对获得全国、全省荣誉称号的导游员、讲解员,分别奖励1万元、0.5万元。
(六)旅行社组接团及相关业务奖励。
13.旅行社以专列、专团、包车的形式组织50人以上游客,在黄冈主城区停留一晚,游览1个及以上有门票收费的A级景区,按游客人数每人奖励10元主城区一日游,按游客人数每人奖励10元。
本清单涉及的政策,涉及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
黄政规〔2019〕4号,2019年3月14日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黄冈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管理,传承和弘扬优秀历史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历史文化名城的规划、保护、利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分类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则,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保持、延续历史文化名城的传统格局和风貌,正确处理历史文化遗产继承保护与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市人民政府设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委员会,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日常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规划管理工作;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不可移动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发改、城管执法、商务、生态环境、民宗、公安、财政、教育、农业农村、民政、史志研究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和利用的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巡查和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设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工作提供咨询、论证和评审等服务。
第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所需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义务,有权提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意见和建议,对破坏历史文化名城的行为进行检举。
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以捐赠、投资、成立公益性组织、提供技术和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参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
第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知识活动,弘扬本地优秀历史文化,增强全体市民的保护意识。
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古迹和纪念展馆(地)等可结合实际实行“市民免费开放日”。
第二章 保护名录
第九条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实行名录制度(以下简称保护名录)。保护名录包括国务院、省和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保护对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历史文化名城信息管理系统,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名录纳入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
第十条 除国务院和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保护对象外,对列入保护名录的保护对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文化旅游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并向社会公示,经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调整保护名录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送审批和公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或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建议将具有保护价值的对象列入保护名录。
第十一条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历史风貌区、传统风貌建筑;
(二)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
(三)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在内的不可移动文物;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地方红色文化、特色文学,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民间传统工艺等;
(五)古河湖水系、古树名木、古桥、古道、古塔、古城墙、古井、古牌坊、古代石刻等历史环境要素;
(六)近现代工业遗产;
(七)古遗址、古文化遗迹、古墓葬群;
(八)具有历史文化价值和纪念意义的传统地名;
(九)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保护对象;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保护对象。
第十二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定期开展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工作,发现具有保护价值且尚未列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名录的建筑物、构筑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工艺等口述资料、历史环境要素等,要实施预先保护工作机制。
第十三条 预先保护对象确定后,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及时向其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代管人发出预先保护通知,并在当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示栏上发布公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拆除预先保护对象。
第十四条 未确定公布为历史文化街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公布为历史风貌区:
(一)具有比较完整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区域;
(二)空间布局、景观形态和建筑形式具有典型性和鲜明性,能够反映一定历史时期的地方特色的区域;
(三)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的区域。
第十五条 建成五十年以上,未确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符合《湖北省历史建筑认定标准(试行)》的建(构)筑物,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公布为历史建筑。
第十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组织本级文化旅游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做好行政区域内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收集、整理工作。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档案和数据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积极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
第三章 保护规划
第十七条 黄冈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当明确下列重点保护内容:
(一)历史文化街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区、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留传统格局的街巷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保护规划涉及的重点保护区域,螺蛳山遗址区、禹王城遗址区、古墓葬区、黄州宋城和东坡遗址、遗迹等保护对象;
(三)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重点保护内容。
第十八条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按照法定程序组织编制、审批、公布和备案,其他各类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应当符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划依法批准后,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送审批并公布。
第十九条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除了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之外,还应当明确历史文化街区的功能定位、合理利用发展指引。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应当依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单独编制,其规划深度应当达到国家有关规划编制的要求,并可以作为该街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十条 历史风貌区保护规划、历史建筑保护规划由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文化旅游主管部门按照管辖职责组织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需要修改的,按照原审批程序报送审批。
各地应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和管理,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积极组织编制名镇、名村保护规划,按审批程序报送规划审批,并加强对保护规划实施监督和检查。
第四章 保护措施
第二十一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为本级行政区域内历史城区保护责任人。
黄州区人民政府是黄冈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责任人,历史文化街区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为直接保护责任人。
按属地管理原则,保护对象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一级人民政府为直接保护责任人。保护对象跨地域的,由其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一级人民政府报请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指定。
第二十二条 在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和核心保护范围内活动,应当符合《黄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要求。
依据《保护规划分类保护要求》分区控制周围建筑高度和《黄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要求,市区历史城区内不得破坏龙王山-东坡赤壁-汉川门-汉川门路、黄州文庙-考棚街-安国寺等主要观景点与主要景观对象之间的视线通廊。
第二十三条 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符合保护规划,并遵循下列规定:
(一)除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得进行与保护无关的新建、扩建活动;
(二)不得擅自改变历史文化街区空间格局和建筑物原有的立面、色彩;不得随意通过设置户外广告、招牌、装饰装修(主要指所有权人)等形式,破坏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外观风貌;
(三)不得堆放易燃、易爆、腐蚀性、毒害性、放射性等危害历史建筑的物品;
(四)对现有道路、街巷进行改建时,应当保持或者恢复传统格局和空间环境,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不得损害保护对象;
(五)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应当以非机动车通行为主,适当限制机动车通行。
(六)拆除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经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化旅游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四条 在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内依法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等活动,在使用性质、高度、体量、立面、材料、色彩等方面应当与历史文化街区的风貌相协调,不得破坏历史环境要素和景观特征,不得危及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建筑安全。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时,应当同时提交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具体方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在作出规划许可前,应当组织文物影响评估,征求同级文化旅游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和公众意见,必要时应当组织专家论证。
第二十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历史建筑设置专门的保护标志。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建立历史建筑档案资料,并指导历史建筑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设置保护标志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遮挡、涂改或者损毁标志牌和保护标志牌。
第二十六条 历史建筑应当确定保护管理责任人。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国有历史建筑,其代管人为保护责任人;没有代管人的,其使用权人为保护责任人;代管人、使用权人均不明确的,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本级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文化旅游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共同指定保护责任人。
(二)非国有历史建筑,其所有权人为保护责任人;所有权人下落不明,无法与所有权人取得联系,或者房屋权属不清晰的,其代管人为保护责任人;所有权人下落不明,无法与所有权人取得联系,或者房屋权属不清晰,又没有代管人的,房屋使用人为保护责任人;所有权人、使用人或者代管人均不明确的,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本级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共同指定保护责任人。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与非国有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签订历史建筑保护协议,对保护责任人的权利和义务等事项作出约定。
第二十七条 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责任人应当依法合理使用历史建筑,按照保护规划的要求和维护修缮标准,负责历史建筑的日常保养、安全防范和修缮工作。
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有权向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和文化旅游主管部门请求提供历史建筑保护、修缮维护方面的信息和技术指导。
历史建筑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确不具备维护、修缮、抢救能力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予以一定比例的资助,或采取依法置换历史建筑产权等方式予以保护利用。
第五章 合理利用
第二十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历史文化街区、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合理利用,并加强对合理利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科学指导全市保护名录所列对象的利用方案,通过历史文化名城信息管理系统向社会提供历史文化街区、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利用的政策指导信息。
第三十条 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依法取得历史建筑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在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要求和保护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对历史建筑进行保护性利用,依法享有其经营收益。
鼓励和引导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对其开展以旅游业、文化产业和传统手工业为主的有偿经营活动。鼓励保护责任人将历史建筑对公众开放。
鼓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作为办公场所纳入使用。
第三十一条 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在历史文化街区、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中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展示活动。
第三十二条 鼓励和支持下列项目和活动在历史文化街区开展:
(一)传统手工作坊,民间工艺及旅游产品制作销售;
(二)传统娱乐业,民间艺术表演,民间工艺品收藏展示交易;
(三)民俗饭店,旅馆以及为旅游服务的非机动车运输。
第三十三条 历史文化街区、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的合理利用应当充分挖掘和弘扬其文化内涵,支持开展文化创意、文化研究、文化体验、开办展馆和博物馆等特色经营性活动或者公益活动。
第三十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通过简化手续、减免费用、开发权益奖励以及资金扶助等措施支持对保护名录对象的合理利用。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法律、法规、规章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六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之前印发实施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2018-2025年)
黄政发〔2018〕5号,2018年5月25日发布
前 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长远发展和时代前沿出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坚定不移实施这一战略,必将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打下扎实的健康根基。
“健康中国2030”把发展健康产业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明确提出,到2030年建立起体系完整、结构优化的健康产业体系,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我市以李时珍诞辰500周年纪念活动为契机,大力发展大健康产业,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是落实健康中国战略的生动实践;是发挥黄冈中医药文化资源优势,积极培育发展新动能,加快建设新时代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黄冈革命老区振兴崛起,加快建设湖北区域性增长极的战略选择;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有力抓手。
为强化统筹、整合资源、全市联动,加强黄冈大健康产业发展顶层设计,举全市之力做大做强大健康产业,推进“健康黄冈”建设,特编制本规划。
规划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6年12月25日通过)
——《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
——《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国办发〔2015〕32号)
——《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国发〔2016〕15号)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6〕7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1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4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7〕60号)
——《“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国发〔2016〕77号)
——《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国办发〔2015〕27号)
——国家旅游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旅发〔2016〕87号)
——《“健康湖北2030”行动纲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鄂政办函〔2017〕50号)
——《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鄂政发〔2012〕106号)及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鄂发改规划〔2017〕534号)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蕲艾产业的意见》(黄政办发〔2018〕7号)
规划期限:
以2017年为基期年,期限为2018—2025年。
一、背景与基础
(一)发展背景
大健康产业正成为世界经济新引擎。进入新世纪,健康产业被视为继IT产业之后的全球“财富第五波”,引领新一轮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据有关资料显示,美国健康产业占GDP的比重超过15%,西欧、日本健康产业占GDP的比重超过10%,均为国家支柱产业。“健康中国2030”提出健康服务业总规模2020年超过8万亿元,2030年达到16万亿元,预计未来十年内我国大健康产业将会以每年10%左右的速度增长。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健康和中医药工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中,国家把人民健康提到新的高度,制定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党的十九大部署“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指出“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医药学是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也是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国家制订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规划和政策。
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是满足人民健康新期盼的一项迫切任务。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2.3亿、2030年将达3.7亿,高血压患者超过2.5亿,糖尿病患者超过9700万,心脑血管疾病、癌症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导致的死亡占总死亡人数的85%左右。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理念的普及和健康意识的增强,更加重视生命质量和健康安全,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不断释放,使得包括中医药在内的大健康产业迅速发展。
中医药发展进入新的春天。中医药在促进健康方面的独特作用已引起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屠呦呦因发现“青蒿素”而拯救了全球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数百万人的生命,荣获2015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中医药已传播到183个国家和地区,成为中国与东盟、欧盟、非洲、中东欧等地区和组织卫生经贸合作的重要内容;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艾灸器具、艾叶种苗等23个中医药国际标准;《黄帝内经》和《本草纲目》入选世界记忆名录;中医已先后在29个国家和地区以政府立法形式得到承认。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颁布实施,必将提升中医药的全球影响力,为解决人类健康问题贡献中国智慧、提供中国方案。
(二)发展基础
1.资源禀赋得天独厚。黄冈地处北纬30度黄金纬度线,位于长江、淮河两大水系的分水岭和南北气候过渡带,是全省全国重要的生态功能区,被誉为“中国中部生态之肺”,2015年大别山主峰景区入选首批“中国森林氧吧”名单,2018年黄冈大别山地质公园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地质公园名录。黄冈高品质康体养生资源富集,代表性资源包括大别山、龙感湖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罗田大别山、英山吴家山、红安天台山、麻城五脑山、浠水三角山等5处国家森林公园;遗爱湖、赤龙湖、天堂湖、武山湖、金沙湖、策湖、白莲河、浮桥河、张家咀等9处国家级湿地公园;以及英山、罗田等优质温泉资源;黄梅四祖寺、五祖寺等禅修资源;麻城李峰山地磁资源等。物华天宝,孕育了一大批具有浓厚大别山地域特征及品质特色的中药材、农产品,李时珍《本草纲目》记载的1892种药材见诸于黄冈境内的达1000余种,其中道地药材品种近300种,被誉为“大别山药用植物资源宝库”,2017年全市中药材种植面积过100万亩,蕲春蕲艾、罗田茯苓、英山桔梗、麻城菊花、团风射干等在国内外享有盛誉;集安全、优质、营养、健康于一体的“三品一标”品牌526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73个,居全国地市州首位。
2.中医药文化底蕴深厚。黄冈中医药文化始于魏晋,初兴于唐宋,盛于明清,历经1800年,源远流长、影响深远。北宋文学家苏东坡谪居黄州,潜心研究养生、养心、养德,深厚的东坡人文精神沉淀于千年黄州,2000年被评为影响世界的“千年英雄人物”;同时期名医庞安时,开创了私人办医院的先河。明代李时珍被后世尊称为“医药双圣”,1951年被评为“世界文化名人”,其《本草纲目》2011年入选《世界记忆名录》,被誉为中国传统医学史上最完整、最全面的药物学著作。同时代的名医万密斋提出“寡欲、慎动、法时、却疾”养生理论,被誉为“中华养生第一人”。此外,历史名医还有脉学鼻祖王叔和、清代戒毒神医杨济泰等200余位。秉承厚重的中医药文化,黄冈多次推动中华医学发展到世界前沿。
3.品牌效应日益凸显。依托世界级资源禀赋和中医药文化底蕴,黄冈大健康品牌效应逐渐凸显,招商局集团、省联投、省交投、鄂旅投、海尔集团、昆仑集团、华夏幸福等一大批战略投资者签约入驻黄冈大健康及关联产业项目,大健康产业发展后劲不断增强。李时珍故里蕲春被命名为“中国艾都”,2017年荣获首批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2018年,艾叶国际标准由国际标准化组织出版发布,“蕲艾”荣登中国区域品牌(地理标志产品)百强榜,正在形成“世界艾草看中国,中国艾草看蕲春”的发展格局。
4.产业发展初具规模。黄冈以李时珍、苏东坡、大别山等品牌为引领,以医药、旅游、养生、文化融合发展为基础,初步形成药材种植、药材加工、医药物流、休闲旅游、养生养老、医疗保健全产业链发展格局。李时珍医药工业园是省级高新技术园区、全省中药现代化科技示范基地;李时珍医药集团是全省中药现代化示范企业、全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湖北李时珍中药材专业市场是全国17家中药材专业市场之一;李时珍中药材交易会、李时珍蕲艾健康文化节、东坡文化节等在全国范围内形成较大影响力。广济药业作为全球规模最大的核黄素生产商,正在加速转型升级。武穴市医药化工产业集群、蕲春县李时珍医药化工产业集群、黄冈大别山区食品饮料产业集群纳入湖北省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2017年黄冈大健康产业规模近600亿元,中医药养生旅游、生态养生旅游正在强劲发展之中。
5.政策机遇不断叠加。黄冈是武汉城市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和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核心区,政策利好的叠加效应日益明显,正处于诸多机遇窗口期、振兴崛起黄金期。黄冈是大别山片区扶贫攻坚主战场之一,落户黄冈的企业可享受中国证监会IPO绿色通道政策,即报即审、审过即发。2018年湖北省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相继提出“办好李时珍诞辰500周年纪念活动”,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承创新,中医药发展正迎来前所未有的黄金期。国家及湖北省出台一系列支持大健康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释放大健康产业市场活力,有利于黄冈将得天独厚的大健康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同时,黄冈具有“承东启西、纵贯南北、得中独厚、通江达海”的交通区位优势,已进入高铁时代,即将进入航空时代,为大健康产业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存在问题
尽管黄冈大健康产业发展具有一定的基础,但总体上处于初级阶段。黄冈是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困区之一,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地方财力不强,大健康产业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相对不完善,优良生态资源、高品质中药材及食材资源等没有转化成产业优势。黄冈市中药材产量位居全省前茅,但品种多规模小,缺乏在国内有影响力的品牌,千亩以上连片种植基地屈指可数;与安徽亳州、河北安国、甘肃陇西等相比,市场影响力和知名度仍有较大差距。制药业多集中在普通中成药、化学原料药或医药中间体等领域,具有核心技术竞争力的原研药研发平台和技术人才匮乏,在行业中的话语权不强,且环保问题日益凸显,亟待解决。“三品一标”资源、温泉资源、地磁资源和山水资源等整体规模开发不够,部分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加工企业多散小,品牌价值没有体现,健康养生、户外运动在全国影响不大。
目前,新一轮大健康产业竞相发展的态势正在加快形成。省内武汉、十堰、荆门、鄂州、黄石、宜昌、襄阳、恩施、潜江以及大别山区域的六安、安庆等城市都提出将大健康产业或生物医药产业作为支柱产业来加以重点培育,武汉聚焦生命健康产业高端领域,恩施聚焦“富硒”健康产品生产领域,鄂州着力打造“中国药谷”,十堰聚焦“武当药谷”大力发展生物医药产业。黄冈必须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争一流的使命感,突出自身特色优势,全力推进大健康产业跨越式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响应习总书记视察湖北提出“以长江经济带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号召,深入实施“健康中国2030”战略,立足大别山、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紧紧围绕黄冈革命老区振兴崛起要求,突出深厚的中医药文化底蕴,依托卓越的中药材及地标产品资源、丰富的自然养生资源,着力推进“药、养、游、医、健”五位一体融合发展,把大健康产业建设成为黄冈富民强市的特色产业、支柱产业、新动能产业,努力打造世界知名的“中国•黄冈中医药健康谷”。
(二)发展原则
坚持改革引领,创新驱动。把全面深化改革作为大健康产业发展的动力,精准对接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大力实施大健康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关键环节改革步伐,清除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健康产业从规模扩张的粗放型发展转变到质量效益提升的绿色集约式发展。强化创新对大健康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推动大健康产业领域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升大健康产业核心竞争力。
坚持凝炼特色,重点突破。充分发挥黄冈优势,围绕“生命、生态、生产、生活”有机结合,打响世界文化名人李时珍及《本草纲目》世界记忆名录、大别山世界地质公园、世界“千年英雄人物”苏东坡等世界级品牌,充分利用悠久的中医药及养生等文化资源优势,加速转化为发展优势、产业优势和竞争优势。各县市区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通过关键项目、拳头产品的创新突破,不断形成和彰显大健康产业发展的特色和亮点。
坚持全球视野,开放发展。以纪念李时珍诞辰500周年为契机,大力造势,实时把握全国全球大健康产业发展态势,引进国内外知名健康养生企业、高端人才、研发中心来黄冈投资、创业和孵化,全面对接和深度融入“一带一路”暨健康丝绸之路建设,推进黄冈大健康产业迈向中高端。主动对接大武汉,拓展大健康产业创新创业平台和发展载体,着力形成与武汉配套互补、相辅相成的大健康同城化发展新格局。
坚持统筹推进,久久为功。紧紧围绕市场需求谋划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更好地投入到中高端健康产业,同时充分发挥政府规划引导、政策激励和组织协调作用,加强政策制定、标准建设、行业监管,推进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准确把握黄冈产业发展阶段性特征,按照市委、市政府绘就的发展蓝图,分阶段、分步骤加以推进,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在实践中创造出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业绩。
(三)发展定位
以全球化的大视野,传承创新中华医养文化,擦亮世界级名片,全力建设“三区”,努力打造世界知名的“中国•黄冈中医药健康谷”。
——全国中药产业发展集聚区。以“李时珍”为旗帜,以大别山道地中药材为依托,以李时珍医药工业园区和李时珍国际医药港为龙头,大力推进中药材种植业、中医药工业、商贸流通业创新升级,打响品牌,将黄冈打造成全国优质中药材生产基地和加工基地,在全国形成中药产业振兴发展的“黄冈样板”。
——中华医养文化展示传承区。深入发掘李时珍、苏东坡、万密斋等历史名人养生文化资源,以《本草纲目》世界记忆公园、遗爱湖东坡养生文化产业基地等为平台,集中展示浓厚的中华医养文化;以大别山世界地质公园为载体,推进全域旅游与健康养生养老相结合,传播中医药及禅修养生理念,着力打造全国中医药和养生文化传播、教育中心。
——“中医药走向世界”示范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推进中医药走向世界”重要讲话精神,依托李时珍及《本草纲目》在全球超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深入发掘中医药宝库中的精华,让黄冈更多大健康产品和养生保健人才走向世界,吸引世界更多大健康产业知名企业来黄冈投资、更多中高端消费群体来黄冈康养,全方位、多层次提升黄冈大健康产业的国际形象和行业实力,让黄冈大健康产业为世界特别是“一带一路”建设作出特殊贡献。
(四)主要目标
以提升人民幸福感为根本出发点,按照全要素集聚、全产业链服务、全方位立体化格局,打造大品牌,建设大园区,形成大产业,力争实现“十三五”赶超,“十四五”领先。
——2018-2020年,夯基础、塑品牌、集产业。到2020年,基本形成科学完善的大健康产业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产业特色优势进一步突出,年产值过10亿元企业力争达到10家,培育形成10个左右具有示范效应的大健康产业基地或健康小镇,大健康产业力争达千亿元规模。
——2021-2025年,建支柱、提声誉、创一流。到2025年,形成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的大健康产业体系,大健康产业成为支撑黄冈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健康黄冈”品牌国内国际享有较高声誉,全市形成以大健康为引领的创新发展新格局,年产值过10亿元的企业25家以上,其中年产值突破50亿元的企业5家左右,形成30个左右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大健康产业基地或健康小镇,大健康产业规模突破2000亿元,总体发展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三、空间布局
打造“两核三组团”总体布局,构建“全市域、多层次、梯度型”的大健康产业空间体系。
(一)两大核心
——打造黄冈市区高端健康医疗服务核心。加快推进市区一体建设,依托大别山(鄂东)区域医疗中心、黄冈市(大别山)医疗集团等,面向国内外中高端市场,加快海尔医疗黄冈大健康产业城、鄂东中医康养小镇等重大项目建设,构建国际标准的集体检、诊疗、康复、疗养、养老于一体的医药保健和健康管理服务体系。深入发掘苏东坡养身养心养德文化,依托遗爱湖打造集食疗、理疗、旅游、科普、教育等于一体的东坡养生文化产业基地。建设黄冈临空经济区大健康产业园,以黄冈丰富的地标产品为基础,打造立足大别山、面向全国及全球的地标产品集散中心,同时大力引进发展高性能诊疗设备、高值医用试剂及耗材、可穿戴医疗设备等高附加值产业。
专栏1 市区一体建设一批大健康综合体 海尔医疗黄冈大健康产业城 整合国内国际高端医疗资源,规划建设科研、健康社区、医疗、医养、商业、教育等组团,重点包括健康产业孵化;药食同源、健康食品、大医慢病、生命科学等研发;健康管理培训;定制化高端医养康养服务;国际高端体检与精准筛查;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的医养健康社区,打造成全国乃至全球标杆性的大健康产城融合新城。 鄂东中医康养小镇 发挥黄冈市中医药优势,规划建设农业嘉年华、本草仙湖休闲区、养生农耕体验区、健康活力养老区、中医文化养生区、国医旅居度假区、中草药生产示范区等七大功能区,形成集田园、康养、中医药等为一体的健康综合体。 |
——打造蕲春中医药健康养生核心。充分发挥“李时珍”“中国艾都”品牌效应,以千亿大健康产业为目标,以李时珍医药工业园区、李时珍文化旅游区、招商局(蕲春)健康产业新城等为载体,支持蕲春创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创建蕲艾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推动蕲艾、现代医药、健康文化旅游、保健品、医药流通等一系列“百亿工程”建设,打造药材种植、医药加工、健康养生、医疗保健、医药物流、文化旅游等有机结合的大健康产业发展格局,成为全省中药产业发展核心区、国家级传统中医药文化和高科技中医药产业基地。
专栏2 蕲春大健康产业的系列 “百亿工程” 百亿现代医药产业 支持李时珍医药集团创“百年企业、百亿企业”,加快招商局(蕲春)健康产业新城建设,延伸发展低毒高效抗癌新药卡培他滨、紫外线吸收剂等医药中间体、农作物生物聚合提取活性物质等生物医药,打造集现代医药研发、医药加工、保健养生等于一体的现代医药产业体系。 百亿保健品产业 以李时珍生物科技公司为龙头,深入挖掘中医药养生保健功能,创新开发保健饮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和健身产品等。 百亿蕲艾产业 推进李时珍蕲艾产业园提档升级,创新开发蕲艾系列美容、养生保健品、日化用品,蕲艾艾灸系列产品,建设蕲艾养生体验馆、蕲艾养生保健一条街、蕲艾生态休闲观光园、蕲艾养生度假区。 百亿健康旅游文化产业 以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创建为契机,加快蕲艾养生小镇、湿地养生小镇、健康体育小镇等建设,把李时珍文化旅游区建设成5A景区,成为李时珍国际健康论坛永久举办地,形成中医药健康旅游经济支撑点。 百亿医药流通产业 充分发挥李时珍中药材专业市场这个湖北唯一一家国家级中药材专业市场的独特优势,立足现代化、规模化、信息化的功能定位,引进国内外龙头流通企业,提升完善市场功能,逐步形成辐射华中地区的医药产品集散大港和药材提取中心、信息发布中心、质量检测中心、价格形成中心。 |
(二)三大组团
——黄团浠健康产业组团。依托黄团浠一体化区域协同发展,充分发挥市区辐射带动作用,建设一批集医养结合、中医养生、康复康养、健康管理与休闲观光于一体的大健康产业综合体,同时大力引进发展中医药、生物医药、健康食品等工业产业。
——大别山健康产业组团。充分发挥蕲春“李时珍”辐射带动作用,发掘大别山中医药资源和山水资源优势,推进罗田、英山、麻城、红安等建立优势中药材集中连片规模种植基地,融中医药、山水生态等于一体,突出吸氧洗肺养生功能,形成夏季避暑漂流、冬季温泉滑雪、常年食疗旅游的多层次健康休闲养生体系。
——黄梅武穴健康产业组团。以黄梅老祖寺、四祖寺、五祖寺和武穴横岗山等禅宗文化和遗迹为依托,大力弘扬禅宗文化向善向上的正能量,突出“中华禅宗之源,世界禅修之都”主题,紧扣禅学、禅修、禅养、禅农主线,开发禅修养生、素食养生、禅茶养生等产业。
图1 黄冈大健康产业“两核三组团”总体布局
四、重点产业
立足黄冈独特优势,积极培育健康产业新业态,互补互促、创新融合,着力构建现代中医药、绿色健康食品、健康养生旅游、医疗卫生与养老、运动健身等五大健康产业体系。
(一)现代中医药
打造优质中药材生产基地。以“高效生态、道地优质”为目标,有序推进和实施木本上山、草本入川、野生抚育和良种繁育工程,新建一批、完善一批、提升一批道地中药材生产基地。自2018年起,每年新增中药材种植面积10万亩以上,2020年达到150万亩,2025年达到200万亩。积极引导、鼓励本地中药材加工企业和国内知名医药企业在全市兴建GAP药源基地。持续建设蕲艾、银杏、夏枯草、金银花、福白菊等连片千亩以上的道地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持续开展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规范化种植等技术与标准研究,优选道地大宗品种及濒危珍稀、具有市场开发潜力的品种进行良种繁育,引进、培育种植一批市场价值高、科学价值强的中药材新品种,推进蕲春、罗田、英山、麻城等县市建立一批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加快九资河稀有中药材田园综合体、华中药用植物园英山石斛园等建设和功能提升。积极支持地方特色中药材产品开展国际化认证。开展基于“互联网+”中药材种植养殖平台建设,建立全市中药材数据库和大别山道地中药材种质资源库、基因库。完善基于药材源头的全过程质量可溯源体系建设,推广中药材无公害种植和综合利用,提升中药质量及全产业链的规模化协调发展。
专栏3 优化中药材种植区域布局 蕲春 到2025年总规模达到50万亩,大力推进千亩以上蕲艾集中连片种植,以及500亩以上银杏、栀子、白芨等集中连片种植。 英山 总规模争取达到35万亩。重点突出“三草”(苍术、虎杖、桔梗)、 “三木”(银杏、桅子、厚朴)等大宗道地药材,发展连片面积超过500亩规范化种植基地3~5处。 罗田 总规模达到35万亩,重点围绕九资河茯苓、苍术、白芨等,大力推进单片面积不少于300亩GAP标准化连片建设。 麻城 总规模达到30万亩,重点发展福田河、黄土岗镇为中心的福白菊产区,以三河口镇张广河为中心的仿野生天麻种植主产区;以麻东、麻北片区为主的野菊花种植片区。 红安 总规模达到15万亩,县北高山地区发展3万亩野生及人工种植珍稀中药材基地;中西部新发展4万亩子莲、丹皮基地;中东部新发展3万亩苍术、栀子;县南部发展桔梗、子莲2万亩。 武穴 总规模达到10万亩,发展以梅川镇为中心的西北部乡镇蕲艾、夏枯草等中药材种植产区。 浠水 总规模达到10万亩,重点发展道地药材蕲艾、福白菊、杜仲、厚朴、黄柏等。 团风 总规模达到10万亩,重点发展道地药材射干、白前草、玄参、天参、蕲艾、金银花等。 黄梅 总规模达到8万亩,重点发展荷(莲米、莲心、荷叶)、芡实等。 |
培育医药产业集群。积极引进国内大型中医药、生物医药企业落户黄冈,支持李时珍医药集团等做大做强,推动中药材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鼓励研发创新更多独家品种、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大品种和中药新药,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地区中医药合作,将道地药材优势转化为知识产权优势、中医药优势。严格贯彻执行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做优做强蕲春李时珍医药产业集群、武穴医药化工产业集群,全力推进黄冈市高新区(生物医药园)、招商局(蕲春)健康产业新城、蕲春李时珍医药产业园、罗田万密斋医药产业园、英山生物医药产业园、浠水庞安时中医药产业园、黄梅小池滨江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华夏幸福团风产业新城等园区科学快速发展。创建原产地和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产品品牌,引导饮片加工企业向精深化、差异化、高档化、品牌化方向聚集发展,重点引进国内大型中药饮片企业,创新发展中药饮片产品,大力开发单味小包装、颗粒饮片、直接口服饮片等,积极推进中药配方颗粒及提取物研发生产,推动道地药材精深加工。建立健全中药饮片质量追溯体系,加强中药饮片资源保护和品牌建设。加速与武汉东湖高新区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对接,引导支持广济药业、亿诺瑞生物制药、藻上好生物科技、佳成生物科技等企业创新发展、规范发展,支持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广阔市场前景的生物药物、试剂。
专栏4 现代中医药重大产业园区 蕲春县李时珍医药产业园 规划用地4000亩,建设集医药知识产业、医药加工业、医药物流业、医疗保健养生现代服务业于一体的现代医药产业园。 广济药业生物产业园 以生物医药、生物能源、生物材料、生物环保为重点,着力推进自主创新,巩固公司主导产品核黄素原料药和维生素B2片剂产销量居世界第一的市场地位;拓展VB6、VB1、VB12以及其他原料加制剂联动型业务。 英山生物医药园 建设现代化中医药加工基地,开展精深加工及生物医药提取、中医药全成分配方颗粒生产、特色食品开发等。力争每年新引进投资过亿元医药企业1—2家。积极研发一二类新药,力争过5000万元的拳头产品达到5个以上,打造成生物医药产业集群。 万密斋医药产业园 项目占地1000亩,以万密斋养生保健名方验方为依托,创新发展中成药、保健品、化妆品等。 华夏幸福团风产业示范园 以生物医药、生物制品、健康与保健食品为切入点,引进具有爆发力的特色企业和项目,2025年努力实现大健康投资过百亿元,经济总量过百亿元。 华中健康科技产业园 位于浠水县滨江新区散花工业园,项目总用地3000亩,重点建设健康服务产业、健康产品、健康高新材料科研基地、生产基地和展销平台。 |
推动中医药流通市场建设。抢抓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建设机遇,立足现代化、规模化、信息化,加强李时珍中药材专业市场的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市场信息、包装、仓储、冷藏、运输等功能,建设覆盖全国、辐射全球的中医药健康产品交易、结算和物流配送中心,推动更多黄冈优质产品“走出去”。推动中药材种植大户与李时珍国际医药港、九州通医药国际物流园的合作,畅通全市中药材交易渠道。改造升级“大别山地道药材网”,拓展信息共享平台。鼓励道地中药材主产区构建中药材仓储物流中心,支持蕲春以蕲艾、夏枯草等为主,英山、罗田以茯苓、苍术、桔梗、天麻等为主,麻城市以福白菊等为主,推进中药材仓储流通体系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形成中药材种植、加工、仓储等信息可追溯的现代物流体系。
(二)绿色健康食品
推进“三品一标”示范样板创建工作。结合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等创建工作,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绿色食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绿色食品标准化原料基地、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样板区等创建,到2025年,将“三品一标”在同类农产品中总体占比提高至50%以上。以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重点,以重点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为载体,提品质、塑品牌、上规模,大力推进营养型优质食用农产品生产,推进产、加、销有机衔接,着力打造“三品一标”全产业链,全面提升黄冈“三品一标”品牌公信力、影响力。以大别山红色旅游公路为主线,以现有的板块基地为支撑,建设高品质的百公里板栗产业带。大力发展无性系生态有机茶,壮大英山云雾、麻城龟山岩绿、红安老君眉等精品茶叶主产区,以英山为核心,建设大别山茶谷。大力推进罗田甜柿、红安苕、麻城茶油、黄梅禅茶、武穴佛手山药、蕲山药、团风叶路大蒜、苦荆茶、荸荠、浠水芝麻湖藕等做大做强,形成涵盖传统饮食、采摘观光、农耕文化体验等为一体的发展模式。
专栏5 绿色健康食品重大项目建设 蕲春李时珍保健品工业园 规划园区面积5平方公里,以李时珍生物科技公司为龙头,开发建设保健饮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和健身产品,扩大保健品产能。 英山大别山茶谷 大力发展无性系生态有机茶,建设壮大英山云雾精品茶叶主产区,包括现代茶叶加工区、茶文化展示区、茶产品贸易区、茶旅游休闲区、茶科技研发区、茶种植示范区,及20万亩高标准茶园建设。 武穴佛手山药系列开发 开展富硒佛手山药的功能性食品、休闲食品研究和开发。 罗田绿色健康食品项目 开展板栗、甜柿的保鲜技术研究和深加工等。 麻城绿色健康食品项目 包括九州通菊花茶加工改扩建、菊花高科技产业园等。 浠水绿色健康食品项目 包括万吨葛根养生酒及相关葛产品、万亩高标准猕猴桃生产基地、巴河万亩绿色莲藕生产观光园等。 团风绿色健康食品项目 包括万亩团风荸荠种植基地、营养素等原料生产基地等。 黄梅绿色健康食品项目 包括紫云山茶治荒植茶工程“紫云碧绿”有机茶项目、生态农业有机水稻及杂粮生产加工项目等。 |
推进“三品一标”走向全国、走向世界。坚持“三品一标”精品定位,推进“龙头企业+基地”的发展模式,推行质量安全可追溯,持续提升“三品一标”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依托“互联网+”,引导企业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平台集中展示销售“三品一标”产品,积极推荐、鼓励获证企业、合作社参加“绿博会”“有机博览会”“地标农产品专展”等专业展会和推介活动,推进罗田板栗、英山云雾茶、红安苕、麻城福白菊、黄梅禅茶、团风荸荠等进餐桌、进商超、进展会、进网站、进景区和对外出口,让“黄冈味道”走出市域、走出国门。加强“三品一标”的科技研发,针对国内外高端健康需求,着力发展保健食品、营养强化食品、双蛋白食品等新型营养健康食品。
发展“药食同源”食品、保健品。充分利用黄冈特色中医药和优势农产品资源,引导和扶持企业加大中药保健茶、功能性食品、新资源食品、保健饮品、保健汤料、食品添加剂及其他养生保健用品等产品的开发,不断拓展丰富以中药为基源的系列延伸产品,满足群众绿色、环保和健康生活需求,做大做强黄冈大别山区食品饮料产业集群。大力开发福白菊、茯苓、栀子、银杏果、百合、佛手山药、金银花、桔梗、葛根等药食同源产品,以及天麻、丹参、白芨、杜仲、苍术、银杏叶等保健品,重点开发增强免疫力、辅助治疗心脑血管及糖尿病等疾病的功能性食品或药膳,以及减肥食品、儿童益智食品和各种养生保健用品。加快健康餐饮开发,发展一批特色健康药膳餐饮业。不断沉淀李时珍“本草沉窖”底蕴,提升药酒在行业中的地位,鼓励研发新型保健酒系列。运用万密斋等中医养生理论及经典名方,利用大别山道地名贵中药材和特色食材,研发“万密斋温茶”等养生保健饮品。
(三)健康养生旅游
突出黄冈生态环境优越、中医药底蕴深厚、交通条件便捷等优势,以黄冈大别山世界地质公园、蕲春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为核心,以生态养生、中医养生、温泉养生、禅修养生为主题,运用中医修身健康养生理念以及现代健康理论,大力发展景区森林浴、天然氧吧、中医药养生、温泉疗养、地磁养生等健康养生旅游。针对不同人群需求特点,将休闲度假和养生保健、修身养性有机结合,拓展形成“中医药+养生”、“森林+养生”、“温泉+养生”、“禅修+养生”、“地磁+养生”等模式;大力发展健康旅游,加快开发一批休闲度假、运动健身、医疗康养等特色旅游产品;充分挖掘大别山特色健康餐饮及药膳,促进住宿与健康服务项目的结合,打造一批健康旅游度假酒店,健全养生养老地产、养生养老产品、养生养老服务体系的“候鸟式”健康养生养老产业链。
专栏6 多模式推进旅游养生融合发展 “中医药+养生”模式 以中医中药养生为灵魂,依托赤龙湖的原生态环境以及蕲州古城的人文底蕴,推进赤龙湖国家湿地公园打造极具蕲春特色的国际养生生态景区;依托武穴市武山湖国家湿地公园的良好生态环境,打造鄂东地区首个国际湿地慢城。主打中医中药文化品牌,致力建设健康主题文化小镇,推进建设庞安时康养文化小镇、万密斋中医养生小镇、英山大别山养生小镇、药王冲王叔和文化产业园等。 “森林+养生”模式 集森林游憩、四季赏花、生态体验、康体养老、休闲养生、山地运动于一体,推进龟峰山龟尾医疗养生区、南武当风景区健康养生园区、浠水三角山生态休闲避暑基地、天台山养心休闲避暑基地、武穴龙门花海旅游区、团风会龙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等建设。充分利用三省垴鄂豫皖三省交界处的独特优势,依托天堂寨风景区,打造集生态旅游、观光、度假、养生、农家乐为一体的避暑胜地。推进武穴市融合匡山山水资源和禅宗、西游、美食文化,建设生态康养禅驿余川太平小镇。 “温泉+养生”模式 充分挖掘大别山丰富的温泉资源,在“大别山温泉”统一品牌下,推动罗田三里畈镇、大河岸镇、英山温泉镇、红山镇、杨柳湾镇、浠水团陂镇、麻城歧亭镇、团风但店镇、蕲春桐梓等因地制宜打造特色温泉小镇,以温泉疗养、养生养老、运动休闲等为核心,以旅游养生地产建设为支撑,全面提升大别山温泉旅游度假知名度。 “禅修+养生”模式 依托黄梅老祖寺、四祖寺、五祖寺和武穴横岗山等禅修资源,以田园山水风光为基础,以修身养性为内涵,规划建设集观光游憩、心灵洗礼、康体养生、休闲度假、佛事体验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特色禅修小镇。 “地磁+养生”模式 科学挖掘和量化研究麻城市木子店镇“世界磁谷”对人体健康的特殊功能,建好用好地磁研究平台,打造集水资源、旅游、休闲、康养、娱乐于一体的世界磁谷康养中心。 |
打造世界知名的《本草纲目》中医药养生之旅。支持省联投加快推进李时珍文化旅游区建设,针对国内外大众旅游观光市场和高端健康养生市场,融合艾灸、火罐、刮痧、按摩、理疗、中草药药疗等中医传统疗法,提供健康疗养、慢性病疗养、老年病疗养、职业病疗养等特色服务,发展中医营养饮食、按摩保健、调理保健、季节养生、慢性病预防等特色养生服务,提供文化观光、健康体验、本草养生等功能的旅游产品和服务,鼓励发展中医养生馆、中医养生街区,开展中医特色健康体检和健康管理,为国内外游客提供道地的中华本草养生体验。扩大大别山中医药健康旅游海外宣传,推动大别山中医药健康旅游国际交流合作,使黄冈中医药养生文化走向世界。
打造世界知名的生态康养旅游目的地。充分利用好黄冈大别山世界地质公园这张名片,依托大别山地区薄刀峰、天堂寨、狮子峰、龟峰山、桃花冲、吴家山、天台山、三角山、大崎山等景区夏季气候凉爽、负氧离子含量高的天然氧吧优势,充分发掘黄冈丰富的漂流资源,将黄冈打造成国内外知名的大别山夏季避暑养生健身目的地。依托罗田、英山、蕲春、麻城、浠水、团风等地优良温泉资源,打造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大别山温泉”整体品牌,开发温泉休闲、温泉养生、温泉理疗等多层次、多功能服务,带动中药种植业、温泉汤包制造业、服务业、住宿业、餐饮业等产业链的发展,使之成为黄冈旅游业新亮点和大健康产业新增长点。
(四)医疗卫生与养老
建设运行高效的现代医疗服务体系。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加快大别山(鄂东)区域医疗中心、蕲春李时珍中医院、罗田县万密斋医院新区、黄梅小池滨江新区国际医疗中心、麻城市人民医院整体迁建等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鼓励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托管、公办民营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服务业,重点包括老年护理院、康复医院等特色专科医院。打造黄冈“健康云”平台,建立健康数据库,创新推进城乡居民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加快建设互联互通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探索发展健康管理服务产业,鼓励国内外知名健康管理企业来黄冈发展,构建个性化、精准化、高水平的现代化健康管理服务体系。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4人,注册护士数达到3.3人,床位数达到5.7张。
提升黄冈中医医疗在全国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推进黄冈中医药文化传承与发展,融合现代科技成果,加强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建设,探索建立以慢性病为重点的中医特色健康管理模式。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创建和宣传中医药名医、名科、名院,持续提升黄冈中医医疗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完善覆盖城乡中医医疗服务网络,鼓励蕲春、罗田、英山、麻城、浠水等根据当地特色资源,建设若干各具特色的中医养生保健基地。积极推动中医药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家庭,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要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拓展中医医院服务领域,为群众提供中医健康咨询评估、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治未病服务。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技术支持。
推进医疗与养老融合发展。推进建立黄冈“互联网+”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努力实现养老机构、医疗机构、保险机构、老人及家属、监管部门的健康管理、商业保险、社保报销等数据共享。探索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平安人寿等商业保险机构与大型养老机构合作,创新发展“保险产品+养老社区+养老服务”的产业链,积极引导保险资金兴办养老社区和各类养老健康服务设施、机构,实现金融产品与实体养老服务的紧密结合。大力发展融合老年体育、保健疗养、旅居养老、休闲度假型“候鸟”养老旅游等医养结合新兴业态。整合医疗、健康管理、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积极发展“住、养、医、护、康”于一体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
(五)运动健身
推进健康运动与旅游融合发展。深入实施“体育+旅游”战略,大力发展山地户外、水上、冰雪、汽车自驾等具有消费引领的健身休闲项目,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健身休闲示范区、特色小镇。大力发展体育旅游线路和营地建设,构建大黄冈户外运动带,实现一县一特点,由点串成线。充分利用大别山山水资源和旅游资源优势,引导罗田、英山、麻城等地重点发展登山和攀岩健身、水上漂流等运动项目;以冰雪嘉年华等为抓手,大力推进南武当、桃花冲、三角山、天堂寨等滑雪场开发建设和功能提升,打造成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山地户外和冰雪运动目的地。推进龙感湖水上运动产业集聚区等建设。传承红色基因,以“挺进大别山”为主题,以健身走、马拉松、登山、骑行和汽车运动等项目为重点,培育和打造黄冈环遗爱湖国际半程马拉松、大别川百里生态画廊自行车赛、大别山漂流赛等具有国内国际影响力的精品品牌赛事。发掘禅宗文化,打造黄冈“禅宗源头”健身休闲线路。
专栏8 运动健身重大项目 黄冈环爱湖国际半程马拉松赛道、大别川百里生态画廊自行车骑行赛道、罗田大别山水城、蕲春奥林匹克中心、环赤龙湖健康运动大道、武穴武山湖湿地公园环湖绿道、麻城大别山全民健身中心、麻城狮子峰森林运动公园、英山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团风大崎山国际矿山运动公园项目等。 |
完善体育健身设施。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体制机制,加强基层多功能体育健身设施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构建多层次、多方式的体育服务供给与保障体系,有序推进各县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乡镇体育健身工程等项目的实施,努力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公共健身活动中心、健身步道、体育公园、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等场地。
探索发展体育医疗康复产业。推动体育和医疗深度融合,科学定制个性化运动处方。以武穴、黄梅两个“全国武术之乡”和英山南武当为龙头,大力推进太极、岳家拳、八段锦、五禽戏等武术健身运动发展,打造黄冈武术健身产业和品牌。鼓励黄冈体育制造企业、健身俱乐部等机构大力引进运动健身、运动理疗、运动康复的经营管理人才,积极开发、引进新型运动康复装备、运动健身指导技术装备、可穿戴式运动设备等智能体育产品。
五、重大工程
围绕推进大健康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大健康产业发展重大工程,推动大健康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发展。
(一)大健康城市品牌创建工程
严格对标全国健康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切实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加快树立“要健康到黄冈”品牌形象。抓住2018年李时珍诞辰500周年的重要契机,推进李时珍中医药大健康国际高峰论坛常态化。进一步整合提升现有各种节会平台,办好蕲艾健康旅游文化节、李时珍中药材交易会、蕲艾产业高峰论坛、东坡文化论坛、黄梅禅文化论坛等,并打造一批健康旅游节、养生文化节等品牌,积极承接和举办更多具有影响力的健康会展与论坛。全面完善黄冈大健康产业品牌体系建设、标准体系建设、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制定出台地理标志品牌使用管理办法,积极创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争创更多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在黄冈市区和蕲春、罗田、英山、麻城、浠水等城市规划建设及改造过程中植入中医药健康文化元素,城市绿化引入银杏、合欢、杜仲、药橙等药材景观苗木,在主要交通干线增设中医药文化雕塑,体现中医药健康文化特色,提升黄冈大健康城市形象。
(二)中医药文化传承工程
规划建设《本草纲目》世界记忆公园,让《本草纲目》世界记忆遗产再现辉煌,按照“高起点、现代化、多功能、科技型”标准,物化、活化全部1892种药物,打造全国乃至全球一流的集科普、研究、培训、养生、体验、交流、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中医药文化示范园。挖掘、弘扬李时珍、苏东坡和万密斋、庞安时、杨际泰等深厚的中医药养生文化资源,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库。围绕卫生与健康主题发展影视、图书等健康文化产品与服务,打造富有黄冈特色的中医药文化品牌。加强文化养生养老载体建设,在各养生养老基地大力推行中医药文化、养生文化、民俗文化、禅修文化等养生养老活动,促进文化养生养老与生态养生养老融合发展。
(三)大健康产业创新发展工程
支持李时珍医药集团等骨干企业全面加强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建立现代中医药研发中心、博士后与院士工作站等多种形式的技术创新平台,建立一批省级以上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药品和保健品。建立健全与中国中医科学院、湖北省中医院、湖北中医药大学等科研院所的市院合作、市校合作,围绕产教融合推动“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重点专项,深入推进道地药材建立全产业链技术研究体系和高水平研发平台,研发基于经典名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等中药新药,设立经典名方系统攻关专项,加强对中成药和协定方的开发利用。通过与互联网、大数据、可穿戴设备、智能健康电子产品和健康医疗移动应用服务等结合,催生健康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四)大健康重点企业培育工程
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扩大“中国•黄冈中医药健康谷”的知名度、美誉度,吸引更多国内外知名大健康企业入驻黄冈。促进技术、人才、资本等资源加快向优势企业集中,支持龙头企业跨领域、跨行业发展,由传统医药、医疗领域向养生、养老、康体等领域延伸发展,培育形成中药材、生物医药、养生养老、健康食品、康体运动等一批百亿特色产业集群。支持李时珍医药集团、稳健医疗黄冈公司、中粮粮油黄冈公司、黄冈伊利乳业等大健康产业龙头骨干企业做大做优做强,支持招商局集团、省联投、省交投、鄂旅投、海尔集团等企业加大大健康项目投资力度,着力培育一批年产值过百亿的大健康“旗舰”企业。实施隐形冠军企业培育工程,支持广济药业、亿诺瑞等企业专注核心业务,“专精特新”发展,培育壮大一批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领军企业。突出各县市区健康产业发展特色与亮点,健全完善大健康产业基地(园区)的配套功能,逐步整合、引导大健康相关企业向基地(园区)集中,形成大健康产业的强大合力和同向推动力。
(五)大健康助推乡村振兴工程
坚持把发展中药材产业、“三品一标”产业作为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的优势产业,大力实施“三乡”工程,推动企业、能人、市民下乡创业兴业,加快构建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在外务工人员、无生产能力农户将土地流转外包发展中药材、“三品一标”种植业,扶持一批贫困村积极有序发展道地药材种植,深入开展“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建设。深入推广“村企联建、精准扶贫”模式、“新文化+新农业+新健康”模式等,发展一批以大健康为主题的田园综合体,构筑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带动农民增收脱贫。推进农村劳动力健康技能培训,发展专业健康技能培训机构,通过“招聘—培训—就业”模式,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入城市养老、护理等行业,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将大健康产业发展列入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黄冈市大健康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组织领导全市大健康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组建中医药管理机构,统筹推进以中医药为核心的大健康产业日常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进落实市委、市政府专题会确定的重要部署和任务,协调解决大健康产业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凝聚共识,强力推进。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发展大健康产业摆在重要位置,各县市区要成立大健康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大健康产业发展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或专项行动计划,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政策保障
借鉴“中华药都”安徽亳州、“中国药都”江西樟树、“千年药都”河北安国的“省级统筹、市级运作”模式,推进“中国•黄冈中医药健康谷”上升为省级战略,争取国家和省级层面在大健康产业项目立项、建设用地指标、科研平台搭建、高新企业认定、税费减免、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黄冈相应的扶持政策。加强用地保障,对列入大健康产业发展的重点园区和重大项目,依法优先安排土地指标。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是进一步梳理食品、医疗、养老等行业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权限。鼓励各地采取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建设医疗、养老、体育健身、康复等设施,扩大医疗、养老、体育健身、康复等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研究出台公立医院优先使用优质道地药材,试点推进蕲艾产品及艾灸进医保目录等政策。
(三)强化资金保障
按照使用方向不变、使用范围不变、管理渠道不变的原则,统筹整合大健康发展相关政府资金,采取事前科学合理预算和事后补助或奖励、风险补偿方式,聚焦支持大健康产业发展。借鉴其他省市经验,争取省级支持,成立湖北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现代中医药及健康产业黄冈专板”。加强银企合作,完善政府、银行和企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大健康行业企业、种植大户召开银企对接会,满足企业及农户信贷需求。争取国家专项扶贫资金、乡村振兴资金、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资金、特色小镇建设资金等和湖北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对黄冈大健康产业的支持,创新金融平台,实现大健康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有机结合。
(四)加强人才保障
加强政策激励,将大健康产业类人才纳入全市人才工作规划,引进一批大健康产业高端人才、年轻人才到黄冈创新创业,创新引人用人机制,推进院士、教授、名老中医等大健康领军型人才来黄冈灵活从事科研、培训、诊疗等工作。引导和支持黄冈师院、黄冈职院等院校开设大健康产业相关学科专业,推动组建李时珍医药技术学院,规划建设大健康产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面向全国,大力培养全科医生、中医师、护士、营养师、按摩师、理疗师、健康数据分析师等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中药材种植加工方面的技术能手等实用型人才,为大健康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建立健全覆盖中医药领域的中医药师承教育体系,鼓励支持名老中医和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养多层次的中医药人才。
(五)抓好重大项目
积极做好大健康产业项目策划和推进工作,建立大健康产业重大项目库,在中医药、养生旅游、健康运动、医养结合、绿色健康食品等领域谋划一批具有标志性的大健康产业重大项目,到2025年重大项目投资总规模力争突破2000亿元。大力开展大数据精准招商,加大对投资规模在亿元以上项目的招商引资力度,重点瞄准国内中医药100强企业、国内外知名生命健康企业,引进投资强度高、产出效益高、科技含量高、产业关联度高的大健康产业项目。加强项目衔接和项目督查,抓好大健康产业重点项目建设进程,建立项目月报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六)营造良好氛围
策划举行高水平健康论坛、节会、会展、赛事等品牌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微信、微博、视频等新媒体渠道,扩大黄冈大健康产业在全国的影响力。依托“信用黄冈”平台,建立健全大健康产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和“红黑名单”管理制度,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打击虚假宣传,依法规范健康服务机构从业行为。
(七)加强监测考核
建立健全大健康产业统计制度和监测指标体系,全面、准确、及时反映大健康产业发展状况,跟踪掌握总体规模、行业结构、经济效益等基础数据。研究制定大健康产业发展综合考评办法,将规划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纳入对各县市区、有关部门的目标责任考核。按照规划部署,适时对落实本规划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市大健康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报告。
黄政办发〔2019〕29号,2019年10月23日发布
为加大大健康产业发展政策支持力度,推进我市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千亿产业集群,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借鉴外地经验,结合黄冈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一、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在本市进行工商注册、税务(民政)登记,并从事药食材种植(收贮、加工、销售)、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医药制造、医疗专业设备制造、医药流通、健康服务等领域的研发、生产、流通、服务的市场经营主体(含种植大户)和机构。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重点支持。重点对现代中医药制造及研发类项目进行扶持,壮大实体经济,推进大健康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坚持道地优先。加大对道地中药材种植、收贮、销售的支持,强化产业发展基础,形成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三)坚持科技创新。支持医药健康相关产业的科研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新成果、新产品落地,促进产业升级。
三、资金来源
本政策各项奖补及补贴为最高上限。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奖补及补贴资金由各县(市、区)、市区各园区落实。
四、支持中药材产业
1.对新建中药材标准化育苗示范基地面积达50亩以上,带动周边群众致富,苗种销售率达到80%以上的,每亩按500元标准奖补种植主体;对承担国家部委(局)下达我省中药材种子菌苗基地建设任务的单位给予不少于10万元的建设补助。(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对中药材连片种植达到100亩以上的,每亩每年补贴200元;对每年连片流转土地新种植蕲艾(苍术、茯苓、菊花)在20亩以上的,每亩按300元标准奖补种植主体;对每年连片新种植蕲艾(苍术、茯苓、菊花)千亩以上的标准化基地,每亩按400元标准奖补种植主体。(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对收购产于我市的中药材达100万元以上的收购企业,凭种植户自产证明,经所在地乡镇认定,按发票额的1%给予补贴。(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4.购置中药材种植、采收、烘制等专业机械设备(不含牵引动力部分),单台设备高于40万元以上的,按发票额的10%一次性给予补贴,补贴上限为30万元。(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区各园区管委会)
5.对中药材企业和市场主体新建烤房、低温冻库、通风库,按农产品初加工标准给予以奖代补,1吨电烤房每座补贴3万元,20吨冻库每座补贴2万元,50吨冻库每座补贴5万元,100吨通风库每座补贴4万元。(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区各园区管委会)
6.对中药材企业年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的,规上电商企业年销售中药材产品达到500万元的,或企业年出口创汇达到50万美元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第二年年销售额增长达到20%以上的(含20%),再奖励2万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区各园区管委会)
7.中药材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加工企业申报并通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的,一次性分别奖励3万元、5万元。(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区各园区)
五、推进医药制造现代化
(一)提升科研创新能力。
8.在中药材种植、收购贮存、炮制规范、生产加工、产品质量、服务流通、检测方法等方面,单独起草(或作为牵头单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省级及以上)的,分别给予每项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在原料药、医药中间体的质量标准,单独起草(或作为牵头单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省级及以上)的,分别给予每项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区各园区管委会)
9.鼓励企业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对新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每个品种奖励50万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区各园区管委会)
10.取得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证书的企业,根据获批品种的市场前景等情况,每家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100万元。本市区域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本市企业生产且将销售结算注册在我市的,按药品注册类别,给予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区各园区管委会)
11.对产品通过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欧洲药品管理局(EMA)、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实验动物评估和认可委员会(AAALAC)、美国人体研究保护项目认证协会(AAHRPP)、国际医疗卫生机构认证联合委员会(JCI)、德国医疗透明管理制度与标准委员会(KTQ)等国际权威机构认证,且属首次通过相关认证的企业和机构一次性最高给予15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区各园区管委会)
12.对获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大健康相关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大健康相关项目给予5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区各园区管委会)
13.对获省级及以上隐形冠军示范大健康相关企业给予奖励60万元,获科技小巨人企业给予奖励40万元,获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给予奖励20万元。(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区各园区管委会)
(二)支持行业公共平台和重大项目建设。
14.鼓励企事业单位牵头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对国家、省、市级新认定授牌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5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区各园区管委会)
15.支持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且年服务本地大健康企业50家以上的公共服务平台,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区各园区管委会)
16.鼓励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研究开发新产品、新工艺,对合同登记备案的,按企业实际支付给高校、科研院所费用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贴。(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区各园区管委会)
17.大力推进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对利用本地中药材资源,取得中药配方颗粒生产试点并建成投产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区各园区管委会)
18.国内医药行业龙头企业、驰名商标入驻我市投资建设生产加工项目,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且投资强度在300万元/亩以上的,在享受招商引资“一号工程”支持政策的同时,在企业达产后一次性奖励500万元。(牵头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区各园区管委会)
19.将药品生产批件的生产地址变更到黄冈的医药类企业,该药品年度销售额2000万元(含)以上,给予50万元奖励;该药品年度销售额1000万元(含)到2000万元的,给予30万元奖励;该药品年度销售额300万元(含)到1000万元的,给予2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区各园区管委会)
20.对在本市设立的市场潜力巨大、具备一定产业规模的医养结合示范单位(园区),以及获批认定的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企业、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等项目,按照每个床位30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300万元。(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区各园区管委会)
21.对大健康产业重点工程项目实行先建后验。由项目业主提出申请并作出承诺,相关部门集中预审通过后发放《施工通知单》,项目业主即可依法依规开展项目设计和施工,在施工的同时,补办相关审批程序。(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区各园区管委会)
六、金融财税政策支持
22.支持企业挂牌上市,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等股权、债权融资形式,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大健康类生产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成功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在新三板和四板挂牌上市成功的,分别一次性奖励60万元、30万元。(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区各园区管委会)
23.落实支持大健康产业发展的相关税收政策。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初级农产品、养老、医疗等增值税免税政策,落实高新技术、农产品初级加工等所得税优惠政策。优化服务,加快退税进度,支持大健康出口企业发展。(牵头单位: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区各园区管委会)
本政策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认定办法。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本市已出台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按“就高不重复奖励”的原则执行。本意见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2020—2022年)
黄政发〔2020〕5号,2020年4月16日发布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发展机遇,加快推动我市5G产业发展,培育新经济,形成新动能,促进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到2022年,全市建设各类5G站址5100座,实现市区主城区和部分县(市)主城区5G网络全覆盖。围绕核心元器件、关键技术和工艺,引进培育一批5G新型研发机构、制造骨干企业、信息服务企业、产业基地和5G创新中心,形成5G产业生态。初步建成黄冈市工业运行实时在线监测云平台。推动5G赋能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推动智能制造、数字农业、智慧物流、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文旅、智慧交通等七大领域的5G应用,建设10个5G应用产业园,实施20个跨界企业业务融合示范工程,孵化培育50家应用示范企业;实现“上云”企业2500家,打造“上云”标杆企业50家,新增省级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30家。制造业数字化改造达60%以上,关键工艺数控化率超过50%,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普及率超过10%。5G应用产值达到200亿元,带动全市数字经济产值700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5G网络基础建设。
1.编制5G基站建设规划。按照4G/5G并行的原则,在我市4G基站建设的基础上,编制《黄冈市5G通信基站专项规划(2020—2022年)》,将5G基础建设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将5G基础站址、机房及管线、电力等配套设施纳入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2.加快5G设施建设。按照5G基站规划,落实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要求,充分发挥中国铁塔黄冈分公司作用,统筹基础电信运营商5G设施建设需求,共建铁塔、机房等基站配套设施以及公共交通、重点场所建筑楼宇室内分布系统,推进“多杆合一”。鼓励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重要交通设施等社会公共基础设施资源向5G网络建设开放。基础电信运营商按照规划加快公共交通、重点场所建筑楼宇以外的室内分布系统建设。
3.落实5G建设配套需求。推动各地将公共建筑物、弱电井管道、杆塔、绿地等资源向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开放,在规划落地、基站设置、传输和管道工程建设、电力引接等方面予以支持。依法打击破坏5G基站等信息基础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建设5G研发创新基地。
1.吸引国内龙头企业和知名科研机构在我市布局建设5G联合创新中心、产业研究院、开放实验室和通信实验外场等。推进市内骨干企业、科研院所围绕5G应用建设一批新型研发机构。
2.依托黄冈高新技术开发区、光谷黄冈科技产业园、武穴电子信息产业园等各类园区,大力引进电子信息产业,重点谋划、引进和发展物联网终端设备制造、安防监控设备、生产流水线监控设备、智能测量仪器仪表等高新物联网数据采集设备。
3.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5G无线网络虚拟化、新型组网等关键技术研究,推进5G高速大容量光传输设备、光交换设备、高端路由等关键设备研发和产业化。
4.鼓励黄冈师范学院、黄冈职业技术学院与黄冈浪潮公司共同发起成立黄冈浪潮软件产业孵化基地,发展以大数据和云计算为核心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支持浪潮集团、电信运营商等建设新型绿色数据云中心和人工智能工作平台。
(三)推进5G规模化示范应用。
1.推进智能制造应用。引导食品饮料、纺织服装、医药化工、建筑建材、机械电子等五大传统优势产业改扩建,兴建基于5G的智能工厂、智能车间、智能生产线,实施机器换人、设备换芯、生产换线。支持我市黄州、浠水等汽车制造、智能家电、陶瓷制造、家居家具、仪器仪表、通用设备、清洗设备、机器人等重点企业建设5G+工业互联网,打造具有互联网后台支撑、具备自学习功能的智能产品系列,提升优势产品供给能力。推动蕲春、浠水、黄梅、黄州等服饰、鞋类、小家电、纺织、家居等企业应用大数据与云计算、AI、AR/VR技术,开展柔性制造。鼓励基础运营商、黄冈浪潮公司开展大数据与云计算应用示范工程,推动基础设施即服务(IAAS)、平台即服务(PAAS)和软件即服务(SAAS)等云服务模式应用,构建云计算产业生态环境,促进我市两化融合和企业“上云”蓬勃发展。
2.推进数字农业应用。积极推进智慧农业、精准农业、农业AI应用。发挥我市农业大数据的应用优势,加快5G农业应用,在集约化、设施化、机械化程度较高的畜禽、水产、园艺等行业,建立实时监控、智能调控、远程可视等“5G+AI+4K/8K”试点应用。在大田种植中应用“5G+北斗”、大数据与云计算、AI等技术,实现配方施肥,病虫害防治,农业定位耕种等精准作业。在农产品加工中充分应用数字技术,打造一批数字化加工车间和数字产业园。建成一批5G智慧农业示范园和产业园,建好市现代农业示范园智慧科研基地。
3.推进智慧物流应用。对接临空经济区,建立基于5G深度感知的智慧仓储管理系统和智慧物流分拨调配系统。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建立布局合理、运营高效的智慧物流园区(基地)。推进特色和品牌农产品产地建仓、区域上行、全网销售。探索兴建社区智慧屋、智能提货柜、自动生鲜售货终端,建立高效便捷的智慧末端配送网络。建设蕲春、罗田、英山等蕲艾、茯苓、苍术、白术等中药材产业单品大数据,建设全国性的中药材智慧物联物流信息服务平台。
4.推进智慧医疗应用。支持我市三甲医院率先开展5G+智慧医疗示范,发展远程监护、移动式院前急救、远程医疗、远程机器人手术等应用,提升区域医疗服务水平。推进5G技术在互联网医院、医学影像、数字化手术室、卫生应急指挥等领域应用。推动医疗、医药、医保和健康各相关领域数据融合,推进“互联网+”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大力引进研发医疗健康相关的人工智能、高性能诊疗设备、可穿戴设备等高附加值产业。
5.推进智慧教育应用。实施基于5G网络的数字化校园扩容提速工程,探索建设基于5G网络的教育实时监管与服务体系,提升教育管理与服务水平。发挥黄冈名师、黄冈教辅等教育品牌优势,引进知名教育企业,依托5G网络技术实现基于高清视讯的远程协同教育教学与在线资源共享,推进“5G+AI+4K/8K”教育直播示范,建设“网上课堂”。开展5G+AR/VR沉浸式教学和基于AI的教育教学评测与管理,加强智慧教育产品、移动教育产品和数字教育资源池的研发和应用,深度开发个性化教育、学习和教学评估的智慧教育产品,打造明星学校、明星教师、明星资源平台,形成5G教育高地。
6.推进智慧旅游应用。聚焦我市东坡文化、禅宗文化、红色文化和旅游资源,招引一批网络文学、微电影、短视频、数字阅读等5G+高清视讯产业项目,打造以小微文化企业入驻和年轻人创业为主的5G+文化创意创客空间,推进与网络视听、网络剧、网络综艺、动漫游戏、数字文化装备等新业态融合发展。创新5G旅游应用,推进与数字景区和智慧旅游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全域智慧旅游综合服务平台,打造5G智慧文化旅游产业生态圈,促进农业、健康、金融、物流与文化旅游业共生发展。
7.推进智慧交通应用。积极开展交通状态监控与评估系统、应急指挥及救援系统、交通运行控制系统、无人清扫车应用、园区无人摆渡车、无人物流车、无人驾驶体验区、智能停车系统的示范应用。加快5G+无人车试验场地建设。配套建设50公里以上开放测试路段,2022年首台智能网联汽车上路测试,力争实现智能网联汽车在我市预商用。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推进机制。将本计划重点任务和七大领域的应用任务分解到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由牵头单位制定具体落实措施、重点项目和时间表。市经信局定期对本计划推进情况进行梳理汇总,每半年向市政府专题报告一次计划落实情况,每年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和5G产业发展的专家咨询会。成立黄冈5G产业发展联盟,推动行业主管部门、科研机构、生产制造企业、基础运营商、应用示范单位在标准制定、技术研发、测试验证及示范应用等方面开展合作协作。
(二)加快人才引进。将5G人才列入全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畅通与国内外顶尖人才对接渠道,加快引进一批领军人才及团队,并为其配置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事业发展平台。支持市内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培养5G人才,建设人才实训基地,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精准度。鼓励采用兼职、短期聘用、定期服务等方式,吸引国内外信息技术人才来我市创新创业。鼓励各地积极制定5G人才在子女教育、住房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三)加大资金支持。统筹利用科技创新、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科技专项和支持企业(产业)发展等财政资金,支持全市5G网络建设、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和应用普及。发挥各级已有政府性基金的投资支持作用,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引导、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5G关键技术开发和产业发展。抢抓中央“六稳”重大政策机遇,积极争取国家、省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项目资金。
(四)营造发展氛围。举办行业应用高峰论坛和5G“双创”大赛。打造创客空间,引进专业服务机构和种子基金、产业基金入驻,构建项目路演、创客训练营、辅导孵化、融资对接等多层次的创业生态体系。培育一批5G产业瞪羚企业,培育一批现代企业家和5G工匠。积极探索5G应用试点示范,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电视、广播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报道发展成效,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营造有利于5G建设与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 黄冈市5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1
黄冈市5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 重点任务 | 牵头单位 |
1 | 2022年市区主城区5G网络基本实现全覆盖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2 | 2022年“上云”企业2500家,打造“上云”标杆企业50家;新增省级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30家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3 | 建立市工业运行实时在线监测云平台,市5G创新中心和10个5G应用产业园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4 | 制造业数字化改造达60%以上,关键工艺数控化率超过50%,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普及率超过10%。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5 | 编制《黄冈市5G通信基站专项规划(2020—2022年)》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6 | 成立黄冈5G产业发展联盟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7 | 引进5G核心设备、芯片、器件、模组、终端制造企业 | 市招商服务中心 |
8 | 引进培育一批5G研发机构、制造企业、信息服务企业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9 | 将光谷黄冈科技产业园打造成5G产业核心区 | 光谷黄冈科技产业园管委会 |
10 | 开展20个5G业务示范应用,孵化培育50家应用示范企业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11 | 推进智能制造应用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12 | 引进集成电路、生物产业、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 市招商服务中心 |
13 | 鼓励行业龙头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组建5G创新平台,开展技术研发、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 | 市科学技术局 |
14 | 推进数字农业应用 | 市农业农村局 |
15 | 推进智慧物流应用 | 市商务局 |
16 | 推进智慧医疗应用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17 | 推进智慧教育应用 | 市教育局 |
18 | 推进智慧文旅应用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19 | 推进智慧交通应用 | 市交通运输局 |
20 | 加大资金投入支持5G产业发展 | 市财政局 |
21 | 积极争取国家、省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项目资金 | 市发展和改革委 |
22 | 加快培育和引进一批5G领军人才及团队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0年黄冈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020年1月4日在黄冈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长 邱丽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极不平凡。举国同庆新中国70华诞,凝聚起追梦前行的磅礴力量。一年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围绕“在全省高质量发展中力争上游”战略目标,突出“双强双兴”,推进“四大行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进度符合预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新的重大进展。
经济运行稳中有进。预计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5%,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5%、8.3%。全市实施亿元项目878个、完成投资980亿元,新开工“双百”项目102个、完成投资160.5亿元。招商引资成果丰硕,成功举办“三大平台”招商活动,新引进亿元以上项目550个、协议投资2500亿元,新开工入库项目260个,新投产入库项目190个。服务企业有力有效,大力清偿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为企业解决具体问题两千余个,新进规企业88家。创新驱动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达314家,完成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210亿元,占GDP比重达9.5%。启动第三轮市校合作,深化“千企联百校”对接,新建校企研发平台41家,引进创业项目266个,转化科技成果51项。全市五类市场主体突破56万户,其中企业类8.7万户。
三大攻坚战成效显著。对标“两不愁三保障”,聚焦突出问题整改,拓展产业扶贫,巩固易地搬迁扶贫,做实健康、教育、政策兜底扶贫,贫困发生率降至0.28%。有望实现贫困县全部摘帽、贫困村全部出列。长江经济带“双十”工程同步推进,“雷霆行动”专项整治成效明显,环保督察年度整改任务提前完成。水、气、土污染防治强力推进,河湖长制全面施行,30个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实质性启动,长江最美岸线建设有序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和国控断面水质100%达标,市区空气优良比例达80%,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全面推进,建改农户厕所51.1万座,精准灭荒造林11.89万亩,森林覆盖率43%,112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试运营,129个乡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完成省定目标。互联网金融和非法集资风险有效防控,不良贷款率降至警戒线以下。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转型升级态势向好。三次产业比18.5:40.9:40.6。农业提质增效。新建高标准农田41万亩,粮食总产57亿斤。稻田综合种养89万亩,粮经饲统筹44万亩。国家级龙头企业增至3家、省级78家,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2.0:1。发布“黄冈食卷”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有效期内“三品一标”品牌588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80个。蕲艾、大别山黑山羊入选全国特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能人回乡创业“千人计划”新签约项目1165个,协议投资797亿元。蕲春获评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黄梅入选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创建县,罗田入选全国农村创新创业典型县,龙感湖洋湖获评全国综合稻渔种养示范区。工业提档升级。
晨鸣一期制浆项目、绿宇一期无纺布项目实现量产,星晖首台新能源汽车本月下线。实施技改项目106个,完成投资47亿元。科峰传动、格芙食品入选省级隐形冠军示范企业,稳健医疗、蓝天联合气体等4家企业入选省级科技小巨人。“上云”企业913家,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73家。绿色建筑加快发展,山河集团营业收入突破500亿元。现代服务业提速发展。全域旅游全面推进,接待游客4300万人次,旅游收入310亿元。黄冈大别山世界地质公园揭碑开园。英山入列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第一梯队。商旅文体康融合发展,大健康产业产值突破800亿元,遗爱湖公园获评央视魅力中国城“年度魅力文化景区”,卓尔田园综合体、楚城文旅基地等顺利推进,总投资1500亿元的恒大文旅康养城落户红安。
改革开放深度拓展。“放管服”改革成效明显,“四多合一”改革、无证明城市创建扎实推进,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工业项目“先建后验”启动试点,“3550+100”基本实现。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升级,实现“一网”五级联通,事项可网办率达80%。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税18.97亿元,降费5.68亿元,降低一般工商业电费1.85亿元,工商业用气价格每立方米下降0.17元。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市场主体满意度逐步提升。党政机构改革全面完成,五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稳步推进。启动黄冈高新区人事薪酬改革和闲置低效用地清理处置试点,龙感湖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白莲河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示范区正式挂牌运行,公积金管理实现“四统一”,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等有力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进展顺利,5个县市列入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推动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得到加强。推进金融创新,新增贷款225亿元,贷存比突破50%。新增挂牌企业35家,新增直接融资63.9亿元。首家保税仓湖北鸿安易通顺利开仓。外贸进出口总额突破10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增长9%。
城乡发展同步提质。城镇化率达到48.22%。市区开工市政项目45个,启动46个老旧小区改造,新增绿地27.8万平方米,贯通“断头路”6条。“创文创卫”有力推进,数字城管平台建成运营。完成交通投资200亿元,两条高铁、两座大桥、蕲太西段、G347巴河特大桥等快速推进,沪蓉龟峰山支线完成主体工程,麻竹黄冈段具备通车条件。“四好农村路”全域推进,建成美丽公路2120公里,提档升级农村公路3431公里。ETC发行超过40万户。完成水利投资60.8亿元,299个三年补短板项目全部完工,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30平方公里。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提前完成。乡镇百兆带宽、农村无线网络全覆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推进,红安、麻城列入全国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县,169个村列入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
民生保障持续增强。压减一般性支出10%以上、“三公”经费3%以上,民生支出占比82%。城镇新增就业7.78万人,3.39万人实现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2.07%。社保覆盖人数673.16万人,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80.5万人。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8.8%、10%,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10.1%。2.52万人得到临时救助,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3.4万人次,资助贫困学生45万人次。县域医共体建设稳步推进,“黄州模式”全省推广。公立医院医用耗材加成全面取消,57种“救命药”纳入报销范围,710项医疗服务价格同步调整,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新建义务教育学校20所,改薄462所,补充教师2514人,学前教育新增学位8000个,义务教育新增学位2.3万个。新高考改革顺利推进。创建国家级职教示范学校5所,黄冈职院获评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入选职业教育“双高”计划。完成棚改4024套,分配公租房514套。巩固提升63.91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改造危房8221户。成功举办市五运会、“黄马”、全省相约小康运动会等系列赛事。文化小康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通过中期评估。《英雄无悔》《麻乡约》《曙光》获第十届屈原文艺奖,《青铜恋歌》《嬉蛙》进京汇演。退役军人四级服务体系全面建成。深化法治信访,平安法治黄冈建设成效明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丰硕,被明确为全省唯一的全国扫黑除恶重点培育市。打赢“迎大庆、保军运”安保和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等多场硬仗,安全生产形势平稳,食品药品监管水平提升。非洲猪瘟疫情有效控制。
履职能力不断提升。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政府系统党的建设不断加强。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和社会监督,按期办结人大代表建议90件、政协提案230件。法治政府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市长审案”入选全国示范创建项目。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旗帜鲜明反腐倡廉,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切实为基层减负,整合压缩各类考核督查,精文减会30%以上。加强审计、财政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全面推行互联网+项目化管理,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政府效能进一步提升。
国家安全、人民防空、优抚安置等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科协、文联、社科联、侨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联系进一步密切。对台、民族宗教、外事、老龄、统计、保密、档案、气象、水文、史志、公共资源交易、新闻出版、融媒体、防灾减灾、机关事务管理、慈善、残疾人事业等都取得新成绩。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和双拥共建深入开展,军政军民团结日益巩固。
各位代表!奋斗历尽艰辛,成绩来之不易。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得益于全市人民的共同拼搏。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人民,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离退休老同志,向驻黄部队、武警官兵、政法干警和部省驻黄单位,向在我市创业发展的投资者、建设者,向所有关心支持黄冈发展的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看到,前进路上还面临不少困难挑战。世界经济增长持续放缓,市场预期总体偏弱,外部环境之变与经济转型之痛叠加,项目投资后劲不足,实体经济困难较多,经济面临新的下行压力;制造业短板明显,新旧动能接续不力,转型升级任重道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比较突出,实现全面小康部分指标差距较大;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脱贫攻坚、生态环保、风险防控任务依然繁重,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供给不足;营商环境还不尽如意,市场活力还不强,政府职能转变还不能完全适应发展要求,治理能力亟待提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同程度存在,基层负担依然较重,少数干部的服务意识、担当精神、执行能力有待提高。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0年工作建议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开启“十四五”发展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继往开来之年。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国家逆周期调节精准有力,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浪潮孕育强大动能。新的一年,多项国家战略在黄冈实施,多重政策利好在黄冈叠加,多种有利条件积厚成势。只要我们万众一心加油干,越是艰险越向前,一定能够实现百年梦想,谱写时代华章!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创新为动力,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促调惠防保”,持之以恒推进“双强双兴”“四大行动”,总攻全面小康,深耕区域布局,强化产业支撑,优化经济治理,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主要预期目标是: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8%,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其他各项任务。
实现预期目标,需要我们充分做好应对困难局面的准备,把外部压力转化为推进发展的强大动力,付出最大努力,争取更好结果。围绕上述目标,重点做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快形成稳增长的坚实支撑。坚持稳字当头、以稳应变,激发有效需求,确保经济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
发挥投资关键作用。持续开展项目攻坚,努力扩大有效投资。抢抓国家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制造业补短板工程机遇,围绕长江经济带、大别山振兴发展、中部地区崛起等国家战略,对接全省“一芯两带三区”区域和产业发展布局,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深度谋划一批重大项目,新增储备库项目3000个以上。积极申报中央、省预算内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启动沪蓉红安线、三峡后续整治、西隔堤整险加固等重大工程建设,加快两条高铁、江北铁路、麻竹延长线等项目建设,实现武穴长江大桥、棋盘洲大桥、蕲太西段建成通车。推动晨鸣二期、绿宇二期等重大产业项目开工建设,实现星晖汽车、顾家家居、中粮肉食、大别山电厂二期等项目建成投产。全面推行互联网+项目化管理,强化实时调度,力争在建亿元项目800个以上、其中10亿元项目80个,新开工亿元项目300个,在建总投资4000亿元以上,其中工业投资占比40%。
发挥招商核心作用。更大力度实施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做实做优“三大平台”,围绕五大主攻产业理出项目清单,围绕知名企业划出意向清单,围绕产业转移趋势推出承接清单,突出精准招商,强化实绩考核。新引进亿元项目400个以上,协议投资2500亿元以上,资金到位率40%以上。推进中央厨房、中国香都、圣戈班新材料等项目开工建设。持续推进能人回乡创业“千人计划”,引老乡、回故乡、建家乡!
发挥园区聚集作用。加强市级统筹,完善“一区多园”推进机制,加快黄冈高新区创新发展,力争两年跻身全国百强。加快光谷黄冈科技产业园建设,打造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重要增长极。推进黄冈产业园提质发展。支持省级经济开发区扩区调区,全面推行区域性统一评价。明晰各类园区产业定位,专注主业,错位发展。探索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建立特色运营的园区发展模式。完善利益分享机制,推动重大项目有序流动、飞地布局。严把安全、环保、用地、用能等标准,推进“标准地”出让,加大闲置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力度,加快腾笼换鸟。健全考核体系,激励园区竞相发展。
发挥消费基础作用。推动商业街、步行街、开放式公园改造提升,活跃夜经济和假日消费市场。推动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试点,打造便民消费圈。加强城乡商贸服务体系和专业市场建设,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激活农村消费市场。支持黄商集团等本土零售商发展壮大。拓展文化旅游、信息服务、健康养老等新兴消费。激发汽车消费潜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健全线上线下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完善消费者维权机制。
(二)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五大主攻产业“三年实施方案”“四份清单”落地见效,做大规模,做优质量,做强实力,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持优存量、扩增量、求变量,做大做强制造业。实施新一轮技改工程,加快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力争技改投资过百亿。实施骨干企业培育工程,建立100家骨干企业培育目录,精准服务。支持中船重工贵金属等冲刺百亿企业,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深耕细分市场,培育一批隐形冠军示范企业。实施补链强链工程,围绕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生物产业等十大领域,编制招商地图,着力引进100个产业链项目。配套武汉芯产业链,发展“芯屏端网”,推进卓朗大数据、麻城第三代半导体等项目建设,支持武穴电子信息产业园打造百亿园区。实施企业解困工程,助力100家困难企业走出困境。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推动“个转企”“小进规”,新增规上企业50家以上。实施“万企上云”工程,培育一批智能制造示范企业,新增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10家。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支持团风建设国家级绿色建筑示范县。
推进现代农业特色发展。坚持“两转四用”,深化“个十百千”,以黄冈地标优品工程为抓手,供需两侧同步发力,实现农业提质增效。突出“一县一品”,聚焦十大农业产业,创建一批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推进地标优品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种养,增强绿色有机农产品供给。大力发展加工农业,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支持馥雅食品、名羊农业、明钼科技等“金种子”“银种子”企业发展壮大,选择100家企业梯次培育。建立质量管理和产品溯源体系,将“黄冈食卷”打造成高价值品牌。推进“一品双标”,激励企业增品种、优品质、提品味、创品牌。持续开展黄冈地标优品招商推介活动,推进“十进一出”,抢占中高端消费市场。
推进大健康产业跨越式发展。围绕“两核三组团”总体布局,实施“四个一百”工程,加快中国黄冈李时珍中医药健康谷建设,培育千亿产业。发展道地药材规模种植,建设100万亩中药材基地。持续举办李时珍中医药发展大会暨大健康投洽会,引进产业投资100亿元。抓好268个谋划项目实施,今年力争启动100个。围绕中医药加工、中医药健康服务和健康食品、医养结合体、商贸流通等,重点培育100家企业。支持李时珍医药、广济药业、一世缘蕲艾等做大做强,力争过10亿元企业达到10家。推进“药养游医健”融合发展,传承创新中医药文化,擦亮康养福地品牌,为健康中国贡献黄冈力量!
推进全域旅游创新发展。坚持文旅融合,优化产品供给,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域整合资源,以十大精品旅游线路为纽带,汇聚亮点,培育旅游和消费热点。全域共建共享,深化全域旅游示范创建,打造国内一流旅游目的地。支持红安、麻城、英山、罗田等国家级示范创建,蕲春创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支持英山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黄梅非遗文化旅游区建设。推动龟峰山、红安革命纪念园、遗爱湖公园5A景区创建。全域业态融合,提升乡村游,拓展红色游、康养游、体验游等新业态。优化“吃住行游购娱”传统要素供给,推动质量变革。全域系统营销,挖掘文化内涵,讲好黄冈故事。筹办黄冈大别山世界地质公园发展大会和东坡文化节、黄梅戏艺术节。
推动临空产业突破性发展。全面融入武汉城市圈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按照“一心三轴三区”总体布局,编制黄冈临空经济区起步区详细规划。启动起步区建设,推进燕矶长江大桥、白潭湖和长河两岸整治、顺丰培训中心和生活中心建设,完成顺丰机场导航台及配套工程。积极引进航空物流、供应链服务、医疗健康等产业,着力打造临空产业集聚区。
(三)加快打造改革开放创新升级版。以创新驱动和改革开放为两个轮子,形成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能。
深层次推进改革。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生产要素向优质企业、产业、园区合理流动。探索企业亩均效益评价机制,扶持优质企业发展壮大,推动传统企业转型,倒逼“僵尸企业”市场出清。升级“放管服”改革,深化“一网一门一次”,全面推行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工业项目“先建后验”。纵深推进中介服务改革,试点“证照分离”,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巩固机构改革成果,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动大别山金融工程升级,深化新型政银担合作,保持信贷增长全省领先、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用足用活大别山产业基金、中小企业转贷基金等,组建县域产业基金。扩大直接融资,力争祥云集团主板上市。
高水平扩大开放。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扩大新一轮对外开放。力争外贸进出口和实际利用外资均增长7%。对接湖北自贸区,推广复制第五批试点经验。引导企业开拓多元化市场,扩大“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外贸出口。实施对外贸易综合服务全覆盖工程,引导外贸企业“出口回归”,推进生物医药、茶叶、新型建材等出口基地建设。
多主体推动创新。突出创新主体、创新平台和创新人才培育发展,注重创新成果转化运用,落实《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三年实施方案》,引导企业、高校和医疗机构增加研发投入,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4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0%,发明专利申请量增长10%。打造市校合作3.0版,做实“千企联百校”,促进项目在黄冈落地、人才在黄冈落户、成果在黄冈转化。推动北航科技园、中科产业技术研究院等落地见效。大力实施“人才新政”,聚才聚智聚力,让创业之星遍布黄冈大地,让创新之火形成燎原之势!
全方位优化营商环境。对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标国内一流,全面开展营商环境指数评估考核,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中央“新28条”,持续推进“护航行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平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建立政商直通车平台。坚决落实减税降费、降本减负、金融支持、权益保障政策,积极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回款难、用工难等实际问题,始终与企业家风雨同舟,坚定不移支持企业家一心一意干事业、心无旁骛谋发展!
(四)加快城乡融合协同发展。编制实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和多规合一制度,构建中心城区带动、县域多极支撑、乡镇协同并进的发展格局。
提升中心城市能级。深入推进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提升市域中心城市品质。加强城市更新,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加装电梯,打造15分钟社区生活圈。启动主干道升级改造,优化公交服务,增加公用停车位,提高通行效率。持续推进防洪排涝设施、市政管网、污水及垃圾处理厂建设。推进黄州一类水运口岸、遗爱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江河湖水系连通工程、万福泵站、巴河治理二期等项目建设。强化精细管理,改善市容市貌。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综合治理,构建“四位一体”管理体系。建立区域联动机制,确保空气优良比例80%以上。加快白潭湖“四区一城”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承载功能,打造高品质城市新中心。持续推进市区人口聚集。提升国家卫生城市水平,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努力打造市民满意、游客点赞、投资者称道的城市!
推进新型城镇化。坚持产城融合,实施有机更新,加快县城扩容提质。推动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向基层延伸,加快城乡公交、供气、水电一体化。深入实施“擦亮小城镇”行动,打造一批舒适宜居、各具特色的美丽城镇。支持重点镇、特色小镇加快发展,培育一批工业强镇、商贸重镇、文旅名镇。大力实施小池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推动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引导更多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市民化。
推动区域协同发展。加快黄团浠协同发展,依托临空经济区和光谷科技产业园,推进产业协同发展;加快交通、供水等一体化项目实施,推进公共服务协同融合。升级“一区两带”,着力打造长江经济带和大别山生态经济带。深化长江经济带城市群合作、武汉城市圈合作、环大别山省际合作和小池散花跨江合作。
加快智慧城市建设。编制新型智慧黄冈建设规划,统筹建设全市一体化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和技术平台,打造“四大中心”。加快推进5G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开展“多杆合一”试点,两年内主城区基本实现全覆盖。加快5G商用推广,实施智慧政务、智慧交通、智慧医疗工程,促进人工智能在经济社会领域广泛应用。
推进县域经济发展。注重分类指导,完善考核办法,引导县市区争先进位、特色发展。取消县市区上交市级调剂资金,政策向县域倾斜,服务向县域延伸。加大激励力度,对发展较好、用地集约的县市区给予奖励和用地指标倾斜。持续实施“六个一”计划,力争更多县市区进入全省分类考核第一方阵。
(五)加快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突出的短板在“三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短板。
巩固脱贫成果。发起总攻,决战决胜,确保存量贫困人口清零、“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清零,坚决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落实“四个不摘”,稳定扶贫政策和工作体系,强化后续扶持,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构建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开展脱贫攻坚普查,及时做好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的监测帮扶。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征程中,我们将与全市人民守望相助、砥砺同行,决不让一个贫困群众掉队!
深化农村改革。坚持土地承包关系长久稳定,有序推进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稳妥推进行政村合并,实施高素质农民和新型农业主体培育工程,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完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开展省级农村金融合作创新试点,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保障支农投入。深入推进“三乡工程”,引导支持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创新创业。
振兴乡村产业。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大力发展富民乡村产业。强化耕地保护,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保障种粮基本收益,稳定粮食产量。健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做好生猪保供稳价。做精茶叶、中药材、食用菌、油茶、蛋鸡等特色产业,创建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一批精品果园、生态茶园、放心菜园、道地药园、美丽花园。支持龙感湖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发展数字农业,启动市级数字农业平台建设和县级试点。积极发展共享农庄、民宿经济、田园综合体,把产业更多留在乡村,把收益更多留给农民!
建设宜居乡村。坚持“一村一规划”,推动美丽乡村、美在农家一体建设。深入实施“千万工程”,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促进美丽乡村建设提质、扩面、连片。启动抗旱补短板三年计划,持续推进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启动一批防灾减灾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公路2000公里。健全党建引领的“三治融合”乡村治理新格局,深化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倡导移风易俗,塑造文明乡风、淳朴民风、良好家风。
(六)加快建设美丽黄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厚植绿水青山新优势。
加强污染防治。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细化污染防治阶段性目标,实施新一轮“雷霆行动”,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面实行秸秆禁烧、防尘抑尘。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双十”工程,深化河湖长制,确保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加快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推进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抓好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现销号清零。
涵养绿色生态。推进“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抓好“一江六水”等主要流域和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构建绿色生态廊道。落实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绿盾”行动、“清废”行动排查问题整改,抓好矿山恢复治理。全面完成“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持续推进精准灭荒,新增造林面积3.49万亩。加强林业病虫害联防联治。加快推进最美长江岸线建设,改善提升龙感湖水质,支持白莲河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支持浠水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县建设。
推进绿色发展。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创建,推动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强化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创建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深化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生态文明考核机制,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大力推行垃圾分类,倡导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绿色出行。
(七)加快提升老区人民幸福指数。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发展更有温度、幸福更有质感。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新增城镇就业5.8万人,实现再就业2.9万人,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保障农民工劳动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动基本养老保险从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现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做实“两险”合并和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和“三留守”人员关爱机制,加强社会保险、救助和慈善统筹,兜住民生网底,让每一位困难群众都能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加快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提高普惠性幼儿园占比。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加快消除“择校热、大班额”,有效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上学难问题。提高普通高中保障水平。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强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增强对地方经济的服务能力。加快推动鄂东职院恢复办学,创办湖北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支持黄冈师院申硕更名大学,实现高水平发展。支持民办教育,加快发展继续教育、特殊教育和老年教育。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
推进文化小康建设。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文明实践“五大行动”,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支持黄州区打造全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紧扣文化小康核心监测指标,打好文化小康三年行动收官战。推进文化惠民,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有效供给,确保成功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地方戏曲振兴工程,繁荣文艺精品创作,加强文艺人才培养。加强网络舆情管控,培育健康网络文化。加大文化遗产、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和开发力度,启动一批抢救性修缮和重点保护项目。加强城市紫线控制,推进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项目建设。
推进健康黄冈建设。深化“健康中国”15个专项行动,积极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加大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力度,扩大覆盖范围。深化拓展县域医共体建设,落实新药品目录,推动第一批25个中选药品进医院。开展新一轮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村医保障工程,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防治。推动医养结合,发展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抓好全民健身“六边工程”,持续举办系列赛事,推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
深化社会治理创新。探索市域社会治理,完善共建共治共享体系。全面完成“七五”普法,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社会心理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加快信访法治化改革,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推进平安法治黄冈建设,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深入实施“雪亮工程”,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化社区治理改革,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
有效防范重大风险。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加强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处置,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做好网贷出清,防范互联网金融等重点领域风险。增强安全隐患防范能力,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管理和救援体系。强化食品药品监管,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保证“舌尖上的安全”。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抓好重大风险点管控,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加强国防教育、双拥共建、人民防空工作,强化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支持驻黄部队建设,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严格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做好对口援疆工作。加强档案、保密、史志、气象等工作,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更好发挥作用。强化依法统计,做好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
(八)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坚持依法行政、高效施政、从严治政,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中央大政方针、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化,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政府工作各领域各方面,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转变职能优服务。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保护职能。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保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民生支出只增不减。以人民满意为标尺,做到群众有需求、政府有行动。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建立政务服务绩效“好差评”制度,加快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
严格依法履职责。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监察监督、社会和舆论监督,高质量办好建议提案。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政府立法和地方性法规实施,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持续提升政府公信力。
改进作风抓落实。鼓励创造性贯彻落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重点工作项目化、清单化,加强过程管理和考评问效,实打实、硬碰硬推进工作。继续精文减会,规范督查考核。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强化正向激励。
正风肃纪树形象。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推动政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强化巡视巡察和审计结果运用,规范政府投资管理,加强对公共资金、国资国企、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监管。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各位代表!使命呼唤担当,奋斗成就未来。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开拓进取、拼搏赶超,加快振兴崛起、决胜全面小康,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谱写黄冈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附部分用语说明
“双强双兴”:强工兴城、强农兴文。
“四大行动”:“双百”项目行动、招商引资行动、服务企业行动、创新创业行动。
“三大平台”招商活动:大别山(黄冈)世界旅游博览会暨文化旅游推介活动、大别山(黄冈)地标优品博览会暨文化美食招商推介活动、李时珍中医药发展大会暨黄冈大健康产业招商推介会。
“两不愁三保障”:“两不愁”指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指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
长江经济带“双十”工程: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十大标志性战役包括:沿江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整治、非法码头整治、非法采砂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沿江企业污水减排、磷石膏污染整治、固体废物排查、城乡垃圾治理。十大战略性举措包括:加快发展绿色产业、构建综合立体绿色交通走廊、推进绿色宜居城镇建设、实施园区循环发展引领行动、开展绿色发展示范、探索“两山”理念实现路径、建设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核心区、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交易平台发展、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省委、省政府提出,从2018年起,用三年时间推进“厕所革命”、精准灭荒、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和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四项重大生态工程。
“黄冈食卷”:黄冈首个市域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
隐形冠军:指在国内或国际市场上占据绝大部分份额,但社会知名度很低的中小企业。
科技小巨人:指科技含量高、经营业绩好,极具发展潜力和培育价值,处于成长初期的小企业。
“上云”企业:以互联网为基础进行信息化基础设施、管理、业务等方面应用,并通过互联网与云计算手段连接社会化资源、共享服务及能力的企业。
“两化”融合: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四多合一”:多审合一、多评合一、多验合一、多证合一。
“先建后验”:在取得施工许可前,对于已取得用地使用权、项目修建性详规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技术审查通过的,企业向相关审批部门出具承诺其符合审批条件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材料、按标准进行规划建设的承诺书后,可以先行启动项目建设。
“3550+100”:企业开办3个工作日办结,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办结,工业项目审批50个工作日办结,其他工程项目审批100个工作日办结,合称“3550+100”。
公积金“四统一”:统一决策、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承包地“三权分置”: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
“创文创卫”: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升国家卫生城市水平。
两条高铁:黄黄高铁、合安九黄梅段。
两座大桥:棋盘洲长江大桥、武穴长江大桥。
“四好农村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
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县域医共体: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整合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管理机制、运行机制,形成的医疗联合体。
职业教育“双高”计划: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
“黄马”:黄冈国际半程马拉松。
“市长审案”:由市长、副市长定期轮流主持召开的,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及律师、专家学者等社会第三方参加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会议。
“六稳”: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
“稳促调惠防保”: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
“一芯两带三区”:省委提出的“一芯驱动、两带支撑、三区协同”区域和产业发展布局。“一芯驱动”,大力发展以集成电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成长型产业,培育国之重器的“芯”产业集群,将武汉、襄阳、宜昌等地打造成为综合性国家产业创新中心、“芯”产业智能创造中心、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国家级示范区,加快形成中心带动、多极支撑的“心”引擎,加快形成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体系;“两带支撑”,以长江经济带、汉江生态经济带为依托,以沿线重要城镇为节点,打造长江绿色经济和创新驱动发展带、汉孝随襄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带;“三区协同”,推动鄂西绿色发展示范区、江汉平原振兴发展示范区、鄂东转型发展示范区竞相发展。
三峡后续整治:三峡后续工作长江中下游影响处理湖北黄冈段河道整治工程。
“标准地”:携带建设规划、能耗、环境、投资强度、亩产税收等一系列标准进行出让的建设用地。企业拿地后可直接开工建设,不再需要各类审批。建成投产后,相关部门按照既定标准与法定条件验收。
“专精特新”企业:指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工业中小企业。
“芯屏端网”:“芯片-新型显示屏-智能终端-互联网”的合称。
“个转企”“小进规”: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小微工业企业成长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万企上云”工程:省政府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全省新增上云工业企业3万家,培育国内领先的平台服务商3至5家、工业互联网平台10个,打造50家上云标杆企业。
“两转四用”:“两转”即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四用”即用工业理念谋划农业,用现代管理经营农业,用农产品加工引领农业,用品牌战略打造农业。
“个十百千”:《黄冈市推进现代农业“个十百千”工程实施方案》提出,在全市范围内每个农业产业培植一个领军型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粮食、油料、茶叶、中药材、奶牛、畜禽、纺织、水产、森工、农产品物流等十大产业,力争全市十大产业加工产值均超过百亿元,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值超过千亿元。
“一品双标”:一个品牌既拥有代表产地产区的“地理标志”,也有能在市场自由流通的“注册商标”。
“十进一出”:进餐桌、进商超、进展会、进加油站、进网站、进景区、进银行、进院校、进商会、进机关和对外出口。
“两核三组团”:《黄冈市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两核三组团”总体布局。两核,指黄冈市区高端健康医疗服务核心,蕲春中医药健康养生核心。三组团,指黄团浠健康产业组团,大别山健康产业组团,黄梅武穴健康产业组团。
“一心三轴三区”总体布局:黄冈临空经济区规划提出“一心三轴三区”临空产业和空间布局。“一心”指综合服务中心,位于白潭湖一带,规划面积25平方公里。“三轴”指三个主要轴带,即机场至黄州、巴河、团风轴带,机场至兰溪、浠水轴带,机场至黄石、蕲春轴带。“三区”指黄州至巴河核心区、光谷协作区、鄂黄黄协作区。
“僵尸企业”:丧失自我发展能力,必须依赖非市场因素即政府补贴或银行续贷来维持生存的企业。
“一网一门一次”:国务院《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提出,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
“证照分离”:指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审批的改革。主要是聚焦办证环节,通过采取改革审批方式和加强综合监管,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使企业办证更加快速便捷高效。
“双随机、一公开”: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一带一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人才新政”: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若干意见》提出7个方面22条举措,涵盖人才引进、培育、流动、激励、评价和领导体制等多个环节。
“新28条”: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出的28条具体措施,被称作“新28条”。
“四位一体”管理体系: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等共同参与的物业管理工作模式。
白潭湖“四区一城”:加快白潭湖片区建设,打造新发展理念试验区、产城融合集聚区、湖滨生态宜居区、体制创新示范区和“互联网+”智慧城。
“擦亮小城镇”:《湖北省“擦亮小城镇”行动实施方案》提出,以乡镇建成区为主要范围,以加强统筹谋划、整治乡容镇貌、整治环境卫生、整治城镇秩序、提升设施功能、提升风貌特色、提升管理水平为主要任务,建设一批舒适宜居、各具特色的美丽城镇。
“一区两带”:以黄州中心城区为核心的黄冈都市区和黄冈长江经济带、黄冈大别山生态经济带。
“四大中心”:智慧黄冈《规划》提出,建设云计算数据中心、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智慧城市展示中心、智慧城市创新创业中心。
“多杆合一”:以照明灯杆为主要载体,集路灯、违章抓拍、街道监控、治安探头、道路标志牌及5G通信等为一体的智慧灯杆。
“六个一”计划:每个县市区培育一个百亿主导产业、谋划一个百亿潜力产业、打造一个百亿园区、引进一个十亿元制造业项目、新增一批规上工业、实施一个亿元PPP项目。
“四个不摘”: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
宅基地“三权分置”: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
“千万工程”:“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简称。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决定》提出,每年建设1000个左右美丽乡村示范村,整治4000个左右行政村。
“三治融合”:自治、法治、德治融合。
“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
“一江六水”:长江和倒水河、举水河、巴河、浠水、蕲水、华阳河。
“绿盾”行动:自然保护区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清废”行动: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两险”合并: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
文明实践“五大行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行动、书香熏陶行动、文明创建行动、实践养成行动、监督惩戒行动。
“健康中国”15个专项行动: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明确15个专项行动,即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合理膳食行动、全民健身行动、控烟行动、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妇幼健康促进行动、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癌症防治行动、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糖尿病防治行动、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
“学生饮用奶计划”:《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管理办法》提出,以改善中小学生营养状况、促进中小学生发育成长、提高中小学生健康水平为目的,在全国中小学校实施的学生营养改善专项计划。
全民健身“六边工程”:完善群众身边的健身组织、建设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组织群众身边的健身活动、举办群众身边的健身赛事、提供群众身边的健身指导、讲好群众身边的健身故事。
“雪亮工程”:以各级综治中心为指挥平台、以综治信息化为支撑、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为重点的“群众性治安防控工程”。
“三服务”: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